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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真应该到这里来看看大家的回复,无论从法理还是人情,老人的要求都没有丝毫过分之处。赔偿金中本就包含了父母的赡养费,其余孩子和妈妈平分也很合理。房子老人和孩子父亲还的那部分贷款本就占大部分,假如她去世,孩子是最应该的继承人,老人要求她再婚前做公证是极为明智的做法。
整个事情中,最没有保障的是未成年的孩子,相信老人为孩子的打算绝对没有私心,因为对老年丧子的老人来说,孙子是他们活着唯一的希望和寄托,而孩子妈妈则不然,她将来还有新的家人新的生活,这个孩子不可能得到她全部的爱,同理,在金钱的分配上也如此。
这个妈妈觉得公婆不相信自己,她受到了莫须有的怀疑,但人心是最不可依恃的,将来可能有的变化其实她自己都无法预料。假如两个老人仅仅凭相信孩子妈妈不会对不起孩子,就把孙子的未来都寄托于他妈妈的母爱和良心,我反倒觉得老人没有尽到责任。
合理  纠结是因为什么啊?因为怀疑她对孩子的心意,还是大家对她的不信任啊?   老人的考虑是对的   纠结是因为她不理解还是理解不认同啊?   不理解 那么她就是没有从老人的立场考虑过,也就是没有为自己的儿子考虑 ;理解不认同   那可能是觉得通过法律淡漠了亲情,但是还是会按照老人的意思去做的。  老人是对她以后 做最坏的准备  是不信任的表现 。
本帖最后由 caose 于 2012-6-13 22:48 编辑

为什么那么多说合理呢?奇怪
这样要至妈妈于何地呢?,虽然首付是老人付的。但是妈妈后面也有付出部分尾款啊。大家可以说,对啊,反正你是妈妈,未来太多不确定,谁知道以后你还会不会疼这孩子?所以现在留多少给孩子都是应该,妈妈就拿这30w离开,以后婚嫁不相干,各过各的?估计老人也这么想。
老人这么做看是为孩子着想,其实眼光很浅。老人能带那孩子多久?确定能带到成年?
无论妈妈再婚与否,她首先是这个孩子的亲生母亲。这样分,好像妈妈结婚了,就不再要这孩子一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妈妈为了再婚就抛弃亲子了呢。有这样的么?
旧感情来讲,这样分似乎不过分;就道理来讲,真没道理
那女人命真不错了,公婆的要求完全是正常合理的范围,没有不能接受的理由和道理。不要说什么以后会对孩子好的,现在同意公婆的要求都觉得心里不舒服,还以后呢。算了吧。
额,不同意楼上说的,确实就感情来讲,有点伤害了这个妈妈,好像对她有多不信任似的,但是说到底这也在为将来避免纷争。就算做母亲的到时候还是要给自己的这个儿子,但继父总归不是亲身父亲,未结婚前就公正,他可能觉得是应该,但若结婚十几年后再说将这套房子完全留给他的继子,最有可能他觉得是在拿他的东西给不相干的人了,毕竟那时候他已经在潜意识认定那是他的了(人的心理就算这样奇怪,一开始就不是你的,你也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一开始若没说清楚,时间一长,就说不清了),这也是为了避免这个妈妈和她未来老公之间的纷争。
要求很合理呀 有啥好纠结的
我觉得挺合理的,就算老人不要求,当妈妈的也要那么做吧,甚至做得更多,如果以后还有别的孩子,这个孩子就会不自觉的忽略些的,再说再婚那个男要是制造各种理由让你拿钱怎么办,还是先把念想断绝的好
觉得非常合理,这年头遇到那么通融的公婆很不容易了
那女的有什么好纠结的,丈夫的命钱和房产大部分留给他血脉,一部分留给他父母,小大头留给遗孀。
多合理啊!!!!!!!!!!!!
我觉得还可以接受,因为要求都是留给自己的儿子,没什么阿,不是公婆自己拿的,主要还是怕再婚后又新孩子对没爸爸的孩子不好,可以理解
公婆够明理了好伐。还想不通,有什么好像不通的
用粗俗点的话说,老人防的就是媳妇用他们儿子的钱供其他男人,养其他男人的娃,住他儿的房,打他儿的娃,最后老人和他们儿子出了虽少百分之七十五(55+20)的房产还要和媳妇的后来生的孩子/男人分,作为老人怎么可能会允许这种可能性?!
如果那媳妇觉得不被信任觉得委屈可以理解,可是绝对不能这安排不合理
很合理啊,是不是态度不大好,让人不愿意接受啊。
我也觉得很合理,老人够可以的了,有啥好纠结的
我也觉得公婆的要求是很合理的,觉得不合理的儿媳,倒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如果这都不能同意,只能说儿媳太贪了.或 ...
后知后觉 发表于 2012-6-13 21:21
就是啊,女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一定再有这样通情搭理的公婆让她遇上。
首先我认为很合理;
其次,我对此贴表示震惊,因为贴子的情况,和我家邻居太像了简直。
我家邻居的老公出车祸死了,孩子当时才三个月,公婆是天津的,为了照顾孙子,就变卖了家产来了我们城市买房居住。今年我家邻居又找了个男朋友,要结婚了,前公婆便要求把孩子交给他们抚养,邻居不同意。现在天天打架,昨天晚上还打到十二点多呢,也不知道最后怎么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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