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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ther 于 2011-12-3 05:48 编辑

法医的鉴定结果给出遇害时间是8:30~10:30,丈夫刘某说10点多吃完饭去网吧,但从饭后到去网吧之间可能先回过家,如果饭店离家近的话有可能离席一段时间回家过,是否离席可以找一起吃饭的人或饭店的店员进行确认,所以刘某的不在场证明并不牢靠。李某应该不是凶手,家人证明这一点仅做参考吧,毕竟是家人。郑某目前看来提不出有力证人证明她的不在场,但酒吧也许有监控吧?酒吧是个营业场所,如果她去过,总能有某个顾客或店员对她有印象,所以作假的话不应该拿这个场所来作假,所以她在酒吧大致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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