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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这位市长的孩纸不是女儿而是儿子,那就更好玩了呵呵。
长风万里三尺剑,一庭花草半床书
这种刑事案附带的民事赔偿,应该是犯罪者承担吧。或许学校也承担部分费用,但是让政府掏钱为罪犯买单不现实 ...
花雨独舞 发表于 2013-8-10 23:55


我觉得花雨独舞是对的:这个女市长太不会做人了,尽管政府不该为犯罪分子买单
我靠,敢问这个副市长真的不是靠爬别人床当上的市长吗,得性病的不是你孩子,你没事哈。。你一丫脑残,还说那些孩子的父母没事找事,你有本事自己试试被别人强奸,当然如果你真是靠爬床当上的市长,你应该没啥事啊。。怎么现在的当官的都变成这样了啊,感觉现在的中国社会越来越腐败了。。。
她这种说法只能然人觉得政府没有人性、没有同情心;很好奇她这种思想品德的人是如何当上副市长的,还是她所处的环境本身就是一个这种思想品德败坏的官场。
纠结的一个月
同觉得这个女市长大约是现身说法,自己靠上床得病悄悄治病而上台的!
这个女市长不错啊,被强X了,就不声张,不找加害人算帐?然后加害人还可以继续对你XXOO,不错嘛!

看来你是觉得被强X才有快感,普通的已经满足不了你了!
不用她的孩子被性侵,让她自己感受下被性侵得性病的感受,这样的蠢货是怎么当上副市长的
我看见网上一面倒骂这个副市长。在这着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1.副市长说让受害人不要来政府闹,这个肯定有她自己的私心。毋庸置疑,出了这样的事,她肯定压力很大。
2.在新闻中有一个细节,家长说,不懂法,要私了。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个?按照法律程序来说,是要调查然后审判,才能有赔偿的,如果行凶者家庭经济不好,可能还拿不到。我觉得家长做的也不对。难道为了钱,就可以带着孩子去上访吗?这不是一般的案件,是性侵害,就算是以“为孩子治病”之名,钱要到了,也只不过治好了身体而已。说句不好听的,正义比不上自己过得好。
3.赞同走法律程序,先对行凶者审判,再对政府监督机构问责。
我要花花...花花...雷空间文(需要文笔好才能看得下)、上帝视角文。
目前在追的文:《带着网咖回1950》、《买活》《时空电商1949》《皖山河1937》
怎么和这个副市长没关? 是她主管的教育系统下, 学校卖了指标让代课老师上,这个犯罪的代课老师一个月800块,还是以前犯罪被开除的
怕出群体事件?想让人息事宁人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啊,哪有那么容易。
真有这样的淫呐?说这风凉话……这家境得多富裕吖,果然是‘小康之家’。
《女帝直播攻略》《汉侯》《安息日》《龙阙》《麟趾》《鱼不服》《幼崽护养协会》《鱼街一爸》《魔王》《没有来生》《原始再来》《[穿越民国]哦!我的精分爱人!》《农家乐小老板》
罪犯们、该出现的时候你们在哪呢?善良、美丽的副市长在那等着你呢、、你们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免费、免责、快去吧!
我看见网上一面倒骂这个副市长。在这着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1.副市长说让受害人不要来政府闹,这个肯定有她自 ...
nanlingxue 发表于 2013-8-12 00:38

不太赞同上面的观点呀。
1、这副市长有压力就可以让人不要“闹?”,就可以罔顾人命么?又不是受害者要求被侵害,既然学校无法解决问题,被害人父母当然要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不是么。维护民众的权益不也是正常的ZF职能之一么?本职范围内的事都做不好的话,要其做什么?摆着好看么?那还不如摆个花瓶,起码花瓶不会拿纳税人的钱或者说公款吃喝嫖赌,对吧。。。身为政府官员无视民众的痛苦,却说出这样颠倒黑白的话来,不说没有人性,就其职业本身来说就是失职了。
2、至于说选择私不私了,先不说这也是受害者的权利之一,你怎么知道人家父母不想让那禽兽不如的罪犯伏法?你怎么知道人家选择私了不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身为受害者的父母肯定是先考虑自己孩子的健康的。难道给孩子治病的理由就不够高尚,不够重要么?不还都在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吗,合着这些孩子除外是吧???更可况,打官司拖得时效长,孩子的病能等的起么?而且这些孩子的家境都不好,医院又不会免费给治病,现在的医院有多贵,得自己负担药费的中国人基本都知道。孩子又不是超人,得了这么痛苦的病还能不药而愈?这市长这么说,摆明了就是让这些受害孩子自己等死么。不管小孩死活,不管人家家境如何,不管病人是否在承受痛苦,却一味的让人打官司这就是正义么?
不过话说回来,女副市长的孩子被性侵当然不会明着找政府要钱,可以直接公费医疗么,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专家,再私底下收拾那些侵害她孩子的人,这样面子里子全保全了。。。。至于普通人家的孩子受到伤害,估计在这市长的观念里是这样的:这是谁呀,跟我有什么关系。。。。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本帖最后由 nanlingxue 于 2013-8-13 00:26 编辑

回复 28# voilet123


    这位亲,你太激动了。
    我并不是赞同副市长的说的话,仅觉得,在性侵害的案件里,孩子的隐私确实应该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我在第一点中也明确点出副市长的私心。
    还有,家长可以闹,小孩子被放在台前,一遍遍重复着被性侵的情节,难道这样比较好吗?我反对这种做法。这个是刑事案件,不能选择私了的,好像是可以索赔。这个具体就不知道,但是肯定是检方要诉讼的。严惩凶手是肯定的要求。
    最后,不知道亲有没有仔细看报道,医药费政府代垫。
   性侵害案件首要的是被害人的心理健康,其次才是身体健康。因为这类案件中,身体的伤口一般是不难治愈,作为家长,优先考虑的,是不是应该让孩子尽量淡忘这件事?而且要随时注意他的情绪和对外在世界的看法?
楼上是不是把国内的现状错估了?
如果这些孩子能出生在稍微优越点的环境,碰见这种糟心事的概率会是多少?孩子们的家长没受过什么高等教育,也没什么钱,出了这事儿,他们能找谁,不就是想找政府帮忙出头?有办法的,谁会这样做?再说,咱政府是人民政府,莫取笑,宪法上就这样写的。
这个市长何止是不会做人,“领导”二字不仅仅是身份和乌纱帽,更是一份责任,人民公仆的责任。这些东西,这位女市长都无视了,国内的官员们大多如此,咱也没啥说的了。
另外,这个司法途径,哎,首先你得有钱,其次你还得有时间。如果政府不介入,那么可以参考下当年的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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