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疑犯王朝被电棍电击时,身上留下了一片片淤黑的伤,送看守所时,法医认为伤势过重,拒绝接收。
2011年3月底,一条爆炸性新闻迅速占据各大门户网站的重要位置:一位被判刑13年的石家庄青年王朝,在监狱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身负的“抢劫罪”,完全是被“栽赃陷害”的,而陷害他的人就是时下网络流行语“我爸是李刚”中的主角李刚。作为河北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李刚是王朝案的主要负责人。王朝还坚称,李刚与人合谋陷害他,并在预审时多次对其进行残酷的刑讯逼供。而另一方面,李刚称“我保证这案子不存在造假”。近日,保定市公安局负责人也表示“如果查实办案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袒护”。
这条新闻所提到的一个“背景材料”也同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自2009年3月至2010年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三次驳回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市区法院对王朝案作出的终审裁定和初审判决,并发回北市区法院重新审判,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这些事实,再联系起王朝对李刚的种种“指控”,让人陷入一起“案中案”的重重迷雾之中。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请看本刊这组报道。
刚了结车祸案,又陷入新麻烦
上回是儿子,这回是老子
李刚的“出名”,是因为儿子李启铭制造的那起“河北大学车祸案”。用时下的一个流行语说,完全是“被出名”。
此前,除了河北保定北市区公安分局系统,几乎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刚这位副科级公安分局副局长。
2011年3月28日,河北法制报专门刊登了一篇题为《“我爸是李刚”是怎样炒起来的——李启铭交通肇事案的前前后后》的长篇报道,不仅梳理了李启铭车祸案前前后后的过程,还对李刚的“出名”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2010年10月16日晚9时许,保定社会青年李启铭醉酒驾驶轿车,在河北大学内将女生陈晓凤和张晶晶撞伤,在逃逸至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拦住。第二天,伤者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张晶晶脱离生命危险。随后,肇事者李启铭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有关部门对这起车祸案按部就班处理的同时,互联网上对该案的关注和报道也开始火爆起来。
据河北法制报记者调查,事发当晚11时50分左右,就有人在百度贴吧发帖“报道”了这起车祸,并在随后的跟帖中称:“保安让他(肇事司机)下车,他说‘我爸是李刚’。大家努力转载啊,搜索李刚,人神共愤,力灭其嚣张!”
第二天,即10月17日11时36分,保定本地网站“莲池论坛”又有人发帖称“河北大学两女生被撞飞,肇事司机却扬言不怕告”。该帖迅速引起网友注意。下午4时,“网络论坛”一网民发帖:“惊!!!河北大学富二代校内醉驾撞飞两名河大新区女生,竟称‘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该网帖很快掀起网上点击高潮。网民迅速对李启铭和李刚启动“人肉搜索”,并公布了很多搜索结果。
10月18日,北京一家媒体的网站依据上述帖文发表了题为《河北“官二代”大学内撞飞2名学生后接女友(组图)》的报道后,各大新闻门户网站纷纷于第一时间在醒目位置进行了转载。
自此,“我爸是李刚”迅速成了一个特指“仗势欺人、骄横跋扈”的符号语言,并最终被媒体评为2010年10大网络流行语之首。
媒体和社会持续广泛关注“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的结果,使得这起车祸的肇事者李启铭被抛在了背后,而其父“李刚”则成了众矢之的。
在对李刚进行“人肉搜索”后,有人爆料称“李刚家在保定有5套房产”,而且对5处房产的具体位置都讲得明明白白;还有人爆料说“李刚的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长”等等。河北法制报的文章称,保定市公安局曾对这些爆料进行过调查,表明“李刚有5套房产”、“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等说法均系谣言,但所有的调查结果都未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因为他们认为“任何一个澄清都将招致更猛烈的嘲讽和谩骂”,“不回应”倒是暂时平息社会舆论的唯一选择。于是,河北法制报公布了自己记者调查的结果:李启铭虽说过“我爸是李刚”的话,但从未说过“不怕告”或“有本事你们告去”之类的狂言;网上说的李刚家的所谓“5处房产”没有一处能对得上号;李刚今年50岁,他80多岁的岳父系上世纪90年代原保定地区土产公司离休干部,“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一说纯属谎言。
