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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日子难过天天过
Who make those laws? Do they ever debate?
这种男人离了好!!!
婚姻不以意志为转移,宿世因果逃不掉的。
和老外接触过的中国女的,多半都认同:大部分西方老外都很绅士,他们自觉保护女性,让着女性(就算那女的是女汉子),因为他们有的是力气,有的是能力,这是国外的社会氛围所教养出来的;而在我们这里却是对女人防这里防那里,事实上,真正靠和男人结婚骗财的女人有几个(不说那种职业骗婚的骗子)??法律已经不是保护大部分弱者的工具了。这正是中国男性不自信的表现,如果中国的男人已经弱得要靠“法律”保护了,谁来“自觉照顾”我们女人(女性天性,比如力量上是确实不如男性的)?都忘记自己肩膀比女人要宽广,自己的力气也比女人来得大,斤斤计较自己付出什么会有什么损失,真正把婚姻当成一个投资了,还是没有投入就有产出的投资,真的还不如变性做个女人,那些变性做女人的,至少知道他承担不了做男人的责任,可悲可叹!
这个婚姻法其实也让房市再兴旺了一把,至少大部分女的都知道“男人不如房子可靠”,所以无数男女都在婚前买房了,然后搭伙过日子……
如果有一天,男人真正实现了自己生孩子,我们女人也终于可以抗起一罐煤气瓶了,我们一定会实现男女平等的,因为这个世界只剩下一个性别了,中性,不男不女,哈哈。
结婚是为自己,和婚姻法没有关系。如果这个男人这样只能承认婚前眼光不好,没有孩子,赶紧离吧。
不过是看准美女同事不会跟他离罢了,连房产证上加个名字都不愿意,算得这么精的男人也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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