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传奇人生
[打印本页]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10-4-26 10:19
标题:
传奇人生
现代社会消费主义横行,广告也力求别出心裁,吸引顾客。据说广告的最高境界是要激发观众的想象,让大家深信使用某种产品就能更美丽、更强大、更富裕、更幸福。所以,百事可乐的广告要请辛笛克劳馥扮演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漂亮妈妈,耐克的则让姚明或科比大秀球技。虽然人人都知道自己即使喝了百事可乐,穿了耐克鞋也并不能成为名模和球星,但这种隐隐绰绰、若有若无的联想正是广告人推销商品的惯用伎俩。现在想来,广告使用的就是弗雷泽在《金枝》中说到的“巫术原理 ”:“相似律”和“接触律”,让观者浮想联翩,将毫无关系的A和B连接在一处。
父母亲住所的附近正在修建一个豪华公寓群,高层建筑。号称 “世贸中心金领公寓”,听说建成以后将实行“酒店式管理”,房价每平方米将在一万五千到两万之间或更高。开发商竖起了新的广告牌,打出了新的广告语:“住在世贸的你和我,都有传奇的人生”。这个广告其实是暗示能住进这种公寓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拥有“传奇人生”的名人住在你的左近,根据“物以类聚”的相似律和“近朱者赤”的接触律,你的人生也增值了:你的声望提高了,生活就充实了,生命就圆满了。我觉得,这是一种逻辑上的混乱。且不论名人们是否真会在这里买房,即使他们就住在这儿,他们的名声却也并非是因为买了这套房得来的。
更何况,传奇的人生不一定就是幸福的人生。张爱玲是写过《传奇》的,她的人生似乎也是一部传奇。可是她少年流离、中年颠沛、老来孤独、身后凄凉,留下的也就是那么一个“苍凉的手势”。说著名诚然,但幸福就未必了。传奇可能是一种荣耀,但也是一种负担。过着传奇的人生,生活在万众瞩目之下,是需要做出牺牲以娱乐大众的。观众的期待就是传说中人一定得与众不同,好到极点或坏到极点也许可以随便,但平淡庸常是绝不被容忍的。张爱玲曾提倡“成名要趁早”。我想,如果通过选美选秀,能成为超男快女,“中国偶像”,现在也会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我的想法正相反:我的人生不要成为流芳千古的传奇,但也不要成为喻世警世的寓言,做一篇闲适随意的散文是最理想的。真正幸福的人,是没有故事的。
作者:
游心于无穷
时间:
2010-4-26 11:36
”真正幸福的人,是没有故事的“。故事之所以好看是因为不幸福,爱别离,生死隔。大团圆是结局是因为之后就没有故事看了。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169.62.244.154/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