李刚本人在此事件中也一直表现得颇为诚恳和低调,甚至显得有些“被动”。2010年10月21日,即在车祸案发5天后,李刚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对儿子所为表示“很痛心、很内疚”,并向受害人及家属鞠躬道歉。接受采访中,李刚“多次哽咽不能自已”。在随后的事故处理中,李刚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共赔偿死者陈晓凤家属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2011年1月30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因被告在法定上诉期没有上诉,此案判决已经生效。
3月底,当人们正将视线慢慢移开此案时,相关媒体又曝出惊人新闻:李刚再次陷入办理一起入室抢劫案的质疑漩涡——河北石家庄青年王朝称其遭李刚“栽赃陷害”,2007年被保定北市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
4月中旬,环球人物杂志记者赶赴保定和石家庄等地,对这桩扑朔迷离的刑事案及“栽赃”情况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声称无罪,被判13 年
王朝:“李刚给我上夹棍”
蒙面抢劫案
2011年4月14日,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来到保定市北市区华电小区采访,这里就是当年石家庄青年王朝“作案”的地方。
这是一处只有几栋六层板楼的旧式小区,传达室门口有几位老人正在悠闲地下棋。提起5年前的这桩入室抢劫案,多数人都已记不起来了。记者多方联系,找到了当年被抢者陈英茹。这位50多岁的女士却不愿再谈给其留下沉重阴影的往事。但记者在一些热心居民和公安部门提供的“案情记录”帮助下,很快“还原”出那起抢劫案。
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中午异常炎热。12时30分许,北市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华电小区发生抢劫案。值班民警第一时间报告给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李刚,他立即指示相关民警赶往案发现场。
不到10分钟,民警就来到陈英茹家,一边询问事情的经过,一边勘验现场。
陈英茹说,她中午从303路公交华电小区站下车后,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表:12点零6分。
她家离小区大门不远,不到5分钟,就站在了5楼的家门口。
几乎就在陈英茹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从六楼冲下来一个人,用力将她推进屋,并关上防盗门。这一切来得太突然,陈英茹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陈英茹定了定神,才看清站在面前的“是一个戴着大口罩的青年男子,身高1米7多,中长发,两只眼睛不大,还拿着一把手枪”。
这是陈英茹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手枪,她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这把枪上。她清楚地记得,这名男子冲地上“啪”地打了一枪,更是把她吓得够呛。
接下来,男子用黄色胶带缠住陈英茹的嘴和手脚,然后逼她说出家里放钱和首饰的地方。陈英茹知道自己遇到了劫匪,心情才稍稍稳定了一点。她的嘴未被缠紧,支支吾吾地告诉了男子。除了13000元现金和几件首饰,男子还抢走了陈英茹一部红色翻盖三星手机。
“抢劫时,男子十分放松。”陈英茹记得,“他还用手机接了三四个电话”,手机是“灰色、翻盖、方形的”。
随后,男子把被捆着的陈英茹放到卧室的床上,到厨房拿了两瓶酒,又回到卧室门口望了望她,离开了。
开始,陈英茹不能确定抢劫是否结束,就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动静,她才从床上挣扎着站起来,双脚跳着来到卧室门口,看到地上放着一瓶酒,“应该是男子手里的其中一瓶没有拿走”。
由于手脚被缠,陈英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外门打开。她先跳到四楼,敲门没人应,又跳到三楼,使劲地挨家敲门。
终于门开了,一个小男孩探出头来,惊讶片刻后,回屋拿来一把剪刀,把捆绑陈英茹的胶带剪开。她迅速赶到大门口的传达室拨打了“110”。
由副局长李刚亲自牵头,很快展开了案件侦破工作。两个月后,他们将嫌疑人锁定为石家庄29岁的青年王朝。
“酷刑太可怕了”
2011年4月14日,环球人物杂志另一路记者来到石家庄市,见到了王朝的母亲杨惠贤。
今年58岁的杨惠贤,已经为儿子王朝的事奔波了好几年,岁月的风霜非常明显地刻在脸上。她拎出一个很大的手提袋给记者看,里面满满的都是上诉材料:“这些资料我天天看,上面的文字我几乎能背下来。”
杨惠贤说,改变她家庭命运的日子是2006年10月31日。当晚外出给客户送货的王朝一夜未归,且手机一直无法联系上。她以为儿子可能被人绑架,很快就报了警。直到10多天后才知道,王朝被保定警方抓走了。再次见到儿子,是在次年的2月中旬。她通过熟人打听到王朝正在保定的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就设法见了儿子一面,才知道所发生的一切。
刚被抓的时候,王朝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我是开车在石家庄外的公路上被警车逼停的。他们先是把我带到了一家小旅馆,让我好好想想犯了啥罪。后来,进来一个戴眼镜的长脸男人,有人介绍说他是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李刚副局长。他告诉我要好好交代问题,可我交代什么呀?”
