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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背影》的被删,让我想起了杨白劳与“文革”

  

   近日,北外副教授丁启阵建议从中学的教科书中删去朱自清的散文《背影》,他的理由很“正确”,也很特别,因为他从文章所描述的父亲跳下月台横穿铁道翻栅栏去给临行的儿子买橘子的行为中看出了“违反交通规则”,认为人们对此产生的“感动是‘不健康的’,是不理性和实用主义的表现”。

  

   因丁副教授的这一建议,让我想到了我国的大型歌舞剧《白毛女》,如果依照丁副教授的“审美”标准,《白毛女》无疑是一部旨在教唆人们违法乱纪的舞台剧。

  

   欠债还钱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如今,法律对老赖更是毫不手软。歌剧《白毛女》中的杨白劳租种了地主黄世仁家的田地,需要向黄世仁交纳一定的地租,自然就无可厚非,但是,杨白劳种了地主的地却不想付租金,为了逃避交租,甚至采取了长期躲避的办法,竟然不到大年三十不回家。这种行为与现在的老赖还有什么区别?!在丁副教授看来,岂不于当前的法制教育格格不入?!

  

   如果依照丁副教授的理论,那地主黄世仁虽不是良善之辈,他为了把杨白劳的女儿喜儿弄到手,对杨白劳采取了“重租厚利”的盘剥方式,但这毕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自愿的事情,如果杨白劳不同意,完全可以退还黄家的耕地不种。而杨白劳的“可恶”之处又岂止欠债不还,他竟然还要喝盐卤自杀,由此给债主黄世仁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让人们对黄世仁的行为深恶痛绝。这一切还不都是杨白劳欠债不还惹的祸。

  

   然而,歌剧《白毛女》却通过杨白劳被债主逼的走投无路,只得喝盐卤自尽,这种悲天悯人的故事情节来博取社会的同情。很显然,广大老百姓因此而对歌剧《白毛女》所产生的感动也是“‘不健康的’,是不理性和实用主义的表现”。既然必须将让人产生“不健康的”感动的文章从教科书中删除,那么是否也应该将让人产生“不健康的”感动的歌剧《白毛女》从舞台上抹去,从我国的戏曲艺术宝库中给删除呢?!既然我们不能让中学生接受不良教育,难道可以允许其他人接受不良教育吗?!

  

   我不知道这位丁副教授今年高寿几何,他是否经历过文革时期,是否是文革的遗老遗少,但是,从丁副教授的腔调中不难让人发现他身上所有的那股子浓烈的文革遗风。

  

   想当初,文化大革命打着革命的旗号,对“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一概扫除之,因此,从历史上的孔子、老庄到先秦诸子、董仲舒、韩愈、朱熹……等人的人文、哲学、教育思想,以及社会上流传了几百几千年的古董、文物、艺术作品,和代代相传的民间习俗、风俗习惯等等,统统都成了被扫除的历史垃圾。可是,时至今日,谁不说文革是一场人间浩劫,谁不说它是愚昧的、疯狂的、非理性、非人性、甚至是罪恶的,它所毁坏的一切几乎无一不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与民间瑰宝。

  

   而文革的“扫四旧”精神与丁副教授的“违反交通规则”何其相似乃尔。他们都是以今天的社会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思想观念来衡量过去,来要求古人,这自然是反历史的。我们且不说在朱自清的年代,老百姓是否有丁副教授这般强烈的法制意识,只怕当时的政府也未必会对横穿铁路的行为作出明令禁止之规定。现在丁副教授竟然以“违反交通规则”来指责朱自清的《背影》,真的非常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还具备一丁点的历史常识。

  

  如果说这位丁副教授的见解是中肯的,且能够被有关方面所接受,我也想趁机提上一个建议:是不是就以这位丁副教授的理论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对我国现存的所有文学艺术作品来一个大清理,将那些与当今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法制意识相背离的文学艺术作品统统付之一炬,以免谬误流传,误人子弟、贻害社会。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将丁副教授的理论推而广之,他一定也可以做得象焚书坑儒的秦始皇那样轰轰烈烈而遗害万年的。

  

   不过我想说,在几个世纪以后,只要还有丁副教授这样的人存在,他们也以当时的历史背景与法律要求来衡量现在所有的文学艺术作品,那么现如今所流传的文学艺术作品大概仍然会被淘汰得所剩无几,如果丁副教授也有作品的话,那些被淘汰的作品中也必然会有丁副教授的大作。所以,我谨在此奉劝丁副教授一句,如果阁下现在也想说点什么、或者写些什么,就必须以几百几千年、甚至更为久远的时代背景、行为准则和法律要求为写作前提,否则,定将被淘汰没商量。

  

   2010年7月5日仁文主意

  
唉现在国内的教授太多都是叫兽
怎么这种水平的也能当上“叫兽”呢?还是国家重点院校,真是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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