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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有关兽妃抄袭乐医一事,双方均作出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binky    时间: 2009-9-9 09:29     标题: 有关兽妃抄袭乐医一事,双方均作出回答

周玉的回答:



关于作品 兽妃 的评论


会员周玉() 发表于 2009-8-6 12:02:11

关于这文网站的评判已经出来,
兽妃全文五十w以上,还未写完,对比两文全文情节发展走向,两文的主线内容并不相同,根据判定标准第1条,并不构成抄袭。投诉人提出的前两章节,兽妃在背景设定,部份情节设定,人特设定方面确实有雷同于乐医开头。
根据判定标准第3条: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在背景设定、情节设计、人物设定、物件设定等方面雷同,但该设定不属于原告作品独创的,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不认定为抄袭。该设定属于原告作品独创,但被告作品用于描述这些背景设定、部份情节设计、人物设定、物件设定的语言并不雷同,认定为借鉴。投诉人指出的兽妃中语句与乐医雷同,经对比确认属实。
根据判定标准第5条: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但雷同语句不属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独创的(如:她的脸红的像苹果),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如名人名言,成语典故),或雷语句少于25个汉字的(因句型结构简单,易撞车),不认定为抄袭。
根据判定标准第6条: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并且不是第5条所列的例外情况的,雷同总字数低于1000字的,判定为借鉴过度。另外投诉人指出兽妃作者辱骂乐医作者,经核实并无此事。
一切起于双方书迷之间的争执,在此情况下,双方作品下都有对作者的攻击性言论,对于双方作者都构成了伤害。地址在网页下方抄袭举报里面,这里留不了英文,无法粘贴网络地址,那里面说的更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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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嫂的回答:



关于作品 兽妃 的评论


会员老草吃嫩牛 发表于 2009-8-6 19:58:48

周玉:你好,有关你们□□对此事答复我已经看到。在此我并不阐述自己的观点。只有几点疑问。
一、乐医于兽妃纠纷开始之后,从第一天开始到截止这个网站所谓的判定出台,你们从未跟我,以及跟我的网站有任何交涉。
二、所谓判定,法律依据在那?在著作版权法的那一条?我很好奇?潜规则吗?
三、本事就有关你xx我乐医之文开始,你从未私人或者官方有过半句交代,今日又做出这样的依旧?很抱歉,不能接受,也无法接受。
四,现就兽妃以及我的乐医纠纷一事我已经委托律师全权办理。
五、这是我的第五次留言。也是最后一次。针对此事我的态度是,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网站我认为也无法算,所以,我们还是法庭上见吧。
六、介于□□的态度,事发至今日,8个qq编辑号无一人跟我联络调解。那也就是说你们的意思,你们的地盘你们说了算。很抱歉,现在开始我不准备再幻想你们的网站对此事能做出正确的处理了。
七、周玉,有关抄袭还是未抄袭,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会在法庭上面对面的处理。期盼你的到庭。
八。并非所有的人被侵害权益之后,都会沉默的息事宁人。我有一句话送给你,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你就是说出花来,它也不是你的。
九,祝你好运。老草吃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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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周玉女士:
山西百捷律师事务所经李颖女士授权并指派史竹敏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您侵犯李颖女士所著《乐医》的著作权事宜致函如下:
李颖女士(笔名老草吃嫩牛)于2008年7月21日至2009年3月2日将其所著《乐医》完整发表于晋江原创网站,而由您所著的《兽妃》在2009年4月7日最初发表于□□书院网站,该作品现未完结。经将《乐医》与《兽妃》进行比较,发现《兽妃》中所涉及部分人物、场景、故事背景和故事情节均抄袭自《乐医》相关章节,且从抄袭的形式上看,属于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乐医》的相关章节(后附相关章节对比一览表)。
本律师认为,李颖女士对《乐医》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的行为已侵犯了李颖女士的著作权。鉴于此种情况,本律师受李颖女士的委托,向您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您承担以下责任:
一、 您立即停止侵害李颖女士对《乐医》享用的著作权;
二、您应当书面向李颖女士赔礼道歉;
三、您应当赔偿因剽窃《乐医》相关章节而给李颖女士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您在收到本律师函十日内未采取上述任一补救措施,本律师将依据李颖女士的授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李颖女士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以下无正文)
山西百捷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竹敏
二oo九年八月三日附:
1、《乐医》(被抄袭章节)与《兽妃》(抄袭章节)对比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3、《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
作者: binky    时间: 2009-9-9 09:32

关于此事,律师的联系方式,以及律师函的原件,都在我这里。我想我没必要把自己家律师的信息发送在网络之上。对方说什么,随他们说那么多无用。

十天,过后三天书面的律师函就会寄出。关于她们的主站是否追其连带责任,在此不发表任何观点。

感谢各位的支持,关于此事我前后都已经想好也跟律师多方谈过了。就一句话,我尊重文字,我崇拜文字,每个作者为自己的作品都要熬过许多不眠之夜。其中甘苦自知。

针对对方的态度,我也不予置评,现在说那么多没用,就一句话。我相信法律是保护每一位公民的权益的。

此事,他们的网站不具备对此处理的权限。所以还是一句话。我跟她都听法庭的。一审完了有二审,二审之后有再审。
我这人,不怕麻烦,只要一句公道!

№50 ☆☆☆老草吃嫩牛于2009-08-06 21:00:40留言☆☆☆ 
作者: binky    时间: 2009-9-9 09:39

对于此次《乐医》涉嫌被抄袭事件,作为《乐医》的读者我们表示愤慨。
□□书院网站VIP文《兽妃》此文中对于《乐医》的人物、场景、故事背景、部分情节有涉嫌抄袭。
近年屡爆抄袭事件,我们都不不期望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
就算《乐医》是耽美向德文章,为非主流发表作品。这也不能搞成被其他作者随意抄袭的原因!
我们不希望所谓vivibear和姚牧云等等类似现象出现。vivibear疯狂抄袭200余部耽美原创与耽美同人小说作品,将之粗略替换人名,稍加改动,作为自己原创的BG小说作品发表,已有部分作品出版发售。而姚牧云也是同样情况,只是手法比vivibear更高杆而已。现在抄袭优秀的耽美文改换成自己文章作品的作者屡见不鲜,让人愤怒不已。
不仅于此,许多网络以及现实中不很出名的写作好手们,都有被抄袭过的经历,这其中不分耽美还是BG文,不分言情、历史还是武侠等等类型。现在各个方面都在提倡原创,难道这就是原创作者们所应该受到的待遇?!随便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将他人苦心构思几个月的作品偷梁换柱,此行为令人不齿的同时也着实令人齿寒!
P.S:
附上上面两个作者盗文明细的相关链接:
http://txt.nokiacn.net/thread-149777-1-1.html
http://txt.nokiacn.net/thread-149777-1-1.html


一、事件发生:
2009年7月31日时,《兽妃》文的读者突然跑到《乐医》作者老草吃嫩牛的读者QQ群中说《乐医》抄袭《兽妃》一文。自此激起千层浪,拉开整个事件的序幕。于是《乐医》的读者们为了证实该《兽妃》文读者的话,就跑去《兽妃》专栏查证,发现确实有抄袭嫌疑后,在《兽妃》文下评论区,与此文的读者们展开了理论。后来双方读者情绪稍又失控。《乐医》作者老草吃嫩牛前往该论坛与《兽妃》作者周玉交涉,但交涉未果,《兽妃》作者周玉从始至终没有出面进行协商。《乐医》作者老草吃嫩牛在自己读者群中力劝她的粉丝们保持理智,不要使用激烈言语。而约晚上10点过半后,《兽妃》作者周玉开始大肆删除关于该文抄袭事件的一切评论,至此依然没有出面给予任何解释。《乐医》作者老草吃嫩牛在多次试着私下联络周玉想弄清事情原因都遗憾的未能联系上。无奈下,只能试图从晋江和□□双方编辑及法务处请求帮助。


二、周玉的声明
2009年8月1日中午左右,周玉在□□书院发表声明,声明如下:

【关于作品 兽妃 的评论
会员周玉() 发表于 2009-8-1 13:20:36

我有话要说
1、 乐医确实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是这部文给了我创作的灵感,但是我的文跟乐医完全不同,相信看过两篇文的,心里自然清楚。
2、 至于说什么我跑晋江去刷负分,我去骂作者,这一点我要声明一下,我绝对没有跑去晋江刷什么负分,骂什么作者,更加不要说什么煽动读者去,我这文发这么久,我没加一个群,没聚集任何读者团体,我有没有这样的煽动,文下全部留言在那里,你们自己去看。牛嫂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别给我挑拨离间,至于到底是谁,有本事查他ip,自然知道。
3、 最后,我这文已经写到这里,是我用心出来的心血还是抄袭,看过的人自有评论,多余的话不说了,后面我会更努力,争取写的更好,来回报支持我的读者们。】

声明中的第2点,我们给予证实,周玉的确没有到晋江去刷负分,也没有骂作者!
但是,对于周玉的解释并不能让我们接受。
在她“关于作品 兽妃 的评论”中的“文下全部留言在那里”这句与事实完全不符!暂且不说抄袭事情,这件事整体都在核实当中。单说,她删除激烈言论可以,但是为什么要将不带有激烈言论,《乐医》读者们要求给个说法的言论也全部删除呢?《乐医》的作者三次发言不但没有抨击她,还夸奖了她的文采,只是提出想和她沟通的意愿,这样的留言为什么也删除了?《乐医》的作者给了她尊重,但她所应该给予《乐医》作者的尊重在哪里?
甚至,在双方读者展开理论时,周玉也没有站出来阻止。难道周玉不煽动读者就对了?作为自己粉丝的作者难道没有义务阻止吗?牛嫂可是在发现事情后就在自己的读者群里劝导她的读者要冷静,不要去对方的论坛进行激烈言论的!
对于“牛嫂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别给我挑拨离间,至于到底是谁,有本事查他ip,自然知道。”我们也衷心希望能够尽快!但是,周玉作者不打算来查嘛?这个人可是打着周玉粉丝的名号的,我们都想知道是谁在牛嫂的读者群大放厥词挑起一切是非的?这个人到底用意何在?
至于声明的最后一点,我们现在还不能定论吧。

有网友这样说过:以前也有一两看过一些是抄袭别人开头的,但是那个作者有在开头说明是借用了哪一个作家的什么文章,后面的内容当然是不一样啦,我觉得这样的人还好啦,但像现在这样的我不认同。

虽然那个网友说的这种现象也是不对的,但如果周玉从一开始就表明这样的态度,我想事情现在不会发展成这样!


三、大家可能对于抄袭的概念不是很了解,什么是抄袭?怎样的行为才算构成抄袭?下面给大家解释一下。
对于抄袭的定义: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此处借鉴百度】


四、现在我们来看看《兽妃》与《乐医》中完全可以判定为相似或者一样的大段情节:
首要声明:
《乐医》最初发表于2008年7月21日,完结于2009年3月2日,并在近期实体出版;《兽妃》最初发表于2009年4月7日,现在正在连载中。

1.《兽妃》:“这是一个乱世,七国并立,群雄逐鹿。”(取自《兽妃》第一章)
《乐医》:“大约是四百三十年前,原本是有七国的,那个时候有个国家,叫额恁。”(取自《乐医》第二十九章)
说明:设定国家背景及其相似。或许有人说是巧合,那咱们继续。

2.《兽妃》:“ 花树下,人头攒动,六岁的丁叮紧紧拉着她姐姐丁飞情的小手,在人海中行走着。丁叮的个头儿和大她一岁的姐姐丁飞情差不多,细看两人,都是一副小巧瓜子脸,细细弯弯一对柳叶眉下,那一双单凤眼,好似宝石镶嵌在宛如粉玉雕琢的嫩白脸庞上,好看极了。不过飞情艳色一点,有种雍容华贵的感觉,而丁叮的眉心正中位置有一颗粉红色的,像樱花一般的胎记,则衬托的她整个人比较灵气,若说飞情是牡丹,那丁叮就是兰花。”(取自《兽妃》第一章)
《乐医》:“花树下,随意而有序得铺放着各有特色的小摊子,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和手工编织的工艺品随处可见。六岁的随知之紧紧抓着哥哥随知意的小手走在东市的石子路上。随知之的个头儿和大他一岁的哥哥随知意差不多,眼眉竟有八分相似,宛如双孖兄弟。细看两人,都是一副精致瓜子脸,细细弯弯一对单凤眼,好似宝石镶嵌在宛如粉玉雕琢的嫩白脸庞上。随知之跟哥哥唯一的区别是在他的眉心正中位置有一颗红色的胎痣,却更是福气之相,可是知之并不喜欢那个胎痣,因为他觉得男孩子生有这样的胎痣有些女气。但是不管怎么讲,兄弟俩都是非常漂亮的孩子便是。”(取自乐医第一章)
说明:①对于主角出现场景的设定上,几乎一模一样。②对于主角的人物设定上,只是名字和性别改了,其余都完全一样,甚至连主角额上的标记这样细腻的描述都相同。

3. 《兽妃》:“在一处卖棉花糖的摊子面前停下,丁飞情笑眯眯的看着丁叮,叫着丁叮的小名道:“铃铛,要吃吗?”因为丁叮这个名字,与那铃铛动起来的形容一般无二,边奠定了这小名的存在。” (取自《兽妃》第一章)
《乐医》:“在一家售卖糖果的摊子前,随知之停了下来,眼巴巴的看着五颜六色地糖果,抓着哥哥的那只小手紧紧的握了一下。“要吃吗,吱吱?”随知意笑眯眯地看着弟弟,唤着他的小名,随知之生下来很小,就像个小耗子,所以家里的大人都叫他“耗子”,同龄亲切的兄弟姐妹都喊他“吱吱”,因为他不怎么爱说话,即使说话声音也很小,就像小耗子在“吱吱”地叫。” (取自乐医第一章)
说明:①买糖的情节安排及话语基本相同。②主角小名的来源几乎一样。

4.《兽妃》:“ 丁叮眨巴着眼,一边吃着棉花糖,一边感觉到姐姐的身体,在周围人的目光盯着之下,微微的僵直,不由小心眼里觉得姐姐很可怜,连吃糖都不行。却没发现姐姐丁飞情眼里对她的怜惜,生在齐国的最大两个家族之一的丁家,无法修炼音攻,无法学习武功,保护不了自己,护卫不了皇族,生来就是一种绝对的悲哀。看着姐姐分外温柔的看着自己,丁叮一边吃着棉花糖,一边道:“姐姐……”  “嗖。”话还没说两字,耳边突然空气动荡,两柄箭头带着杀气朝丁飞情射去,丁叮顿时吓的一愣。 而只比丁叮大一岁的丁飞情,却只眉头微微一动,抱住丁叮临空一个漂亮的踢腿翻身,堪堪避开那利索的两箭,身后跟着的侍卫们在这顷刻功夫,齐齐扑了过来,对上那黑衣蒙面的刺客。  “杀人啦……”惊吓不过一瞬间,周围看花的人潮爆发出巨大的尖叫,奋勇着朝四面八方逃去,一时间整个柳溪一片惊慌,人流乱串。” (取自《兽妃》第一章)
《乐医》:“ 啊,只是孩子单纯的想法罢了,他看不出来,哥哥眼底对自己的怜惜,家里侍卫眼底对自己的怜惜——知之是一个先天五音缺乏者,宫、商、角、徵、羽,他缺乏了三音。作为出生在乐医四大家族的孩子,他的出生就是个悲哀。一阵带有丝丝阴气地风刮过,大片的四色花瓣席卷而起,花瓣上凝结的露珠簌簌地掉落下来,冷光散落,随知意打了个寒噤,他动了动鼻子,有种味道——一种腐烂的味道,他,非常不喜欢。还举着糖果地随知之看着哥哥呆滞地表情,不禁问道:“哥,怎么了?”随知意没有回答,环顾四周,突然意识到这种不安的感觉叫做——恐惧。 “有人暴虐了!!快跑!” “快逃!是暴虐症患者!”远方拥挤的人群一瞬间沸腾起来,漫无目的的四处逃散。卖糖果的大爷丢下摊子就跑,几个侍卫连忙抱起家里的两个小少爷离开。” (取自乐医第一章)
说明:①主角的身份经历相似,背景相似,都是出身大家但是因各种情况导致自己的不足,并且都有一个疼爱他们并长相相似的兄姐。②都是正在吃糖时发生突发事件,然后侍卫抱起主角就跑。