王朝告诉杨惠贤,第二天他被带到保定。“晚上,他们开始打我,李刚第一个动手,给我上夹棍,夹手腕。他一动手,办案的人也跟着动手。当绳子抽紧的时候,我疼得大叫:‘我的手断了!’酷刑太可怕了。”王朝说,他后来还受过很多酷刑,在被电棍电击时,自己都闻到了糊味,身上留下了一片片淤黑的伤,警方不得不把他送医院治疗。在送看守所时,法医认为伤势过重,依法拒收。王朝又被送到保定市医院抢救了11天,于11月13日送回看守所。
“看守所拒绝接收王朝,可见他被打的严重程度,这就是证据。”杨惠贤说,为了拿到儿子被打的证据,没少往保定医院跑,但都被拒绝了。
杨惠贤告诉记者,王朝收到的第一份起诉书,罪名竟是贩毒,但很快被收了回去,第二份起诉书的罪状是抢劫。“听了之后,我当时心里踏实了不少。如果罪名是贩毒,或许是王朝结交了坏朋友,还可以理解。但说他抢劫绝不可能,我儿子的生意做得也不小,每次收入都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他2003年就买了车,平时爱穿名牌,怎么可能去抢劫呢?”
为了给儿子讨公道,杨惠贤自2007年起就到处写材料告李刚和保定北市区公安分局。起初,李刚还托人打电话“警告”她,说根本没对王朝进行刑讯逼供,还要反诉她。杨惠贤说:“我正巴不得让他反诉我呢。我那会儿都疯了。即使反诉,我也得告。”不知为何,李刚始终也没有反诉杨惠贤。
杨惠贤说她与李刚总共见过4次面,3次在王朝案庭审时,1次在保定北市区公安分局。2011年3月22日,李刚在办公室里,告诉前来“讨公道” 的杨惠贤:“我们分局刑警大队办理的大大小小案件每年有几百起,没有一起错案。”。
杨惠贤认为李刚说的都是“鬼话”,她要一直告到底。
“儿子太冤枉了,我相信他一定会无罪回家。”从2007年12月20日王朝被一审判刑那天起,杨惠贤就搬到了儿子的房间住。“其他屋子黑着都没关系,这间屋子要亮着灯,我不想让儿子的屋子冷冷清清。我要等儿子回来,永远为儿子点亮希望之灯。”
王朝被判了13年,但杨惠贤“从来没有过一丝闪念,认为儿子会是犯罪分子”。她说她太了解儿子,他不可能沾上“入室抢劫”的罪名。
王朝被抓了
向记者说起儿子,这位母亲的眼泪就没有干过:王朝从小很贪玩,但是个热心肠的人,很爱交朋友,有一股闯劲。高中毕业后,他参了军,退伍后在石家庄党校进修了经济管理专业。在身为水利局干部的父亲资助下,王朝开始学着做生意,承包工程。凭借悟性和人脉,他的事业进展神速,一度做得很大,还与人合伙开了公司。合伙人是姓李的两兄弟,与王朝的父亲也认识。杨惠贤听儿子说,李氏兄弟背景很深,曾在石家庄某大集团做过中层领导。
2003年,王朝的父亲患病去世。父亲弥留之际,王朝在病榻前许诺:“爸爸,您放心走吧,我绝对不会让妈妈担心、生气。”事实上,王朝一直跟母亲很亲,为了让母亲能随时联系到自己,他从不关手机,碰到什么事情都听母亲的主意。
父亲去世后,王朝与合伙人的矛盾逐渐增多。由于公司很多具体业务由王朝主办,很多客户要钱时只找王朝一个人。此外,王朝为了拉到项目,花钱有些“大手大脚”,除了吃喝应酬,有时还要送些礼金或礼品“意思意思”。这种情况一般都没有发票,最后导致几十万的账目对不上。
