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本帖最后由 靜花雪月 于 2010-8-22 07:53 编辑

無論在道德或法律上,兩方皆有責任.
道德面:一方為老不尊,另一方不尊老愛幼.
法律面:一邊可套上性騷擾,一邊可套用傷害罪.(即使輕得只能和緩刑挨邊,還將浪費訴訟資源.)
私下和解是兩人唯一的台階.(除非女孩坐了老弱婦孺專用的博愛座)
否則,只能說,扯平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