5. 《兽妃》:“沙沙,沙沙,在一片安静中,突然传来沙沙的声音,独孤绝没有睁开眼睛,因为没有杀气。 而睁眼的墨银却看见一群兔子从远处冒了出来,缓慢的朝他们靠近过来,兔子接近人,他有没有看错,什么时候兔子也这么大胆起来了。就在一群兔子在他们不远处蹲下不走后,映衬着沙沙的声音,一只豺冒了出来,就在这一只豺出现之后,不一会大大小小,白黑灰杂色的豺冒了一群出来,居然与小白兔蹲一起,不去攻击兔子,就那么蹲那里望着云轻。紧接着沙沙的声音不断传来,周围一个接一个的冒出动物来,墨银嘴角抽了两抽,回头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眼的独孤绝,这是怎么一回事?”(取自《兽妃》第三十三章)
“ 独孤绝不动声色的睁开眼看着,云轻的琴声居然可以招引来动物,真是神奇,曾经听闻琴师弹奏的最高级别,可以吸引动物的靠近,因为音乐是不分种族的,不过从来没有遇见过那样的场面,一直以为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没想今儿当真有这种事情发生。独孤绝难得有那么点稀奇,当下斜靠在石头上,听之任之,一点点小动物而已,就算有点比较凶恶的,也放不在他们的眼中,引不起什么大乱子,而且云轻的琴声听起来难得的让他起不了杀心,那就放任它们去,当下好整以暇的欣赏这难得一见的场面。墨银等人见独孤绝不发话,也就按兵不动,各自睁大了眼观看着眼前这一幕。皎洁的月光下,云轻微闭着双眼,一脸清雅的抚摸着琴弦,那琴声如水一般流淌而出,动人心弦,独孤绝等久经杀戮的心,难得的相当平静和舒服。那幽幽的月色挥洒在云轻的身上,湖水反射着波光照耀在云轻的脸上,身上,隐隐约约居然让人感觉出无法言语的流光溢彩。周围的动物越来越多,兔子,豺,野狗,野鸡,猫头鹰,松鼠,狼……一个接一个从周边冒了出来,间或从空中飞了过来,落在远处的树枝上,渐渐有水泄不通的样式。”(取自《兽妃》第三十四章)
《乐医》:“是“诱惑”之音?背着牙木攀爬上悬崖的鱼悦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乐医的曲调了,他站在崖头看下四周,不远处,一只兔子盲目的呆立了一会,接着朝着一个方向慢慢的蹦跶过去。鱼悦听了会,轻轻的点下头,这首曲子,并非完全的“诱惑”,最起码在流派家,没有这样弹奏的,它加进了一些民间的小拨弦。所谓“以音之精义应乎意之深微”这曲中颇有这个样的意境,也算是有了些“弦外之响”的味道。是一段夹杂了大量的自身体会,完美的把原曲和民间曲调融合的“诱惑”。这是一个不错的乐医,鱼悦评价。心下更加好奇。被诱惑的兔子消失在视线,鱼悦呆立了会,把身后的牙木捆好,慢慢的顺着音声寻找过去。田葛在前行,一种有苦难言的味道涌上心头。越来越多的动物跟随着,其中不乏猛兽之类,事情好像没有按照事先演练的剧本进行,这是在森林里。。。。。。原本就是野兽横行,这里,不太适合诱惑吧?动物本身精神力就偏低,不像人类,会区分敌我。越来越多的被诱惑“者”。田葛的步履越来越慢,弹拨琴弦的手,竟然有血丝缓缓留下,要知道,原本那些指尖上全部是厚茧。他不敢停止,也不能停止,此刻停下,即使实验兽不攻击他,这些被诱惑的猛兽也会一拥而上,把他扯成碎片。鱼悦站在树杈上跳跃,他的身体机能原本就比正常人类高许多,十二年的海底生活,他每天第一要面对的事情是大海的压力和阻力。当回到陆地,他发现,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能算正常人了,比如,现在,他比猴子还灵敏的从这个树跳到那棵树上。鱼悦停下,看着那个诱惑者,还有跟在他后面庞大的队伍。突然觉得世界很美好,惹人发笑的事情真的有很多,他在干什么啊?在森林的深处。庞大的追随队伍,他是傻瓜吗?于是,他也想起一个童话,吹笛子诱惑老鼠者,鱼悦无奈的摇头,眼睛锁定了那个双足行走的实验兽。”
说明:《兽妃》中女主角奏乐引诱出动物,与《乐医》中田葛奏诱惑引诱动物的情节设定本质上一样。

6.《兽妃》:“ 定下了心,云轻不由转头透过独孤绝肩膀正好看见远处的惨况,那几条巨蟒如入无人境界,横冲直撞,任何武器在它面前都是小儿科,完全无视,身后更加有老虎等动物相随,完全是在屠杀人类。云轻见之心下恻然,眼看着独孤绝就要冲出包围圈,可身后…… 权当试试吧,能行自然是好,若不行,她也算尽了力,一念确定,云轻取过古琴,十指翻飞,悠扬平和的琴声荡漾在天际,远远的飘扬了开去。 咆哮依旧,凶恶如昔,清新咒没有作用,野兽们依旧疯狂着。云轻没有气馁,十指轻弹,心神渐渐的安定下来,动物是敏感的,她若都不静,不平和,那么弹出来的琴声,也不会有安抚的作用。心慢慢静下,宁静清雅的琴声飘荡在这一方天空中,好像在诉说着轻轻的话语,无比的温柔,无比的亲切。没有曲子,没有音调,也不是清新咒,那是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那是云轻自己的心声,琴由心生,心里想着平和,那么它就是平和的,心是仁慈的,那么琴声所表达的就是仁慈的,琴音的境界就是心灵的境界。”(取自《兽妃》第四十二章)
“琴声以云轻为中心点,一圈一圈荡漾开去,就如那一滴水滴入大海,层层荡漾着,扩撒了开去。汹涌的老虎,豹子,狼,依旧凶悍着,但是那几条巨蟒却一个个抬起了头,望着云轻这厢,眼中的红光依旧闪现,只是却不再狂躁了。 “独孤绝。”云轻没有看周围的情景,不过好像什么都知道一般,突然低低的喊了一声独孤绝。独孤绝一转眼就明白云轻的意思,保持着动作对着蟒蛇,一边冷喝道:“燕王,命令你的手下,想活命就停止对蟒蛇的攻击,想死,就给本王继续。”燕王也是个精绝人物,眼见云轻的琴声好像对这几条蟒蛇有作用,立刻就明白了云轻的意思,诚意,云轻这是要他们表现出不伤害它们的诚意,当下立刻高声道:“停止对巨蟒的攻击,它们不动,我们就不动,全力对付其他野兽。” 禁军不知道他们的燕王是什么意思,但是王令如山,立刻停手围攻巨蟒,全力对付其他发疯的野兽。 蟒蛇们没有动,五条蟒蛇扭着头瞪着云轻,一条一条缓缓的游了过来,所过之处,群兽避让,无人敢惹。” (取自《兽妃》第四十三章)
《乐医》:“鱼悦一只手扶着水琴,犹如一位演奏家一般,冲着四周优雅鞠躬,广场四周窜天的杨树被风吹拂得树叶哗啦啦作响,犹如成千上万的掌声响成一片。“真是遗憾,不能听你的演奏,可以告诉我,是一首什么曲子吗?它的名?”榔头仰头问鱼悦。 “没有,没有名字,这……这是一支给这个世界爱的曲。”鱼悦回答。 “是吗?”榔头笑了下,用耳塞阻隔了最后的声音。鱼悦缓缓坐下,没有遮盖的燃烧着火焰的水琴之手拨响一个琴弦……”(取自《乐医》第七十九章)
“鱼悦抚摸了一下水琴,接着慢慢挽起袖子,他看下远处的大海,定了下心神。乐声,就这样缓慢地荡漾开来,不经意的荡漾,水滴从钟乳石上点滴地击打在水泊子上,悦耳,自然,千万条暖暖的,甜甜的,细腻的味道荡漾开来,好像,世界上最好吃的巧克力被放进嘴巴,清香,丝滑,从心尖尖上挑动你的每根神经。鱼悦的诱惑没有谱,他的曲大部分没有谱,只是想到哪里就弹奏到哪里。其实,人生中,有无数的美好,虽然在记忆里,我们总是怀念着那些悲情往事。鱼悦就在赞颂美好,太阳的温暖透过海面,照在肌肤,自由自在地犹如鱼儿在畅游。月光说,当你明白了大自然的秘密,你可以和所有的物体一起唱歌,鱼悦深信。路边的树叶,附近海面的水花,犹如碎石击打,节拍吻合,奉游儿他们呆呆地看着高台上的鱼悦,有一种要哭的感觉从他们心里缓缓的要抒发出来。隐约着,城市的边缘,啸声突然响起,缓缓接近。那些啸声和鱼悦的声音一唱一和的。来了,就这样?就这样轻而易举?鱼悦的额头慢慢地冒出一些汗珠,头一次这样一开始就竭尽全力的使用精神力。他看下榔头,榔头手腕一抖,两把亮着银光的尖锐锋利的匕首出现在他手里。他快步走到鱼悦面前挡在他的面前。啸声越来越近,奉游儿他们迅速站开,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包围群把鱼悦围拢在当中。鱼悦的乐声,没有急促,即使啸音离他们越来越近,随着水音低转, 孤独少年孤伫河岸,看着远处的帆影,想念亲人的那股思念越发地浓厚起来。几声沉闷的坠地声,地面微微地震动着,鱼悦抬头,呼吸一紧。他再次看到它们了,它们又长大了,说不清是第几次蜕变,原本粉红色映出血管的细皮外,竟然是一色的银光水滑。它们比它们的父辈要高大,如果身体蜷缩起来,就如一辆坦克车的大小,如此大的体积,它们是怎么隐藏在这个都市的?”(取自《乐医》第五十三章)
说明:①女主角无谱弹奏曲出心灵的境界及奏出的仁慈乐章,与鱼悦同样无谱弹奏心曲及奏出爱的乐章,这一设定及情景极为雷同。②女主用音乐诱惑野兽们安静下来的情节,与鱼悦用音乐让实验兽安静下来的桥段如出一辙。

