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女儿的一封信中, 本杰明富兰克林声称火鸡(turkey), 而不是秃鹰(bald eagle),更适合成为美国的国鸟。他心目中的秃鹰是懒惰怯懦、强取豪夺、欺软怕硬的反面典型,而火鸡呢,在他看来虽说有点虚荣心和傻气,却又勇敢又爱国:富兰克林说火鸡敢于进攻那些侵占它们领地的英国士兵。
在当代美国,火鸡是感恩节餐桌上一般必不可少的大菜。其实从搭乘“五月花号”的英国清教徒于1621年在北美庆祝第一个感恩节,又过了二百年,直到1863年林肯总统才正式宣布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为感恩节,而直到1941年美国国会才正式把它定为国家法定的节日,不可随意更改时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在美国经济危机严重的1939年曾擅自将感恩节提前一周,企图延长大家的节日购物季节,刺激消费,结果引起大众的极大不满。
至于火鸡成为美国人目前食物蛋白质的第四大来源,仅次于鸡肉、牛肉和猪肉,也是慢慢流行起来的。感恩节大餐吃火鸡当然是因为纪念当年清教徒的传统,而圣诞大餐要吃火鸡据说来源于 狄更斯的《圣诞颂歌》(The Christmas Carol)。2008年美国人均消费火鸡17磅,因为他们现在不但节假日吃,平时也吃。 美国人特别爱吃的所谓火鸡的“白肉”(white meat),主要是指胸脯肉,相对于腿和翅膀上的“黑肉”(dark meat)而言,和中国人的口味恰好相反。这黑白之分主要在于肌肉是否能够储存氧气,而不是普遍认为的是血管的多少决定的。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现在美国饲养场的家养火鸡都大力培养大胸的品种,但这带来的副作用就是这种“波霸”雄火鸡连站都站不稳,更别说自然授精、孕育后代了。所以现在美国农场里的火鸡都是人工授精养成的。 美国人现在还有的一个风俗就是,每年感恩节之前,美国的“全国火鸡协会”(National Turkey Federation)会送给总统两只宰杀配料只等下锅的火鸡和一只活火鸡。这只幸运的活火鸡稍后会由总统发布“赦免令”,得以进入某农场颐养天年,不必“吃板刀面”、成为餐桌上的大菜。但是,美国人仅在每年感恩节就平均要吃掉四千五百万只火鸡。
有趣的是,在土耳其(也拼写为Turkey)这个国家,菜单上不列“火鸡”(turkey),而是用土耳其语“大鸟”来取代。说起来,美国著名的儿童教育电视节目《芝麻街》里的大鸟就是用火鸡毛装饰的,其实只有雄火鸡在“开屏”时才会有一般图片中的那么光鲜亮丽。 美国人现在饲养和食用的火鸡是从野火鸡(wild turkey)发展来的,据说最早是墨西哥人驯养的。据说火鸡非常好奇,时常可以见到一群火鸡天下雨时昂头注视天空的景象。有人猜是因为它们想要了解雨是从哪儿来的、怎么下的。但传说火鸡会因此呛水而死,则查无实据,属于无稽之谈。火鸡蛋一般有两个普通鸡蛋那么大,火鸡的个头最大可能达到五十磅(二十五公斤左右),但美国人一般买十五磅的火鸡食用。
火鸡一词在美式英语中也随处可见。70年代愚蠢的人被称为“火鸡”,现在玩保龄球,如果一连三次都能击倒所有的瓶子,也称为完成了一个“火鸡”。美国人说某人毫无过渡地突然放弃某种习惯或瘾头,也说“冷火鸡”(cold turkey),比方说完全戒烟 。有位美国朋友常跟我说一个笑话,说某个中国人从没见过火鸡,她的第一顿感恩节晚餐见到烤盘里的火鸡,脱口而出:“好大一只鸡呀!”不过美国人在感恩节吃的火鸡,味道让人不敢恭维。火鸡大了,肉难免老硬,而美国人又喜欢整个地烤制,结果第一餐吃过之后,剩下的又是做三明治、又是熬汤、又是做casserole 这样的砂锅菜,吃到后来家里人人怨声载道,叫苦连天。我常想,为什么不把火鸡斩碎了炒、烩、烤、炸,做几道各种各样的菜肴呢?不过,也许美国人在尊重传统之余,也就是喜欢把整个儿的庞然大物端上饭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