杨惠贤清楚地记得,2006年9月20日那天,王朝回来得很晚,进了门就惊慌失措地对她说:“妈,他们私设公堂。”原来,当晚,李氏兄弟请来在石家庄公安局工作的大哥,逼着王朝写下几十万元账的去向,扬言这个窟窿要由他一人填上,并让他签了字。
杨惠贤认为这样做很不妥,便找到李氏兄弟理论,宣称之前儿子所写的字据无效。对方很恼火,威胁道:“你信不信,我们能把王朝抓进去,判个10年8年的?!”杨惠贤只当对方说的是气话,并没有往心里去。
然而,1个月之后,王朝真的进了监狱。
她是儿子的主心骨
坐牢期间,王朝曾6次试图自杀。在一条请别人发给杨惠贤的短信上,他说:“只有一死,才能证明我的清白。”为了鼓励儿子,杨惠贤从不错过每个探视日,每次都早早地前往保定,跟儿子隔着探视大厅的玻璃墙说话。不能见面的漫长日子里,她不断给相关人员发去写满宽慰的短信,让他们设法转达给儿子。
刚进监狱时,王朝不让管理人员对自己大声说话,常抗议:“我又不是罪犯!”杨惠贤担心儿子因为倔强而吃亏,就开导他说:“你说自己不是罪犯,但你就是呆在罪犯堆里。”此话让王朝十分伤心,他给杨惠贤回了一条短信:“最残忍的是连你都说我是罪犯!”
王朝一直对申诉抱有希望,但看到希望一次次地在眼前破灭,他的精神几乎崩溃。他曾给母亲发短信,连写了8个“骗子”,还在电话里冲着前来探望他的杨惠贤吼:“你是个骗子!你和他们一起骗我!”杨惠贤使劲握住话筒,尽量平静地说:“你有什么火,都冲我发吧!”一面说着,一面眼泪已经滚下来。王朝自己也后悔了:“我没有发泄的渠道,只好向妈妈发泄。”因为母亲是他最亲近的人,也是唯一能依靠的人。他妻子也在他被判刑1年后离开了他。
2011年3月22日,在河北省高院裁撤保定市两级法院的判决后,王朝从监狱转到保定市看守所,看到在门口守候了大半天的杨惠贤,他隔着囚车窗户大喊:“妈妈!妈妈!”“他们还没给我裁定书!”杨惠贤扑上去安慰儿子:“没事了,没事了,到这而会给你的。”她就是儿子的主心骨、定心丸。为了儿子,再心碎也要坚强。
跑了90趟保定和5趟北京
王朝对母亲说:“妈,你只是个普通人,要说螳臂挡车,你连螳臂都算不上,却一步步把我的案子推到现在,得有多苦。”
母亲回答儿子:“妈妈宁可死在为你申诉的路上,也不能死在家里。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要为你申诉到底。”
杨惠贤执着地认为儿子清白,因为有“硬邦邦的证据”:案发当天上午,跟人撞了车的王朝正在石家庄给车验损。修理厂老板钱城证实,当天验损后,他曾带着王朝去石家庄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中午,是一位朋友请王朝吃的饭,还喝了不少酒;石家庄市交管局事故科桥西中队工作人员也证实,当天下午上班后,王朝等人领取了事故认定书,签字结案。这期间,他怎么会跑到150公里外的保定入室抢劫?人证物证俱全,杨惠贤觉得不会有错。她横下一条心——要凭一己之力,为儿子洗冤!