7.《兽妃》:“ 黑衣男子阴沉着脸,一个点头飞速冲到大门边上,一把拽住大门边上的石墙内,一露出来的好像扶手一般的东西,狠狠的按了下去。云轻没有看见这男人的动作,但是那一闪而过的身影她却看见了,当下眉头微皱,脚下加快往出冲,定然有问题。 而同一时间,那些个还剩下的杀手,好像有预谋的,拼死拖住她的步伐,不要命的朝她扑来。 越是如此拼命,越是有问题,当下云轻一手扣住琴身,一手五指全部弹奏在第三弦,杀弦上,音音全是杀招,一边一个临空飞身旋转,就朝大门口冲去。”(取自《兽妃》四十九章)
《乐医》:“一声来自战场的微颤音,这是勇士出征前的叫阵,将军擂鼓点将,战场萧瑟安静,突然擂鼓声,叫阵壮势。。。。。突然伸过来的利爪被凌空的、犹如旋转的风扇一般的音波之刀收割。一声哀鸣,实验兽掉落在地面。”(取自《乐医》第四十章)
说明:这个不用说了,同样是用音刃来做攻击的手段。

【为尊重《兽妃》作者,此文VIP部分的段落不再贴出用来做对比。】

以上是大段大段的抄袭的地方,下面引用一下其他读者详细的比较后找出的细微处的疑似抄袭的部分:
第一章:
一、
1、乐医背景发生在架空世界。
2、兽妃也发生在架空世界。
二、     
1、乐医主角吱吱,知意是一对兄弟。
2、兽妃主角叮叮。丁飞晴是一对姐妹。
三、     
1、弟弟吱吱眉心有一个红痣。和哥哥长相犹如双胞胎。
2、妹妹丁叮眉心有一个红痣。和姐姐长相犹如双胞胎。
四、
1、 乐医故事开篇,在一个开满四色花的集市。。
2、 兽妃故事开篇、在一个开满樱花的集市。
五、
1、 乐医中的兄弟两人背着家人来赶集。
2、 兽妃中的姐妹两背着家人来赶集。
六、     
1、乐医中(嫩绿色的义空学院幼年班的袍子穿在随知意的身上,引起无数行人的羡慕——未来的乐医大人啊!虽然知之的领口下也同样佩戴了随家的竖琴金扣,但是,仅仅就是那件义空袍子就从根本上区别了兄弟二人的社会地位。)
2、 兽妃中(鹅黄色的竖领金边淡黄长裙穿在丁飞情的身上,引起无数人的羡慕,那是齐国未来的太子妃人选啊,虽然丁叮也穿了粉嫩色的长裙,上面也有紫色的齐国最大家族之一丁家的紫色宝石标记,但是竖领和平领的标准,淡黄这皇家的颜色,标示了两姐妹的社会地位。)
七、
1、乐医:兄弟在一家售卖糖果的摊子前,随知之停了下来,眼巴巴的看着五颜六色地糖果,抓着哥哥的那只小手紧紧的握了一下。“要吃吗,吱吱?”随知意笑眯眯地看着弟弟,,唤着他的小名,随知之生下来很小,就像个小耗子,所以家里的大人都叫他“耗子”,同龄亲切的兄弟姐妹都喊他“吱吱”,因为他不怎么爱说话,即使说话声音也很小,就像小耗子在“吱吱”地叫
2、兽妃:姐妹在一处卖棉花糖的摊子面前停下,丁飞情笑眯眯的看着丁叮,叫着丁叮的小名道:“铃铛,要吃吗?”    因为丁叮这个名字,与那铃铛动起来的形容一般无二,边奠定了这小名的存在。
八、
1、乐医:随知意笑眯眯地看着弟弟。两个糖果,他全部给了弟弟,虽然他也很想如同弟弟一样站在四色花树下肆无忌惮的舔着糖果。但是那件嫩绿色的袍子显然在时刻警示着这个孩子,不可以做任何有损于这件袍子形象的行为。
    “哥哥,不吃吗?”随知之觉得自己独享两份实在说不过去。他瞅瞅左右手,顿了顿,把最喜欢吃的那个三色糖果放到哥哥嘴巴下。
    随知意拿出手帕帮弟弟擦了擦染上颜色的嘴角:“吱吱吃,哥哥牙疼。”
    随知之眨巴着眼睛看下左右悄悄打量他们的行人,那些人的眼睛从各种角度瞄着这对兄弟,他们的眼神大都挂在随知意身上,盯得随知意微微僵硬了身体。随知之觉得这样的哥哥很可怜,连享受糖果的权利都没有。
2、 兽妃:丁飞情朝身后跟着的下人要了两个铜钱,在摊子前买了一个棉花糖,满脸宠溺的递给丁叮,丁叮看着一个棉花糖,眉眼微微弯了弯。
丁飞情是懂丁叮的意思的,当下笑着轻轻摇摇头,这竖领的衣裙穿着,便不能做有损这裙子的行为,那么多人看着啊。
丁叮眨巴着眼,一边吃着棉花糖,一边感觉到姐姐的身体,在周围人的目光盯着之下,微微的僵直,不由小心眼里觉得姐姐很可怜,连吃糖都不行。
九、
1、乐医:    他看不出来,哥哥眼底对自己的怜惜,家里侍卫眼底对自己的怜惜——知之是一个先天五音缺乏者,宫、商、角、徵、羽,他缺乏了三音。作为出生在乐医四大家族的孩子,他的出生就是个悲哀。
2、兽妃、却没发现姐姐丁飞情眼里对她的怜惜,生在齐国的最大两个家族之一的丁家,无法修炼音攻,无法学习武功,保护不了自己,护卫不了皇族,生来就是一种绝对的悲哀。
    看着姐姐分外温柔的看着自己,丁叮一边吃着棉花糖,一边道:“姐姐……”
十、
1、乐医中出现暴虐症患者(“有人暴虐了!!快跑!” “快逃!是暴虐症患者!”
    远方拥挤的人群一瞬间沸腾起来,漫无目的的四处逃散。是暴虐症!
2、兽妃中出现一个刺客(“杀人啦……”惊吓不过一瞬间,周围看花的人潮爆发出巨大的尖叫,奋勇着朝四面八方逃去,一时间整个柳溪一片惊慌,人流乱串。)
十一、
1、 乐医:卖糖果的大爷丢下摊子就跑,几个侍卫连忙抱起家里的两个小少爷离开。
2、  兽妃:“五小姐,快离开,快。”几个侍卫一边对上疯狂的刺客,一边焦急的朝丁飞情叫道,同时有人扑上来,一人一个抱上俩姐妹就逃。
十二、
1、乐医:侍卫们抱着两位小少爷跑了没几步,一个人的身躯“呼”地从身后飞了过来重重地撞击到了面前的花树树干上,漫天的四色花瓣随着风曼妙地飘飞起来,就像一簇四色的云彩,但是,这花树的美丽映衬着忙于逃命的人民,却显得异常诡异和妖娆。
2、 侍卫们抱着丁飞情和丁叮跑了没几步,一个侍卫的身躯“呼”地从身后飞了过来重重地撞击到了面前的花树树干上,漫天的樱花花瓣飞舞而下,就像粉色的雨,但是,这花树的美丽映衬着忙于逃命的人民,却显得异常诡异和妖娆。
十三、
1、  乐医:“少爷,您还小,治疗不得当,会连累您的。”侍卫抱着随知意想继续跑。
