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以后,我们立刻跟对方保险公司(mercury)联系。对方给了我们一个case number。过了几天,他们给我们寄来了一份事故报告单,让我们去他们指定的修车铺估价。我填了单子,把手头的照片打印了,再附上一张用visio画的现场示意图给他们寄了过去。又去估了价,大概需要1300美元的修车费(就一个小小的挡泥板!)。当时我想着等我收到对方保险公司的支票就去把车子修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又过了两周,mercury的人跟我们联系了。他说根据他们的调查,事故的原因是我们没有yield他们顾客的车。所以他们不负责赔偿。他们认为我描述的事故经过不符合常理,因为It's crazy to overtake from the right side in the aisle of a parking lot,因此他们认定那个越南人的陈述更合情理。我立刻向他们指出,那个越南人在撒谎。他就是这么个疯狂的司机。我给你们的信里面已经给出了证据证明确实是他撞了我。mercury的家伙很不耐烦地问我:How!How can you prove that? 我告诉他,从我提供给他们的事故现场照片来看,两辆车是平行于aisle的,如果是因为我左拐没有yield导致的事故,那么车子的方向不应该是平行于 aisle的方向。谁知mercury的人给出了个让我目瞪口呆的理由:你所提供的照片是事故之后的照片,而不是事故正在发生时的照片。你怎么证明照片里车子的位置就是事故发生时车子的位置?我气坏了,尽量心平气和的跟他说:Since you are so unreasonable, I will not argue with you any more. But I would like to know the judge's opinion. 对方毫不示弱:Fine, go ahead. If you want to sue, it is fine to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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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事情不像我们一开始想像的那么简单。没办法,我只好先自己掏钱把车子给修了。我们刚到美国还不满一年,什么情况都不熟悉,一时还拿不定主意为了 1300 块钱值不值得去打一场官司。这时候,mercury给我们寄来一张账单,要我们支付他们顾客的修车费1500美金(就为bumper上的一点刮伤),还威胁说如果我们拒绝赔偿的话,将必须承担法律诉讼所引起的额外费用。我们当时很生气。既然躲不过,那么就打打这场官司吧。不管结果如何,好歹也是上一堂熟悉美国社会的课。
File了small claim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熟悉一下美国的法庭。我上网找了一些上庭的例子(汽车版上的精华区,文学城的法律版),又仔细看了一些电影上法庭辩论的镜头。(这里我要推荐一部电影"费城故事"。上面的法庭辩论十分精彩,也很真实。)很快我就摸着了一些门道:在感觉上法庭发言和做学术报告有些类似——二者都是要摆出别人可检验的事实和数据来说服听众。简而言之就是:每一个论点都要有证据的支持。好,那就专心搜集证据吧。
我做的第二件事是收集证据。我首先向法庭申请了一张传票,要求超市提供事故现场的录像(由于超市只保留一个月的录像,我们最终没能拿到现场录像。传票是一种法庭的命令。命令证人到场或者证据持有者提供所需文件。证据持有者提供的文件只能直接送到法庭,当事人是不能经手的。证人或者证据持有人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关费用)。然后我带上相机到事故现场拍了几十张照片,连同事故现场照片以及google earth和微软maps.live.com上提供的现场鸟瞰图(bird's eye view),一起洗出来仔细研究了一晚上。很快我就有了重要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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