杨惠贤的申诉一直没有停歇。她跑了90趟保定,5趟北京。“求人办事太难了,我又是涉案人员的家属,难度可想而知。”杨惠贤遭到的冷眼和闭门羹不计其数,最绝望的时候,她一个人抱着案卷闯进了中央政法委,看见办公室就进,看见工作人员就跪下磕头喊冤。
向河北省高院申诉时,杨惠贤提供了一份举报材料。她说这是2007年案子一审宣判时,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的3名干警交给她的。材料称,李刚和王朝的合伙人李氏兄弟有交情,李刚是为帮朋友,授意抓获王朝的。杨惠贤明白,要洗清儿子的罪,必须查清李刚的事。为此,她去找了所有能找的人。
她说还见到了一审中被换掉的主审法官曹云廷,这位从业20多年的老法官对她说:“警方提供的证据,没有一个成立的。我已经开了两次庭,准备判决(王朝)无罪,突然就被换掉了。”他还向杨惠贤透露,在王朝案一审开庭当晚,李刚、刑警王小龙等人还宴请了北市区法院合议庭的全体人员,宴席上提出希望速判王朝。杨惠贤对此提出质疑:“李刚等人为何请客?”
在杨惠贤的不懈努力下,王朝从监狱被换押到看守所,又从罪犯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杨惠贤自己却被医院下了6次病危通知,好几次因为着急上火突发心脏病,走着走着就晕倒在路边。医院建议她赶紧做心脏搭桥手术,她一口回绝了:“我儿子的案子随时都可能走到关键时刻。而做一个手术至少要耽误20天,要是在这期间,有事情需要我拍板拿主意怎么办?我死了,我儿子的事情就没人管了。”
有人建议,让王朝先认罪,然后努力改造争取减刑,杨惠贤更是严辞拒绝:“我儿子没有罪。判他一天刑,我都不干!就算我申诉不成功,我也会让王朝13年后出来继续申诉。”
她曾对王朝说:“我的日子是一小时一小时熬的,1600多天,熬得全身是病。只要你一回来,我就什么也不盼了。”
王朝回答母亲,如果他能出来,“什么钱啊,复仇啊,我都不想了,想的就是和妈妈一起去海南岛,晒太阳,吹海风。守着妈妈,安安稳稳地把下半辈子过完。把我欠妈妈的,都还给妈妈。”
一方声称“没办错案”,一方指责“栽赃陷害”
警方的三个半证据
保定警方最初是如何把华电小区入室抢劫案锁定到石家庄青年王朝身上的呢?2011年3月22日,保定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专门对王朝的母亲杨惠贤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说,办案人员是从报案人陈英茹的问讯笔录中找到线索的。
陈英茹在问讯笔录中称,抢劫她的男子大致在那天12:10—12:50之间,接听了三四个电话。于是,警方着手寻找那段时间内在该地通话三到四次的手机号码。排查一遍,警方未发现可疑号码。
“后来才意识到,我们忽略了非本市但案发时在保定漫游的号码。”李刚说。
重新排查后,警方锁定了一个“139××××1190”的石家庄手机号码。该手机不仅在那个时段通话三四次,而且手机所使用的基站为华电小区的基站。抢劫案就发生在华电小区。
于是,警方根据移动公司提供的通话单上的基站地点,勾勒出“139××××1190”手机在2006年8月11日那天的行踪图:早晨8点前后从石家庄出发,于上午10点前抵达保定市区,12:10—12:50之间曾有3次通话记录,下午两点半又回到了石家庄。
李刚说,为了防止抓错人,他们还与这一号码前后通话的十多个人进行了核实,证实此号码确实一直为犯罪嫌疑人王朝所使用。
警方提供的这个通话单,也就成了日后法院判决王朝案的“三个半”主要证据之一。
“三个半证据”的第二个是,警方称在陈英茹家劫匪留下的酒瓶上,提取了一枚指纹,与王朝的指纹吻合。第三个证据,警方称调取了一段高速公路监控信息,证实:一辆车牌尾数为“937”的小型车,于2006年8月11日早8点,从石家庄上高速,9点半从保定下高速。当天13点半,这辆小型车又从保定上了高速。而王朝那天驾驶的车辆,车牌号刚好是“冀AW5937”。另半个证据,是在2007年9月3日王朝案第三次庭审时,李刚走进法庭,当庭呈上的一份新的证言。那是一份当天凌晨3点,干警王小龙从石家庄一位证人处取得的证言,证明王朝曾告诉他2006年8月11日上午自己在保定。但后来,这个证人又翻供,称原来的证词是保定警方“诱导”他说的。王朝告诉他“在保定”的话,是8月11日前几天说的。所以,这只能算是“半个证据”。
高院提出的14个疑点
2007年12月20日,保定北市区法院一审宣判后,王朝不服,提出上诉。保定中级法院于2008年1月14日二审(终审)做出判决,维持原判。
王朝和母亲杨惠贤不服,多次提出上诉。