2、 “五小姐,你快跑,你现在功力还不够。”被丁飞情推开的侍卫,跟着就冲上来,抱住丁飞情就要拖走。
十四、
1、兽妃:丁飞情,出生一岁便能辨别音准,三岁就善乐器,五岁便入了音攻的殿堂,以音杀人,内外兼修,小小年纪一身武功已然不弱,乃是丁家这一代人中凤毛麟角的所在,被齐国皇族定为未来太子妃的人选之一,实在是出类拔萃。
2、乐医:那位叫随知意的少年,虽然年仅七岁,但是现在已经达到商七的级别。不能不称为天才。这样的天分即使放在四大家族,甚至整个吴岚国。也是凤毛麟角。就如钬行鼓所言,随家这一代,随知意是最有天分的孩子。
第二章:
一、
1、乐医:随知之跪在随家的思过堂,前院很乱,膝盖很疼。被护卫远远的丢出去的他,膝盖被碰的鲜血淋淋。回到家中,站在门口的奶奶二话不说就掴了他一个巴掌,他的耳朵现在还在嗡嗡作响. 随知之悄悄看下身后的大门,没有人注意他,
2、  丁家祠堂,丁叮小小的身子跪在阴森森的烛火当中,面前是丁家的列代祖宗灵位,初春的风吹在祠堂里,还夹杂着点冰冷刺骨,冷的那小身子几乎颤抖成了一团。   腿疼,被侍卫远远扔出去的时候,两膝盖已经摔的鲜血淋漓,回到家门口,等在大门上的奶奶二话不说就是一巴掌,打的她耳朵现在还嗡嗡作响,半边脸颊更是火烧火辣的疼,此时已经高高的肿起。丁叮看了眼身后的大门,没人,不由微微松了口气
二、
1、从小知之和家里的孩子就不同,家里的孩子从周岁音级测定后,就选定终身医器开始修炼,知之先天缺乏三音,对于这个家来说,虽然不能说是耻辱一般的存在,但是也多少有些笑话之意。人们常说,是随知意把妈妈娘胎中的所有精华都吸取完结,所以到了随知之这里的就只能是残渣,什么是残渣知之并不知道,可每当看到母亲无奈的神情,还有父亲没有感情的眼睛,他知道自己是不同的。
2、 她知道她在这个家里是不同的,丁家的孩子一岁后就要经过师傅测试,看其是学武功,还是学音攻,在乱世能屹立不倒,要的就是绝对的强和实力。
  就算是女孩子也是一样,不会武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更不用说为家族争光了,那就纯粹是一个垃圾,一个多余的连名字都不配有的垃圾。
    而她经过测定,先天五音不全,辨认不了音符,身体素质极差,学不了武功。
三、
1、乐医: 躺在地板上胡思乱想的随知之突然感受到了土地的震动,他迅速跪好。老老实实的作出对着祖先牌位忏悔的姿态。不久身后的木门被推开。一些人走了进来。随知之悄悄抬头看下坐在对面的一行人。奶奶,爷爷,父母,二婶婶,三婶婶,四婶婶。叹息,该来的都来了。
2、兽妃:正想着,地面微微颤动,丁叮连忙跪好,老老实实做出对祖宗忏悔的模样。
     身后的大门被打开,爷爷,奶奶,叔叔,爹爹,婶婶,该来的都来了,丁叮不由一阵绝望,姐姐还在昏迷中,谁来救她。
三、
1、乐医:   “取家法。”随家的家长随伯禄冷冰冰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随知之的父亲随景深。
2.兽妃:“取家法。”丁家的大老爷丁博然,冷冷的看着丁叮的父亲,丁茂申,连眼角都不看跪着的丁叮一下。
四、
1、乐医:    随景深看着跪在面前的随知之,牙齿咬了几下,转身到祖先牌位前取下一面长一尺,宽十五厘米的戒尺,双手奉给父亲:“景深管教不严,请父亲代为责罚。”随景深一副生铁不成钢的语气。 随知之看了一下那面戒尺,小小身躯颤抖了一下,他没有象一般孩童一般大哭大闹,戚戚哀求,早习惯了。他认命地趴在地面上,等待着将要到来的家法惩罚。
2.兽妃: 丁叮看了一下那面戒尺,小小身躯颤抖了一下,却没有象一般孩童一般大哭大闹,戚戚哀求,早习惯了。她认命地趴在地面上,等待着将要到来的家法惩罚。
五、
1、乐医:   “哼,用这面尺子打你,都是侮辱了这面尺子!”老太爷恨恨的说。今天的惊险真的无法想象,如果随知意出了一点点问题,随家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2、“哼,用这面尺子打你,都是侮辱了这面尺子!”老太爷恨恨的说。今天的惊险真的无法想象,如果丁飞情出了一点点问题,丁家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六:
1、  “倾童,你别管,这个畜生胆子越来越大了,竟然蛊惑知意去混乱的东市,幸亏知意争气,要不然,要不然。。。。。”随景深看下妻子,语气很是不善。
2、 “这个畜生胆子越来越大了,竟然蛊惑飞情去柳溪,幸亏飞情争气,要不然,要不然……”丁茂申看着跪着的丁叮,冷心冷情的喝道,居然叫自己的女儿为畜生,好冷的心肠。
七:
1、“十板!”老太爷终于发话了。
2、  “十耳光,三十板!”老太爷发话了
八:
1、  思过堂里,啪啪的板子声传来,没有孩子的哭泣,知之会对哥哥哭,对妈妈哭,但是从来不对其他人哭,他没有怨恨哥哥,即使是哥哥的错,即使是哥哥要求去的东市,即使最后一刻他挺身挡在哥哥面前。即使……
知之咬着嘴唇,他和哥哥不同,他知道,他知道的。
2、  思过堂里,啪啪的耳光声和板子声传来,没有孩子的哭泣,丁叮会对姐姐哭,但是从来不对其他人哭,她没有怨恨姐姐,即使是姐姐的错,即使是姐姐要求去的柳溪,即使…
丁叮咬着嘴唇,她和姐姐不同,她知道,她知道的。


以上这么多证据是否能够帮助在法律上判定《兽妃》抄袭《乐医》的关键我们暂不肯定,但以上这些足以说明很多事情。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作者: KatrinaW    时间: 2009-9-9 13:22

本帖最后由 KatrinaW 于 2009-9-9 10:24 编辑

真的抄袭了好多噢
第一,二章里真的真的出现了好多《兽妃》抄袭《乐医》的句子!!!!第一章还好,第二章简直就是照抄!!!

