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爽受审 王鑫刚摄
17岁少女帮女老板杀夫
称老板让干啥就干啥
公诉人称其没有思想才犯事
17岁的足疗店女工小爽(化名),被控协助自己的老板孙丽娟杀夫。昨天,继孙丽娟之后,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小爽也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法庭上,小爽表现木讷,她否认指控,称老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自己完全没有想法。
当庭不认杀人
昨天上午9时30分,被取保候审的小爽被带进法庭,瘦小的她已满18岁,其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并为她请了律师。回答问话时,小爽声音很小,每说一句话都要想半天。
检方指控,去年7月16日晚11时许,在平谷区平谷镇一个小区的房间内,小爽受孙丽娟的指使,伙同孙丽娟的妹妹孙飞用注射器将鹿用麻醉药物多次注入孙丽娟丈夫张某的体内,致使张中毒身亡。检方认为,孙丽娟涉嫌故意杀人罪,孙飞和小爽涉嫌故意伤害罪。
“罪名不属实。”当公诉人读完起诉书,小爽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称自己没有直接给张某扎针,只是帮着孙飞按住张某,张某的死和她没有直接关系。公诉人随后语气和缓地提醒她,法律允许被告人自行辩解,但希望她能如实讲清案件事实,还让她别紧张。
协助注射麻醉药
小爽说,去年4月她来京打工,在孙丽娟开的足疗店上班,两次见过他们夫妻吵架,孙曾说过想离婚。事发当天,孙丽娟一家人聚餐,也叫上了小爽,并嘱咐她把张某灌醉,“她说好让他签离婚协议”。
当晚,张某被灌醉,几人随后开车回到孙丽娟与张某的住处。小爽说,张某回家就倒床睡觉,她本来也想睡,但被孙丽娟姐妹叫了出去。按照小爽的说法,孙丽娟起初让她给张某喝醋醒酒,并把一个针管里的药物注入醋中,但张某没喝。之后,孙丽娟亲自拿针向张某的后腰上注射,因没扎进去,就让孙飞和小爽继续扎。小爽说,她当时也不愿意,但“毕竟人家花钱雇我打工,老板让我干啥我就干啥,不愿去也得去”。她说自己不知道孙丽娟打的是什么药,也没想这样打药是否正常。注射3针后,孙丽娟握着张某的手在一份空白的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但因字迹不像就撕了。
老板涉嫌故意杀人
次日一早,小爽回了足疗店。当天中午,张某被发现死亡,孙丽娟通知了张某的家人和张的好朋友杨先生。杨先生觉得张某死得突然,提出报警,张家人和孙丽娟都同意。警方对张某尸检后,发现其为甲苄噻嗪(鹿用麻醉药物)中毒死亡,属于他杀。
去年9月19日,孙丽娟在河北被警方抓获,孙飞和小爽也在足疗店被抓。
昨天,检方出具的张某家属证言,殁年36岁的张某是东北人,离过婚,有一子一女。和孙丽娟再婚后,两人经常吵架,“不好的时候跟仇人似的”。而报案的杨先生则称,他和孙丽娟多次发生性关系,孙向他抱怨过张某不务正业还没钱,她想离婚,但对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此外,一家歌厅的歌手也作证称,孙丽娟和他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孙去歌厅点他唱歌,给过他5000余元小费。
目前,上述案件均在审理中。
焦点
律师质疑死者死因
昨天,小爽的辩护人对张某的死因提出质疑。他称,孙丽娟的妹妹孙飞曾供述,注射药物后,张某于次日上午八九点还没死。孙丽娟当时说,张某醒来肯定饶不了她们,提出把张某杀了,姐妹俩随后就一起用被子把张捂死了。辩护人认为,根据此供述,张某是被捂死的,如果不捂就可以抢救过来。并据此认为,小爽协助注射并不能导致张某死亡,检方对小爽的指控证据不足。
对此,公诉人反驳称,检方指控依据的是警方的尸检报告,该证据科学、正规,证明的是法律事实。而孙飞的供述无其他任何旁证,律师的质疑不成立。
审判长对此称,合议庭会认真进行评议。
现场
法庭望其多思考
记者了解到,小爽生在吉林农村,因学习不好、家里穷,小学没读完就辍学。14岁开始,她离家打工,做过饭店服务员,后去孙丽娟的足疗店上班,每月一两千元的工资让她很珍惜。
庭审时,小爽对很多问话都回答模糊,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想法。庭审最后,公诉人和法官特意对她进行了教育。
公诉人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思想,才坐在了这里。”他指出,事发时小爽已经17岁,基于生活常识应该知道对人随便用药的危害,但她没有判断,任由别人指使。公诉人希望她庭后多思考,以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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