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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性惩罚”可别过了头 [打印本页]

作者: 何鸿燊    时间: 2009-11-9 12:54     标题: “性惩罚”可别过了头

  一位同事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件令他非常伤心的事。有段日子,同事因为业务忙得焦头烂额,每天几乎熬到深夜十一二点,倘若实在是太困了,也就只好在办公室里打个盹。作为丈夫,同事也知道妻子守空房的滋味不好受,于是几次真诚地向妻子道歉。可是,妻子很快对丈夫产生了怀疑,以为丈夫有了外遇,随后开始了艰难的求证。妻子为了考验丈夫便更多地向丈夫求欢,不管丈夫是不是很疲劳,有没有兴趣,只要丈夫一回家,她便缠着丈夫要求做爱。


  也许在妻子看来,丈夫如果在外面有了女人,他是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跟妻子缠绵的。这时候最苦恼的是丈夫,明明心有余而力不足,却偏偏要强打精神满足妻子,因为他觉得那是自己的“错”。时间久了,丈夫终于难以承受了,或者找出许多理由拒绝妻子的性要求,或者借故不回家,妻子便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同事是个好男人,他断然不会去拈花惹草的。妻子为了得到丈夫的爱,就在丈夫可以心情愉快地面对自己的时候拒绝丈夫,拒绝同丈夫做爱,而这种拒绝明显地带有报复性质,她要让丈夫接受爱的煎熬。丈夫先是不解,继而乞求,然后便是愤怒,“性惩罚”对男人来讲是一种触及灵魂和尊严的伤害,他们有时候会因此而失去理智。同事和妻子在经过长时间的冷战之后差点选择了离婚,要不是妻子幡然醒悟,丈夫见好就收,他们只能选择一种失败的婚姻。

女人不可以在性的问题上自以为是,一味地以性相要挟,一味地希望丈夫妥协,动不动就对丈夫进行“性惩罚”是不可取的。女人应该知道,男人在性生活的过程中常常是非理性的,他不是希望在性生活中迸发出多少爱的火花,而是渴望通过性生活得到快乐,展示男人的气魄与风采。

   或许是爱情的缘故吧,在撩开性爱神秘面纱的同时,人们又非常自然地为它上了爱的保险,似乎性仅仅只是爱的一种载体,没有了爱也就没有了性。其实,性可以是爱情的一部分,也可以游离于爱情而存在,因为对于爱情的认识是千差万别的,甚至有些人一辈子都不懂得爱情而认识性,性是他们生活和快乐的一种人生体验。对于大多数普通中国家庭的夫妻来说,性就是性,与其说他们是在享受爱情,不如说他们是在享受快乐,快乐在性生活中其实是最重要的。

   当然,性爱有时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但更多的时候性是一种生活需要,就像人们不能没有一日三餐一样,结伴而行的夫妻之间不能没有性。性对于他们来说就像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需要搭载太多的感情和复杂的社会责任,不需要刻意诠释什么,仅仅只需要快乐,快乐是他们性生活真实而又现实的目的。

   在紧张而又忙碌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在性生活中加入爱情的“佐料”,夫妻之间能够很好地理解和沟通,以爱情为基础的性生活的确妙不可言。然而,如果总是把爱情强加于性,甚至以性作为考验爱情的工具,以性来强迫对方接受或认同自己的爱,我们很可能走向爱的反面。最终的结果是,快乐没有了,爱情也消失了。

   爱情是一种感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很难给爱情下一个确定的定义,也很难找到一个可以让大多数人认可的模式。因此,建议生活中普通的家庭和普通的夫妻,最好选择以快乐为主题的性生活,让性成为夫妻感情的润滑剂,成为夫妻生活最好的调料,在和谐和温馨的家庭氛围中创造快乐,享受快乐。当然,快乐的性生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只是这种爱是虚拟的,我们不必将它具体化,更不必强行将所谓的爱置于性生活之上,普通的家庭可以没有轰轰烈烈的爱,但绝对不能没有性,没有以快乐为中心的水乳交融。 (来源:《当代健康报》文/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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