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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个常犯的逻辑错误 ad hominiem

博主:褦襶子  
 
  其实当下我们社会上有许多逻辑是浅薄的谬论。就拿言论自由来说吧,既然斥责西方世界的言论自由“虚假”,就说明接受“言论自由”是文明的观点,那么西方言论自由的虚假怎么能成为西方世界不具备评价言论自由资格的借口?我们的是非观念在哪里?这就好比甲谴责乙乐善好施虚假,而甲因乙没有真正做到乐善好施认为乙没有资格评价甲乐善好施做得如何。也就是说甲、乙都认为乐善好施是正确的(不然甲也就没有必要谴责乙乐善好施虚假了),可甲却因为乙好事没有做到,而拒绝乙评论自己好事是否做得到位。言外之意,你这方面没有做好,我就是做得比你差你也没有资格批评。
  
  那么今后我们所有没有遇到需要救助并亲自做过救死扶伤的人,都没有资格谴责那些见死不救的现象了。你有什么资格谴责这种现象,你做过吗?一个文明社会应该是非分明,谴责不文明的现象不取决于批评者自己是否做到。不文明的现象,人人得而谴责拒绝;文明的现象,人人得而赞誉学习。“资格”逻辑非常荒谬,可在国人当中却非常普遍。一有人批评你哪做得不好,就会立刻遭到反唇相讥被质问你做得咋样!难道只有自己在某一领域做得好,才有资格评判这个领域?那么世界上任何领域都不会有优劣之别了,因为有资格评判该领域的都是这个领域既得利益的佼佼者。有资格对当下社会是非争论评判者也就只有那些在本体制下仕途得意,享高度特权的公仆们了。在这此人眼里,本朝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人类历史上最优秀的一朝,以宇宙间最好的体制自居也就没有什么不合理了。
  
  谈到资格,那些一遇到西方世界谴责中国言论自由状况就抛出有关“西方言论自由”不良新闻质疑人家评判资格的国人,到的确没有资格质疑中国社会的许多问题的资格。这到不是因为他们的观念如何,而是因为他们的观点自相矛盾。既然他们认为欧美社会因为言论自由做得不好就没有资格评判中国的言论自由,那么他们自己在他们评判的领域都做得好吗?
  
  读者朋友大概被这些逻辑绕迷糊了,这恰恰是当下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把简单的逻辑,在一些简单的问题上反复缠绕,由此反复错位形成违背正常逻辑的条件反射。让国人对于某些事物丧失思考,只能用掌握着这个国家意识形态的人们确定的成论应对。其实简单理理特色逻辑就是一句话:人只能评判自己做得无懈可击的领域,哪个领域你没有做过或者存在不足,你就没有资格评判它。
  
 
Example of Ad Hominem

Bill: "I believe that abortion is morally wrong."
Dave: "Of course you would say that, you're a priest."
Bill: "What about the arguments I gave to support my position?"
Dave: "Those don't count. Like I said, you're a priest, so you have to say that abortion is wrong. Further, you are just a lackey to the Pope, so I can't believe what you say."
江南有丹桔,经冬犹绿林。 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可以荐佳客,奈何阻重深。 运命唯所遇,循环不可寻。 徒言树桃李,此木岂无阴。
这个人逻辑混乱,偷换概念。

母鸡不知道鸡蛋的滋味,这是对的。这属于评论家的范畴,就好比体育评论家实际都不如上场比赛的人,却也在那指手画脚,没人说评论家不该评论。

道德品行的问题是另外外一回事, 自己做不到的就没资格指责别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谓资格,可以解释为rights吧。宗教制定了自己的公理,自然不能用其他理去辩论。
难得糊涂,沉默是金
昨天作死去看可兰经,看了两章就坚持不下去了,堪称洗脑神经,轮子相比真的不算什么。在美国和西方宗教自由的宣传下,对邪教的批判成为禁忌。想到无数孩子被这样养育大,这世界上不安全的因素不会减少。
难得糊涂,沉默是金
回复 3# oldhorse

实际ZT的中心思想,道德品行的事也类似, 比如对见死不救的谴责;
再比如,谴责不讲公共卫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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