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传闻:高利贷的金主大都是官员 也许是中国的高利贷为什么如此猖狂?
高利贷在当今中国为什么如此猖狂?
燕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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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9732) 回复(5) 2017-06-04 18: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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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为什么在当今中国如此猖狂?
文燕山之石
高利贷在中国究竟违法不违法?查诸百度,得到了如下答复:——
借钱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关于利息的约定是无效的,但有些放高利贷的催讨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如非法拘禁、绑架、恐吓、殴打等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高利贷有入刑的规定吗?查诸百度,“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法制网北京2012年2月20日讯记者辛红 针对武汉、南京、上海等地法院将高利贷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做法,中国社科院今天发布的法治蓝皮书认为不妥,建议及时补充刑法罪名,增加高利贷罪。
但也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至今没有付诸落实。
这恐怕正是高利贷为什么在当今中国如此猖狂的真正原因!
由高利贷引起的辱母杀人案引起了全体中国人的共愤,也引起了最高检、最高法的高度重视,民间的愤怒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该案二审结果至今没有公布;但从当时庭审的氛围来看,似乎并不乐观:最高检、最高法不过是为了平息民意,给公众上演了一出“射雕”而已!
但我没有想到,高利贷逼债竟然会在我的身上上演!
儿子在外地打拼,前些时候曾向我要钱,我虽然给了他钱,但也数落了他:你这么大人了还向我要钱,太过了吧?儿子答应以后自己的困难尽量自己解决。
但昨天下午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是上海的一座机打来的。我“喂喂”了两声,对方没有回应,我就挂断了:因为现在各种推销电话太多。但没想到,刚一挂断,对方又打过来了。我一接听,对方是一女人,张口就骂:你他妈那么快就挂电话干什么?我是一老年人,莫明其妙被一女人臭骂,自然十分生气,就责问对方:你怎么这样没有教养,一张口就满嘴喷粪?对方回骂了过来,并说你儿子欠我们钱不还,我不骂你骂谁?
打电话给儿子,才知道他因为再不好意思和我要钱,但又急需用钱,通过网络向这家公司贷了3000元钱,月息百分之十,只付给了他2700元。现在到期,但他的钱还没有凑够。
当时就把我给气了个半死!我告诉儿子:网上那么多因为欠了高利贷被逼家破人亡的事例都不能让你清醒吗?我明天一早就给你打3000元,你马上给人家把帐还清!记住,就是死,也不能再贷高利贷了!
今天一早我就给儿子把钱打过去了,儿子电话:他当即就还清了高利贷。
看来,及时补充刑法罪名,增加高利贷罪,已经刻不容缓了!
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早在2012年中国社科院就在蓝皮书中“建议及时补充刑法罪名,增加高利贷罪”了,但为什么时至今日却仍然没有见立法机关付诸实施呢?
民间传闻:高利贷的金主大都是官员;山东辱母杀人案也见证了这一点。也许,这才是中国的高利贷为什么如此猖狂的真正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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