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江苏:同性恋男子爱上妻弟被诉骗婚,法院称其无过错

本帖最后由 iamcarrieok 于 2013-1-22 10:40 编辑

原标题:意外发现“保守”丈夫竟然爱上小舅子 镇江一女子怒而起诉离婚



家住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的葛女士没有想到,英俊帅气、人高马大的丈夫竟然是同性恋,而丈夫恋上的,竟然是她的亲弟弟。



恋爱时,男友很“保守”

2008年,27岁的葛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5岁的杨先生。杨先生从安徽来丹徒工作,年轻有为、英俊潇洒的他很快俘获了葛女士的芳心,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渐渐的,葛女士发现男友很保守,从不逾矩,不但很少有亲密的行为,每次到葛女士家玩,也都是选择和葛女士的亲弟弟住一个房间。杨先生的“保守”更令葛女士觉得他是一个非常负责、很自律的人。



结婚后,老公还是要和弟弟睡

2009年9月底,葛女士和杨先生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杨先生和葛女士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外人眼中,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男才女貌。而面对长辈对他们婚姻生活的询问,葛女士虽然都是回答很幸福,但心中却有一个难言之隐:丈夫杨先生还像婚前那么“保守”,很少和自己亲近,还经常借口工作累了,让葛女士先睡,自己工作到很晚,有时干脆就找借口去和葛女士的弟弟一起睡。“难道是他不喜欢我?还是他有外遇了?”葛女士心中有了不祥的预感,并开始偷偷搜寻丈夫“外遇”的蛛丝马迹。



日记中,惊现丈夫的秘密

2012年6月,葛女士趁杨先生外出时,偷偷撬开了他的书桌抽屉,想从丈夫的日记中寻找证据。然而,葛女士看到的东西却令这个家庭发生了“地震”:丈夫抽屉里,放满了写给葛女士亲弟弟的情书和各种同性恋的淫秽影碟。葛女士打开丈夫的日记,里面写着的都是杨先生如何压抑自己对小舅子的感情,如何痛苦地和葛女士生活在一起。

等到杨先生回家后,看到的就是桌上放着的日记本和情书,以及葛女士写下的“我要离婚”的纸条,而妻子已经带着弟弟住到了亲戚家中。



庭审中,丈夫称不是骗婚

2012年11月,葛女士起诉到丹徒法院,要求和丈夫离婚。

庭审中,杨先生对葛女士所称的他的同性恋骗婚的说法表示不认可,杨先生陈述,自己虽然是同性恋,但是确是在婚后才发现自己这个倾向的,而且自己确确实实和葛女士登记结婚了,也在履行着为人丈夫的义务和职责,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家庭的事情,所以坚决不同意离婚。

而葛女士却表示,自己不能忍受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生活,而且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杨先生爱着的居然是她的弟弟,为了自己,更为了自己弟弟的健康成长,这个婚离定了。杨先生明知自己是同性恋,还与异性结婚,这种欺骗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要求杨先生对自己进行赔偿。



法院告知,男方不存在过错

面对葛女士要求离婚和获得赔偿的请求,承办法官告知葛女士,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虽然同性恋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但未必一定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在我国,因为一方是同性恋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尚无判决离婚的先例。

同时,葛女士要求杨先生赔偿,《婚姻法》中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虽然杨先生是同性恋,但不属于上述在婚姻中“有过错”的行为,所以如果判决,葛女士的这个请求也不能得到支持。

承办法官从对葛女士一方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杨先生做了大量工作,告知其夫妻有忠诚的义务,杨先生现在喜欢上了别人,不管对方是什么性别的,杨先生对和葛女士的这段婚姻已经不忠了,勉强在一起也不会有幸福,只会让双方更痛苦。

最终,杨先生和葛女士达成了调解意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杨先生一次性补偿葛女士5万元钱。  




2013年01月21日 16:33   中国江苏网  (通讯员 吴婷 罗晓文 记者 赵筱青)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21/21430914_0.shtml
如今比搞小姨子更下限的是搞小舅子啊~~~
毁三观啊……无语了,额,这些骗婚的男同真的很坑爹啊!!!女人不要那么急着嫁人啊,要擦亮眼睛啊亲!!!
影帝说,想成为白富美,就要仰望星空,那里有比利的美刀!!!
世界怎么了。。。还能结婚不?
坑爹啊。。。同性婚姻法好久能通过啊,
这种事咋越来越多了= =
我发现我现在已经变成伪腐女了,只喜欢小说漫画上的耽美
对现实中的很无感,对明明是同还和女人结婚的人更是非常反感!
现在微博、论坛上的同性恋很高调,但是看他们的言行,真像苍蝇一样让人恶心。
这真的比吃了苍蝇还恶心啊
同性恋这个大多数人是叶公好龙,其实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追捧?
真的到自己遇上了,才晓得有多难受。
实在很同情这位女士。
疏影横斜水清浅
暗香浮动月黄昏
。。。。。。小舅子多大啊,不会未成年或刚成年吧。。。。。。
这还不算骗婚?害了这个女人还来害人家弟弟,有多远让他死多远
我在想,这位女士的弟弟有没有成年啊!不会是……恋童吧= =|||
签名被屏蔽
我国强大的婚姻法真是无下限啊,同性恋与异性结婚不算骗婚什么才算!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是有钱有权的男人们制定的,但是他们会推一个女人出来做宣传!我参加过这样的讲座,不明白那女人是怎样想的。而且她还说道过错啥的,其实很难取证,单有小三不算,必须得证明他们重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否则根本不算那种能得到赔偿的过错。所以,新婚姻法是保护女性的!----吐!
又拿同性恋说事儿,无聊。这社会看人品,人品好啥恋都没问题,人品不好的人,恋男恋女都会伤害别人。异性恋婚姻也有骗婚的,还有N多重婚,搞出私生子女抢夺婚生子女权利的,啥人没有。关键还是看人品质如何,渣男渣女们要是有天谴就好了,法律根本没辙,国外婚姻法也不能做到完美,还是有很多渣滓能钻漏洞搞出事儿来。
满地打滚求花!有花的捧个花场,没花的捧个水场,花花啊水啊,都来吧^^

女生离婚真是吃亏
偶尔发表个意见,千万不要理我!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