1、乐医:   “哼,用这面尺子打你,都是侮辱了这面尺子!”老太爷恨恨的说。今天的惊险真的无法想象,如果随知意出了一点点问题,随家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2、“哼,用这面尺子打你,都是侮辱了这面尺子!”老太爷恨恨的说。今天的惊险真的无法想象,如果丁飞情出了一点点问题,丁家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八:
1、  思过堂里,啪啪的板子声传来,没有孩子的哭泣,知之会对哥哥哭,对妈妈哭,但是从来不对其他人哭,他没有怨恨哥哥,即使是哥哥的错,即使是哥哥要求去的东市,即使最后一刻他挺身挡在哥哥面前。即使……
知之咬着嘴唇,他和哥哥不同,他知道,他知道的。
2、  思过堂里,啪啪的耳光声和板子声传来,没有孩子的哭泣,丁叮会对姐姐哭,但是从来不对其他人哭,她没有怨恨姐姐,即使是姐姐的错,即使是姐姐要求去的柳溪,即使…
丁叮咬着嘴唇,她和姐姐不同,她知道,她知道的。

《兽妃》的作者只是将句子的格式/顺序[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改变一下,就将那些东西变成是自己的!!!这种行为很令人...讨厌/厌恶[?],而且很无耻!!!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乐医》我以前看过,很喜欢作者的文笔和故事!

我不大能理解《兽妃》的作者为什么偏偏要抄袭别人的小说,虽然说两篇作品的主线并不一样,可是第一,二章的那些内容
两文的主线内容并不相同,根据判定标准第1条,并不构成抄袭。
可是,对比了一二章的内容...我就在想了:真的不构成抄袭么?!!!!!

将别人的努力抄过来就说‘这是我写的东西’...这并不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这是人格的问题!!![咳!跑题了...

当然!我也很佩服《兽妃》的作者有那么多空闲去‘找’到《乐医》这篇文,然后萌生要‘抄袭’的念头,将《乐医》这篇文第一,二章的内容加以‘修饰’,再‘努力’的继续写下去...
呵呵!我只能佩服《兽妃》的作者的‘毅力’了!!!

PS:以上发言如果冒犯了你~~~请54~~~54不了的话...欢迎短我~~~
作者: 悠酱    时间: 2009-9-9 13:28

这样一对比确实抄了好多啊~虽然这两文我都没看~~
作者: NoirG    时间: 2009-9-9 14:54

我也没看==
但纯粹觉得,是谁发明个“借鉴过度”啊,太好笑了~敢情这词特好用是不是,什么都是“借鉴过度“
看前面引用的,黑字落在白纸上红果果的抄袭嘛
作者: 发条兔子    时间: 2009-9-9 15:06

哈哈,我觉得最可笑的是《兽妃》文的读者突然跑到《乐医》作者老草吃嫩牛的读者QQ群中说《乐医》抄袭《兽妃》一文。

这读者瞎了了狗眼了吧,《乐医》最初发表于2008年7月21日,完结于2009年3月2日,并在近期实体出版;《兽妃》最初发表于2009年4月7日,现在正在连载中。
这么明显的时间证明。。。
作者: hotpot    时间: 2009-9-9 19:39

不明白这样抄袭有什么意思,无耻也要有个限度吧
vivibear也抄,真没想到
作者: alice751129    时间: 2009-9-9 20:19

好奇的問一句,這兩篇文很出名嗎?
作者: wzjja    时间: 2009-9-9 22:06

看过她的家有刁夫,本来还挺喜欢周玉的,没想到她也抄袭
作者: 熙珩0108    时间: 2009-9-10 03:19

讨论的这么激烈的两篇文章,我咋都没看过啊???5555555不发表评论。
作者: 熙然    时间: 2009-9-10 03:21

呵呵,我只能說周玉的讀者是白痴

牛大也十分理智阿,還找律師來,很好呢
作者: 阿恬    时间: 2009-9-10 10:39

一直都很喜欢牛嫂的文,没有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虽然没有看过《兽妃》不好评价,但是《乐医》这部书自己是真的很喜欢的,当初看的时候还掉过泪的,也信得过牛嫂,加之对写耽美作者的同情,最后得出结论:肯定是《兽妃》作者该挨批。。。牛嫂,我支持你。。。
作者: binky    时间: 2009-9-10 11:52

好奇的問一句,這兩篇文很出名嗎?
alice751129 发表于 2009-9-10 08:19


牛嫂的文在耽美界是很出名的,看耽美的可能没看过她的文,但都知道有这么个作者吧。

周玉,我以前看过一眼家有刁夫(还是妻?),看了一章就给我雷出来了,都没记住作者的名字。。。直到这一次,无意ing看了兽妃的文案,觉得开头不错,但也仅仅是前面部分。。后面的没追下去(要说本论坛的我还帮助搬了不少章,自pia飞~~)

看到这个事件后,特别关注了一下相关的帖子,潇湘那里有很多不理智的评论,并且指责乐医作者特意借兽妃来炒作。。有点让人忍无可忍。。

牛嫂的做法相当理智,真是大快人心,期待胜诉!
作者: joysunshinepang    时间: 2009-9-10 18:07

那个什么XX书院的连载好像很多都是天雷小白文,我几乎从来不看的。
作者: shee9    时间: 2009-9-10 19:27

这年头,抄袭都是小事
可怕的是那些粉丝们的反应
小声说句那名字好雷人
兽妃!!!!!!!!!
作者: oo7    时间: 2009-9-11 16:07

乐医看过,很喜欢,很好看呐,就是结局=,=
兽妃没有看过=,=
不过我觉得读者也还是很厉害的,像我这样很多时候就分不清别人又没有抄袭
如果不是这么多对比还真不会知道,虽然我也没看那文=,=
这两天突然看到好多关于抄袭的东西,觉得真实无语
之前我去晋江重温猫大的文的时候,看到她的声明我还觉得奇怪,可是没有深究,只是觉得大人太有才了,哈哈
刚刚去百度搜了姚牧云,才发现原来是说她呀=,=

不过,我觉得借用背景没什么的,不知道法律上怎么说就是了
因为之前我看无限恐怖之后,也出现了很多限定相同的文呀?是不是说要注明写同人还是说要在让大家知道你这文是借鉴了什么背景么?
可是,那些句子段落情节的抄袭就太过分了=,=
作者: p6p6p6    时间: 2009-9-11 21:03

走法律途径是明智的,免得打口水仗,空耗经历,徒生闷气
作者: Jessicat    时间: 2009-9-13 07:27

那个什么XX书院的连载好像很多都是天雷小白文,我几乎从来不看的。
joysunshinepang 发表于 2009-9-10 15:07


是xxsy吗?那网站首页的文名一眼看去就都是特怂动的,还有hongxiou也是
作者: 主角21    时间: 2009-9-13 08:59

现在有些人明明是抄袭了东西```还有人帮忙辩解```说为什么原著不红``抄就抄红了``抄写别人作品的人太没良心了``帮抄袭的人打嘴巴官司的人也很让人不可理喻呀`
作者: echopengz    时间: 2009-9-18 13:44

我还真没看过,下次找来看看。
作者: xiaoxiao5087    时间: 2009-9-19 21:04

话说耽美文经常被“借鉴”啊,是不是以为耽美不是主流,作者也不敢在现实里大声嚷嚷自己是写耽美的?
这个周玉有勇气,有魄力,好样的
作者: beet432930    时间: 2009-10-5 08:53

我都不看耽美文,所以也不知道这二个文....
V婶抄袭,我还是在这个论坛发现的,
唉,都知道不看耽美文的人,发现不了哈.
作者: t3mp2008    时间: 2009-10-6 15:59

那个周玉的关于"没有抄袭"的回复真搞笑
作者: 特浓    时间: 2009-10-7 00:50

雷同的也太巧合了点吧
有点像古文被翻译了一遍的感觉
这2篇从发文时间上看还是比较明显的
有的文是还在连载就被那个啥了
作者: 煋林    时间: 2009-10-7 00:52

先不说喜欢那个作者,抄了那么多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还写了一篇“没有抄袭”的回复,真让人无语,是不是象姚乐云那样只把bl文换成bg文般的全文照搬才叫抄袭啊,期待后续发展
作者: 狐狐    时间: 2009-10-7 01:14

