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看了一新闻:一母亲在桥墩洗衣服,俩孩子跟随在河边耍水,后下河游泳,双双溺水生亡。
法院判决:母亲不制止孩子下水负全责

套用法院的判决:其父魏四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意识到她一个人留在街上的危险并带在身边,但他却没有及时补救。因此,魏四作为魏林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之责,应对其走失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这老爹好意思瞒了十几年,没人性!!!!!!!!!!!!!!!!!!!!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