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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雖然所為之行為犯罪行為,但是其生命依照憲法受到國家和法律之保障,不應受到任何人之侵害。
如果小偷是在偷竊行為完成後,於逃跑間受到受害者之追趕,而遭受害者撞傷。此時受害者可能可以主張正當防衛或是緊急避難,又如果依照刑事訴訟法之規定,現行犯為任何人都可為逮捕。
不過這裡要考量的是:小偷所受到之身體法益之侵害與受害者所受到之財產上損害有無相當的問題。
如果是因此而使小偷受到重傷,其法益所受之侵害就會重於被偷錢者之法益,此時可能會有正當防衛過當等考量。
不過,無論如何,小偷的生命身體權是受到憲法保障,不因為其犯罪行為而喪失。
最後,法律層面考量的並非為一般常理之道德或是倫理,雖然也有倫理或是道德法律化的條文,但是此為少數,且應以有法律明文規定為限,此乃遵守最刑法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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