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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交司机绑架“强奸”男生 拍裸照索十万元赎金


让朋友找个年龄小点的男孩儿


  说他们有些女性化,不会怎么反抗


  这个公交车长


  想干啥?


  一公交车长为了筹钱开家婚庆公司,哄骗绑架了一名在校男生,对该男生实施侵犯的同时,还向其家长索要10万元赎金。家长报警第三天,车长即被民警抓获。记者刘凌智


  让朋友找个年龄小点的男孩儿


  史辉今年43岁,2005年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惠济区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后来一直在某公交公司开公交车。


  去年,史辉为了筹钱开家婚庆公司,于是找来朋友、某高校的小磊,希望能找个年龄小点的男孩儿,“他们的性格都比较懦弱,有些女性化,不会怎么反抗,年龄小点的就更容易控制”。


  强奸男孩并拍下裸照威胁


  去年12月3日,小磊通过微信,与一网名叫“BOY”的在校男生取得联系,并约定见面。


  当天下午5点,小磊拿着史辉刚办的手机卡,在中原万达广场秦岭路处,见到了BOY,两人年龄相仿聊得很投机,于是上了出租车。


  两人进了陇海路华山路口一小区某住宅后,BOY慌了,因为房间里还有两个人,一个中年人虎视眈眈看着他,另一个在打电脑,想回身却有小磊堵在门口。中年人就是史辉。


  史辉没多说什么,要求BOY交出手机,一拳打到其面部,并推倒在床上,强硬地说:“不要让我把话说第二遍。”


  史辉拽着BOY脱下衣服,并强行发生了性关系,拍下裸照进行威胁:“你被绑架了!”


  随后,史辉还问了“你父母是干吗的”、“你家有没有车”等问题,BOY稍有迟疑,便会招来毒打,双手也被手铐限制,避免逃脱。


  向受害人家长索要10万元赎金


  12月5日下午2点49分,BOY的母亲收到一条信息:“你儿子在我们手里,给你3天时间将10万块钱存入邮政银行,卡号是……8号一早我查账,没有到就不要了,不再联系,收钱放人。”


  BOY的母亲赶紧报警。


  提起这个案件,办案检察官说“办得有难度”。在提审史辉前,民警说这人的眼神很犀利,有点叫人不敢直视,他见到仔细观察后发现,史辉的眼睛的确很有神,但不是犀利,而是很妖媚。


  被侵犯对象是男性,不能算强奸


  目前,中原区检察院将以绑架罪,对史辉与小磊两人提出公诉,却未曾提起BOY在被强迫下发生的性行为,即使史辉等没有绑架勒索10万元钱,也只能以非法拘禁罪来定罪,不会是强奸罪。


  检察官表示,强奸罪明确了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但被侵犯对象是男性,主体不够,所以不能算强奸。


  如果史辉等人对BOY未有绑架或非法拘禁等情节,那么这只能以治安案件来处理,因为故意伤害罪,必须是轻伤。检察官说:“如果真这样,这类案件的确不好办。”

那就可以更改法律了呀.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晕,那中国男性的贞操就惨了。好像以前也有过类似案例的
抱最大希望,尽最大努力,做最坏打算,持最好心态,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成事实的,太阳总是新的,每天都是美好的日子。
真的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现在的人都怎么学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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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男性被性侵的案件发生,立法部门也应该正视和重视这类情形,为男性公民寻求法律上相对的公平!
这个社会是怎么了,强奸强调的应该是违背意志吧,不是男性或女性,这种性行为伤害在谁身上都是严重的,赶紧修改立法吧,这是为了打击犯罪。
即使不是强奸罪,但绝对祸害了青少年,说不定还是未成年人!!!
还有出现了这么多种案子,这不是警醒政府要立法了吗??要不然以后的男人怎么办?
下班总是如此的快乐~~
干嘛要加上引号?强奸什么时候还分受害者性别了。
中国的法律总是该严厉的时刻掉链子,不该严厉的时刻装大头,尼玛的女人是人,男人就不是人了?????可怜的孩子,被捅了竟然白被捅了!!!!中国的法律,真你妈操蛋!!!
回复 8# remainchloe


    一直都分的,所以很早以前就有说法,强奸男人不算强奸,死了伤了才能有个杀人或者伤害的说法
类似的事老早就发生过无数起了
可相关法案至今也没见改
法律不应该跟社会脱节
据说,如果认定是强奸的话,就必须承认同性恋合法地位,乃至同性结婚……其实要我说,计划生育什么不如推广同性恋……
签名被屏蔽
楼上。。。。威武

法律应该保护被侵害的人,司法界应该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的修正不合时宜的条款,跟上时代
脑子进水了,纠结在字眼上,所有人都知道不对,他们就是不改
那也该加一条猥亵未成年人吧,儿童保护法里,这种人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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