貌似连文章架构都和牛嫂的类似,细节方面更是抄了不少,真是让人深深体会到“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意境啊。
作者: bookli    时间: 2009-10-7 15:03

牛嫂还是挺理智的,没有和网站纠缠下去,而是诉诸法律。网站说没抄就没抄了?毕竟网站也不是权威机构,就是大家沟通的平台。现在小说一章章的确实很容易被人抄袭,觉得法律估计也要更新一下,考虑网络小说作者的利益。不过作为读者要理性。兽妃的读者还去别人领地嚷嚷,实在觉得不可思议。网上社会虽然是虚拟的,但是也是讲究道德和理智的。
作者: majalis112    时间: 2009-10-10 16: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依菲    时间: 2009-10-11 19:28

周玉的文好白,我看了两篇都看不下去
这篇兽妃好明显的,只要看过乐医的一看开头就明白的
作者: 一夜飞渡镜湖月    时间: 2009-10-13 00:50

两人都还挺出名的。呵呵。两人的书我都看过
作者: 864772663    时间: 2009-12-15 08:04

那个什么XX书院的连载好像很多都是天雷小白文,我几乎从来不看的。
joysunshinepang 发表于 2009-9-10 17:07

对对对。 两篇文都听过,兽妃看了几篇就没看【因为多太长了】不太喜欢。牛嫂我是很喜欢的。看了好几篇她写的。真的不错。从文中字里行间感觉作者的【着么说,可以说是想法吧。多说可以从一个人的文中看出那人咋样SO.........]说了着么多其实就想说ME支持牛嫂。
作者: 虫虫乖    时间: 2009-12-16 10:21

我看了一下有关被vivi抄袭的,天哪,长的我都看不下去了。
牛嫂的乐医我看过,感觉很好看,但周玉的文就没看过了,一听书名就没看的欲望了。不过她竟然搞抄袭?讨厌抄袭。
作者: flora0712    时间: 2009-12-18 07:47

我觉得兽妃本身言语构架就稍显幼稚,文笔不太流畅,而且跟乐医相比,明显读者不是针对同一人群,兽妃的读者人群貌似要小一点,比如很多的初中妹妹,其实如果没有闹这么大,我们可以宽容些的~~~
作者: 懒猫起床    时间: 2009-12-20 07:03

<兽妃>明明就是抄袭,还死不认账,这年头没脸没皮的人还真多
作者: 右翼1    时间: 2009-12-24 00:54

抄了就是抄了,读者都不是傻子,不要想着愚弄我们,借鉴过度一词就可以说不是抄袭了吗,可笑,把我们读者当傻子吗?大家心里儿可亮着呢,起名叫周玉,咋的不叫周瑜?管保周瑜不会说你模仿他
作者: julianqueer    时间: 2009-12-24 02:18

支持牛嫂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抄袭者太败类了!!
作者: shadow3261    时间: 2009-12-24 08:21

怪不得大家都讲“天下文章一大抄”哦...
兽妃我载了很久了,还没时间看,不过周玉以前的那篇《盗情》写的是真不错,太喜欢了,不知道怎么就走上了这条道路诶!
作者: qianlaiqianlai    时间: 2009-12-25 06:21

自古文人, 就有相互抄袭的"传统",  现在的莘莘学子, 不也是 改头换面, 论文乱抄吗?

写作是个"艺术活" ,  不是你文笔好就能憋出一篇锦绣文章来的, 真的是需要灵感 题材的...

我想有些网络写手, 是为名为利, 忘了做人的基本要务了, 在题材, 灵感, 缺失的情况下, 就干起了, 这种轻松而卑鄙的活了
作者: fiyfengshen    时间: 2009-12-25 09:40

兽妃的开篇(幼年期)的确累似乐医,甚至可以说故事情节,人物性格都很雷同,确实有抄袭的嫌疑.可是除去开篇,后面情节都是不一样的.
作者: 若沉枫    时间: 2009-12-26 08:07

兽医竟然也是抄的么。。。。。。
作者: lw8070    时间: 2009-12-29 01:31

支持牛嫂,支持乐医,严厉谴责抄袭
作者: 彩虹米    时间: 2009-12-30 02:28

……借鉴过度……真的很好用,到处都看的到
作者: p5glmax    时间: 2010-1-11 09:58

周玉写的文挺好的,有好几部也蛮出名的
不敢相信怎么会出现这种事
作者: alybai    时间: 2010-3-26 06:26

不是很了解這種抄襲的態度...
用意和在?
寫小說不是寫作文,不是只要拿著範本抄就行了...
周玉做出這樣的行為,我很難過,畢竟她曾經寫出好文章。
作者: dream3016    时间: 2010-4-27 12:26

《兽妃》无论背景和人物关系相似度都高,也不足构成抄袭。
但,
重点在內容,甚至角色对白或旁白或景的描述,相似度高的夸张,很明显,一眼便明白是抄来的,只是在词句上做小小的修饰,背景作局部变化就以为不同了,就变成自己的了。
只是拙劣的把原作耽美类换成言情类就以为偷天换日成功了?

说穿了,《兽妃》作者只是借用牛嫂的《乐医》的练习作品而已。等同homework而已。
作者: damony    时间: 2010-7-22 05:24

我真是服了这帮会抄晋江曾经排行首位的文章的人,我真是服了这帮会抄晋江积分排超级的作者文章的人
作者: 暮樱之白    时间: 2010-8-1 02:38

话说我当初还是混潇湘的,只不过是从去年才不去的
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的事
反正在我眼里,潇湘算是完了
很早以前的一些好作者基本都不发文了
有不少直接转到别的网站了
比如当时很轰动的孟琴就转到新浪变成了小十四
还有一些穿越贱妃之类的不是一个作者可写法和文笔基本如出一辙
说白了就一句话
要不就别写,写了就靠自己
抄什么抄啊,有劲吗
作者: lucyucy    时间: 2010-8-1 03:07

有意思么..吵来吵去的。乐医?不好看。什么什么兽妃听都没听过...
作者: 夏天的大螃蟹    时间: 2010-8-21 06:24

牛嫂所有的文都很好看,都看了2遍以上,那个兽妃没听说过,但看发表时间,谁是谁非一目了然。。
作者: 静悠然    时间: 2010-10-5 02:56

难到像孔乙己说的,偷书不算偷?
所以抄袭也不算抄袭?
作者: 静悠然    时间: 2010-10-5 02:56

难到像孔乙己说的,偷书不算偷?
所以抄袭也不算抄袭?
作者: ajun    时间: 2010-10-5 03:10

这肯定是抄了。。
国内现在根本不把抄当回事。
受这样的风气的影响和教育,我同班有两个同学就是因为写论文抄了书两段被捉住了,然后拿不了毕业证,据说我学校每一届都有这样毕业不了的中国学生。象兽妃这样的,肯定是抄。
作者: 青杏晓    时间: 2010-10-7 07:33

其实个人觉得,《兽妃》也不是很好看啊…
作者: 乙大森    时间: 2010-10-7 08:39

超是肯定超了,但他那份法律文件里提出的,两个文里都“用音刃来做攻击的手段”等等,来论证人家抄袭了,那还是挺扯的。这种情节设置不是早有了么,看看人家六指琴魔。这种基本可以算“惯性思想”的东西也可以算吗?    不过挺欣赏牛嫂用法律作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干净利落!赞!
作者: muraki    时间: 2010-10-8 11:06

38# shadow3261


说不定《盗情》也“借鉴”了别人的呢。。。
作者: shengli0515    时间: 2010-10-21 11:24

看来我落伍了~~~这么多人喜欢的牛嫂,改天要去看看文~~~[今天很晚了,该睡觉了]

那个什么潇湘书院,还是五六年前甚至更久,小女生的时候喜欢的网站,后来越来越觉得没意思,没想到现在堕落成这样了~~~唉改天也要去围观一下~~~
作者: lucicole    时间: 2010-10-21 18:27

