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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莫忽视“甲流”重症前兆 [打印本页]

作者: mmbean    时间: 2009-11-19 23:23     标题: 莫忽视“甲流”重症前兆

大多数“甲流”患者症状较轻,一般在服药一周内就会痊愈。但随着感染人数的增加,高危人群一旦患上“甲流”,就容易发展成为重症病例。因此,及早识别重症病例对提高“甲流”的救治率、降低病死率非常重要。

  专家指出,以下症状属于“甲流”重症病例的前兆,患者应立即就医:体温超过39℃,且持续3天以上;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每分钟呼吸次数增多,呼吸困难,嘴唇发紫;神志异常,如反应迟钝、嗜睡、躁动、容易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影像学检查有肺炎症状;原有的基础性疾病病情明显加重。

  “甲流”的高危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孕妇,5岁以下儿童,年龄超过65岁的老人,肥胖患者以及患有慢性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肺心病、肾病等基础性疾病的病人。以上高危群体应尽量少去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的地方。在室内要常通风、勤洗手,出门最好戴上口罩。加强营养,规律饮食,避免过度劳累,保持心情愉快。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09-11-21 13:36

大家都要小心。多谢楼主提醒。
作者: 饭渐渐    时间: 2009-12-2 04:44

唉。。甲流。
作者: 长生    时间: 2009-12-2 07:55

但一般的口罩对防甲流没太大用的。
作者: mamie    时间: 2009-12-2 23:08

一定要勤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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