2009年3月18日,河北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充分。指令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2010年4月26日,河北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被告人王朝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该案由高院进行提审。
同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原裁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保定市中院再审时未通知被告人王朝的辩护人到庭,程序有误。河北省高院裁定,撤销保定市中院再审刑事裁定、保定市中院终审刑事裁定和北市区法院初审判决,发回北市区法院重新审判。
一份河北省高院对抢劫案意见的材料显示,省高院对此案提出了14个疑点,包括被害人是否辨认过被告人,案发具体时间和持续时间有疑点,被告人是否持枪,酒瓶和指纹提取有疑点,王朝没有作案时间,等等。
其中,众多疑点中关键的一点是,省高院认为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没有作案时间(案发时王朝正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这一点也是王朝和杨惠贤赖以上诉的“最硬”的证据。
被告方的三点质疑
在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述这些疑点的基础上,杨惠贤母子还重点提出了几个质疑。
质疑一,王朝方怀疑警方出具的那个锁定他为嫌疑人的话费单是假造的。
据王朝的律师介绍,警方提供的“139××××1190”手机通话单上,没有移动公司和有关出具人的盖章和签名,且不是移动公司出具的话单原件。在这个通话单上,有一句说明写着“该话单系我单位从石家庄市移动公司调取,与原件无异”,上面盖有北市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公章。
因此,王朝的律师质疑:通话单原件在哪里?刑警大队怎能证明自己出示的话单与原件无异?王朝方认为,这张通话单有可能是警方伪造的。
另外,王朝的律师还对通话单上的手机串码提出了质疑。制造商为每部手机都设置一个单独编号,叫手机串码。王朝的手机串码是3515280150805473。而在北市区公安分局提供的通话单上,2006年8月11日中午作案现场的手机串码为3551740065086301。显然不是同一部手机。警方解释称,他们通过串码技术分析发现,139××××1190的电话卡,曾于当日14:30在被抢走的陈英茹的手机上使用过。也就是说,3551740065086301这个手机串码,属于陈英茹的手机。但王朝的律师指出,陈英茹的三星手机为正版手机,其串码为355174006508638,比警方提供的通话单上的陈英茹的手机串码少一位数,且尾号也不一样。警方认为,手机串码后两位数是任意的,后两位号码不对,也可以是同一部手机。但业内人士十分肯定地对律师说,所有正版手机的串码是唯一的,不可能出现两个串码,而且位数还不对。
质疑二,王朝方怀疑警方出具的在被抢者家里提取的一枚王朝的指纹做过手脚。
据警方提供的证据,他们从案发现场的酒瓶上取到了一枚指纹,经鉴定与王朝的指纹吻合。可杨惠贤怀疑,是警方有人骗取了她儿子的指纹。
王朝在狱中曾告诉杨惠贤一个细节,2006年9月28日,即在被捕前1个月时,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来自保定的“歌厅老板”。王朝到场后,那位“歌厅老板”指着桌上的一瓶XO酒要请大家喝。王朝用手将酒推开,表示自己请客,左手中指指纹可能留了下来。王朝说,后来接受审讯时才发现,那个“歌厅老板”就是北市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干警王小龙。据此,他怀疑自己的指纹可能是被王小龙骗去了。
质疑三,王朝方认为警方提供的高速公路监控信息不能证明当时那辆车是他的。
警方提供的一辆车牌尾数为“937”的小型车,曾于2006年8月11日出入过保定(前文有交代,不再详述)。但王朝的律师反驳说,“937”不是一个完整的汽车牌号,据统计,每1000辆车里就有一辆带“937”的,全国有多少辆这样的车?且该车的车型、隶属哪里管辖等情况警方都没有提供,或者说还不得而知,怎么能证明那辆车就是王朝的呢?
