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开始,故乡的老年人中间突然流行起放风筝来。父母亲居住的小区附近有一个“广场”,每天任何时候都可以看见三三两两放风筝的老人。他们仰着头、咧着嘴、脸上笑得象朵金丝菊,两只胳膊还不停地拽啊拽。因为从来不看路也不看车,他们常常就走到马路中间,让我这个旁观者替他们捏了一把汗。
过去中国的书香人家,似乎不准小孩子随便放风筝的,因为觉得这是“玩物丧志”,是没出息的孩子才做的事。虽然《红楼梦》里有清明放风筝的章节,那可能是特殊情境下才被许可的,因为有一个放走霉运的借口。而李渔的《风筝误》中描绘的,正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儿放风筝, 方才成就了正宗男主角的一段才子佳人的良缘。最近四年级中文课上学习的鲁迅的短篇小说《风筝》,说的也是一个不准放风筝的故事。
书中的“我”自以为是个懂道理的大孩子,所以不准弟弟放风筝,还把弟弟偷偷做的风筝拆碎,训斥了他一顿。直到多年以后,“我”看了一本洋人的书,才知道“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是儿童的正当权利,心生忏悔。可是当“我”向同是中年人的弟弟提起往事,弟弟却完全不记得了,只是笑着说:“真有这么回事吗?”于是 “我”很失落,只能永远地懊悔下去。
这篇短文被收入两种课本中:国内教改后的七年级语文课本以及普林斯顿大学中文系周至平教授编写的《文学与社会》:一本美国中文高级班学生的读本。我翻看对照了一下,发现两本课本着重的要点、提出的问题完全不同。前者认为这个故事说的是家庭中的亲情,“有误会”但更有爱心;而后者则尖锐地指出它揭示了中国文化中残酷的一面,即教育孩子者往往自以为是,用传统的眼光来束缚儿童的成长。两种诠释孰是孰非,好像也难有定论。但由此可以明显看出两书编者自己的意识形态框架和针对的读者群完全不同。
课堂讨论时,我的学生们回忆自己的童年,说起自己被欺负与欺负人的许多往事。人在孩提时期总有许多不经意的残忍,因为无知所以无畏,因为自我中心,所以很自然地自私自利,无论中西都是如此。但是说到其中叙事者看了外国人的书才意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学生们的反应就和中国课本的编者(以及预期的读者)不太一样了。当问大家是否“无知更为快乐”时,他们不同意这样的论调。他们认为虽然启蒙教育常常会带来苦痛,但这正是个人成长必经的阶段,是个性成熟、人格健全的开始。看来,美国学生更倾向于尼采的“痛苦成就人性”的理论,而不是中国文化传统中对“知足常乐”和“抱朴归真”的提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