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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倒不一定这样,会卑微是双方性格品格原因。不会因为这个也会因为那个卑微,比如经济社会地位收入等各方面原因。
但是如果两个人在这方面意见不能一致,对婚姻确实不太好。
如果只是男女都想要小孩,现在做试管婴儿的费用也是一般家庭能够承受的。如果卵子不行,寻求捐赠卵子或者购买商业卵子也不是不可以。我不觉得女的不育是完全让人绝望的。虽然是别人的卵子,但是受精卵还是女方肚子里养育的,十月怀胎,我觉得对女方来说,和亲生的也差不多吧。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想要小孩一个不想要,婚姻才不能持久。现在这个社会,只要双方意见一致,总是可以找到办法的。
领养我就不说了,既然说女方不育卑微,我就认为潜台词是“男方想要自己的血缘小孩”了。
另外,女方不育又不喜欢小孩,那就找个愿意丁克的,或者离婚有孩的。如果明知道自己将来不要孩子,还找一个特别喜欢孩子的人,不是挑战婚姻的高难度模式么?即使男的人品好,不怨你也不离婚,难道你就忍心他遗憾一辈子?这也不叫婚姻选择上的让步吧,而是选择范围会比较小。结婚是互相选择的结果,别人对你不合适或者你对别人不合适,都不是双赢的选择。将就让步,这也的想法太消极了。
卑微是种态度。如果对一个女的来说,结婚没有让自己过得比一个人过更幸福,为啥要结婚啊?
不会生要卑微,生女孩要卑微吗?长相普通卑微吗?没工作要卑微吗?家里穷要卑微吗?家里有人病了要花钱要卑微吗?你完全不需要为这些“缺点”卑微,但是在婚姻市场上,很多“缺点”确实会缩小你的选择范围,这也是事实。但幸亏结婚对象只要一个,所谓合适的人,那肯定是在你的选择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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