除了上述三点质疑,王朝方还认为李刚有与人合谋陷害他的嫌疑,以及李刚等警方办案人员与保定法院方面有不正当的“关系”(前文有交代,不再详述)。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在保定市采访期间,曾多次联系法院方面,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有没有更重要的证据补充,但得到的答复基本是所有采访都要市委宣传部安排,或案件正在审理中,不便接受采访。
法律专家告诉本刊
李刚成了一个符号
目前,“王朝入室抢劫案”正在重新审理中,李刚涉嫌“刑讯逼供”,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重审将如何进行?网络和媒体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就此,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王顺安教授,请他做专业解读。
环球人物杂志:王朝称李刚对他进行“刑讯逼供”,请问构成“刑讯逼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王顺安: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长时间连续审讯等方式的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是一种犯罪行为。犯罪的主体必须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犯罪的对象必须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而不论对象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都不会影响刑讯逼供的错误本质。
环球人物杂志:近年的冤假错案中有哪些与刑讯逼供相关?
王顺安:比较典型的有:赵作海案、佘祥林案、徐茂军案等。河南人赵作海1999年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拘,后因证据不足数次被检察院退回,但在严刑逼供下,他只得9次认罪,2003年被判死缓,直到2010年“被害人”突然现身,才洗清冤屈。湖北人佘祥林和湖南人徐茂军,一个被怀疑杀妻,一个被怀疑受贿,均在事实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刑讯逼供、含冤认罪,直到几年甚至十年后才真相大白,相关的办案人员都受到严厉查处。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错案、冤案,主要因为办案人员片面追求办案效率、玩忽职守、主张有罪推定,导致草草结案。
环球人物杂志:如果李刚等执法人员被证实刑讯逼供或办案不公,将面临什么后果?
王顺安:目前尚不清楚王朝案的真实情况,不能妄加评论,也不能拿前面所说的几个案子作为判例。如果确实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那么李刚等人必须承担滥用职权的恶果,也说明公检法机关没有起到法律制约的作用,这是一种悲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大的官也不能超越法律之上,但目前,刑讯逼供的情况在基层公安部门中确实存在,有些基层干警为“完成任务”,不分青红皂白,胡作非为,剥夺人权,破坏刑事诉讼文明,这是极其恶劣的行径,必须坚决取缔,从严处理,绝不能姑息。
环球人物杂志:重审应如何进行,以保证其公正性?
王顺安:关键在于严格依法办事,刑事诉讼取证要认真核对、合理合法。因为这起案件备受关注,上级公检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交由当地法院、省高院、必要时由国家最高法院审理,甚至可以考虑组织专门的公检法力量参与其中。这样看起来仿佛是“杀鸡用牛刀”,但为了平息民愤、还民真相、取信于民,也值得一试。曾经的赵作海错案,正是在上级司法机关的密切关注与督办之下得以迅速纠正的,问责程序也是由上级司法机关启动的。
环球人物杂志:个别执法人员在办案中使用刑讯逼供,本案中的王朝也称自己受到了李刚等人的逼供,这是否反映了基层公检法部门存在的一些问题?
王顺安:对于“李刚逼供”的情节,我个人存在质疑。因为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公检法部门的出错率还是很低的,冤假错案确实存在,但数量不多,不能因为某一起案件,就随意否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学校法律教育的成果。但可以将这起案件的查处作为契机,及时、权威地发布再审进展,展现公检法部门的公开、公正、公平。
即使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李刚逼供”被查属实,这也只是个案,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因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是给国家添乱子,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与人民的根本利益不符。
环球人物杂志:网络和媒体对这起案件有哪些影响?
王顺安:媒体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曝光社会中掩藏的问题,促进社会达到公平、正义。由于网络和媒体力量的参与,这起案件已经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如果没有“我爸是李刚”在网络上的广泛传播,这位市区分局副局长也不会引起特别关注,他涉嫌刑讯逼供也不会持续吸引网民和媒体的目光。李刚成了一个符号,众多网友正是通过这样一种符号语言,表达对权力失范的不满。
但当一系列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络的力量也可能让小事变大事,造成社会不稳。因此,在当今的网民社会中,维权要谨慎,要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在法治框架的指导下进行,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公正维权。要防止控告人借用李刚这个符号,致使滥用民主的情况发生,影响法律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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