这还叫没抄袭啊?周玉的读者真是脑残。不过这热闹看的我很高兴。哈哈
作者: lucicole    时间: 2010-10-21 18:29

不过怎么没人去找四姑娘的麻烦?就是那个谁,郭抄抄。
作者: ca1526056    时间: 2010-10-23 08:37

真的抄袭很多,简直就是乐医的简缩版,我并不怎么看耽美的,但是乐医这部书当初很火,于是在文荒的时候下来看过,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后来兽妃出现的时候,是被题目吸引去看的,结果看了一二章我就放弃了,设定跟乐医一模一样,我很不明白,这样一部就把男主角换成女主角的书,怎么就被捧起来了呢!!!虽说现在写文章都是借鉴来借鉴去的,但是抄袭成这样就实在对不起原作者了,抄袭了还不认就更加可耻了!
作者: lvyeyoulan    时间: 2010-10-23 09:36

看过兽妃  挺好看的  现在抄袭成风  占不发表意见 先去看看乐医再说
作者: 我是爱猫族    时间: 2010-10-25 06:00

我也很喜欢《乐医》,非常痛恨抄袭的作者~
作者: 我是爱猫族    时间: 2010-10-25 06:02

那么明显的抄袭,居然还说得那么冠冕堂皇,想想人家牛嫂的感受吧,她的乐医不但被人抄,还被骂,这叫什么道理啊,真气人,最痛恨这样的事情。
作者: xier1976    时间: 2010-10-28 08:38

没劲,那样开头的语言结构的句子古文多得是!吵得象什么样子。我经常写作文还复制网络上的片段呢!
作者: 跃灵    时间: 2010-10-28 09:22

说什么炒作就过分了啊,难道是人家去求你抄袭的啊。
你抄袭我的作品,我要忍气吞声啊,大方的说你吵吧,
我不介意就不是炒作啊。
还有就是你抄了了就乖乖认错,人家也不会追究啊。
耽美本来就小众,但是总是有人在看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还有那位跑去人家qq群质问的粉丝,我真是不想说什么啊。
要骂人起码得证据确凿吧,连谁抄得谁都没有搞清楚,
就出来闹,看被人发现了。真是nc啊····
作者: xiehuiying    时间: 2011-3-8 02:01

喜欢乐医,支撑牛嫂~~~
牛嫂真是够冷静够睿智滴!!就算气得要死都不在网络上炸毛,直接通过法律来解决!!!
那神马周玉的,明显就是心虚,抄了人的文被发现了,就像鸵鸟一样躲起来,心存侥幸的认为牛嫂乃不了她怎么样滴~~~
辛亏牛嫂也不是软柿子,看你还有什么招数~~~
话说,其实兽妃那篇文我还真没看过。。。看名字就不是我的菜。。。
可是就看开头那几段,那么原封不动的抄袭,都能把人家的文抄的降低几个档次。。。
作者: flyhifh    时间: 2011-3-8 03:37

牛嫂文笔很厉害的,我支持牛嫂
作者: 琉璃香茶    时间: 2011-3-8 05:05

先看的乐医,很喜欢,但时间久了,我有些忘记内容。
后来听说有抄袭纠纷,特意去找了兽妃来看,越看越奇怪,这不叫抄袭叫什么?还是我脱节太久,有其它形容词形容这种行为了?
作者: 映水曲    时间: 2011-3-10 09:51

那书至所以点击那么高就是因为很多乐医的读者到她那文下留言所至。。。最后居然把那文顶到了排行榜第一。。。无语。。
作者: blll    时间: 2011-3-10 22:46

本帖最后由 blll 于 2011-3-10 21:48 编辑

我看过《乐医》是在08年的时候,不过没看完,我挺喜欢这个作者的。抄袭真的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这跟小偷是一样的。小偷偷的是财物,而抄袭偷的是作者的努力成果。还有如果对一件事有疑问,不要太过武断,先把事情弄清楚再说。
顶牛嫂,告的好,让那些抄袭者都看一看抄袭的下场。当然,对那些脸皮厚的,以此为炒作的人,我们只能无语啦
作者: 陶望三    时间: 2011-3-11 09:54

乐医是我第一本充钱看的小说,顶牛嫂,列了那么多证据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
这个事情过了这么久了不知结果如何。
作者: cheng8077    时间: 2011-3-11 14:30

这个事件一度很火爆,不过确实应该是周玉抄袭了牛嫂,因为牛嫂写的乐医真的比周玉早,不可能小说也穿越时空了吧
作者: oliveshadow    时间: 2011-3-11 19:44

I didn't finish 乐医, but I like her other works, both BL and BG. I followed her writing since her first story. She does a very good job of involving the readers emotionally and the character developments are also quite well done.
作者: 短发    时间: 2011-3-14 02:57

这兽妃的作者也太恶心人了吧,抄人家的东西抄成这样还敢觉得自己有理。。。
脸皮厚的真是可以。。
作者: SHREKCEN    时间: 2011-3-14 05:24

这两本书都没看过,有很多人推荐兽妃,可咱死活看不下去,周玉的其他书也是死活看不下去,大概是她的书和我看书的气场不合吧。

可是看了这个两个文的对比,还有创作时间,这明明白白就是抄袭嘛?还非硬掰说是什么“借鉴”?!

支持牛嫂用理性的态度拿起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赞!!!
作者: ivykillua    时间: 2011-3-15 09:59

乐医是我第一本充钱看的小说,顶牛嫂,列了那么多证据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
这个事情过了这么久了不知结果如何。
陶望三 发表于 2011-3-11 08:54


握手,俺最先充錢看的就是這本,之後牛嫂的初始系列和其他文俺也買來看了,牛嫂是俺很喜歡的一個作者
至於這啥獸妃,沒看過,不過看帖子就知道是赤裸裸的抄襲,真是不要臉呀
說實話,耽美真是比較小眾,很多好的作品卻沒甚麼人知道(當然現在雷文也越來越多了)
作者: DXB    时间: 2011-3-17 05:18

15# joysunshinepang


同感,MS那个地方的文都不和我口味,一般从文案开始就雷
作者: 真夏    时间: 2011-3-18 08:13

抄袭可耻,当大家没看见呀,群众眼睛是雪亮滴
作者: Empty    时间: 2011-3-18 22:22

话说这两篇文都没看过,还是最近抄袭才发现有这样的文,不过本人一向倾向于温馨系耽美,
就现在看到的已有信息,我还是支持《乐医》,人家出书出的那么早,哪来的白痴还说人抄袭,有没有大脑啊,脑袋被门夹了吧!!!
支持原创好文~
作者: melody5love    时间: 2011-3-19 00:05

本帖最后由 melody5love 于 2011-3-19 00:06 编辑

这个网络世界就是大家一起抄的世界!
我喜欢周玉也喜欢牛嫂。
两篇文也都看过。
《兽妃》的开头的确是抄袭《乐医》的,但后面的确也不一样!
单纯从文章的角度来说,《乐医》的文笔更好一些。
只不过我对耽美不是很感冒,看的耽美文也不多。
看《兽妃》的时候还没看《乐医》,
感觉周玉对男女主的设定还是跟以前一样设定为强强型的。
这就冲淡了我对抄袭的感受。
反正看周玉的文纯粹就为了一个“爽”字。
我只是一个看文的,还是只能看盗文的。
因为我没钱......
作者: popl    时间: 2011-3-29 07:56

我也看牛嫂的文,支持牛嫂
作者: asdferlk    时间: 2011-4-12 14:48

一直都很喜欢牛嫂的文,但是《乐医》这部书自己是真的很喜欢的,当初看的时候还掉过泪的,也信得过牛嫂,加之对写耽美作者的同情,最后得出结论:肯定是《兽妃》作者该挨批。。。牛嫂,我支持你。。。^
不明白这样抄袭有什么意思,无耻也要有个限度吧
作者: 山竹儿    时间: 2011-9-9 10:43

这个网络世界就是大家一起抄的世界!
我喜欢周玉也喜欢牛嫂。
两篇文也都看过。
《兽妃》的开头的确是抄 ...
melody5love 发表于 2011-3-19 00:05


无语,多么深奥的理论啊
作者: weder    时间: 2011-9-9 10:56

周玉她就是个惯抄
作者: yetonglong    时间: 2011-9-9 11:04

兽妃没看过,但乐医可是好久以前的
作者: calliopelee    时间: 2011-9-9 12:06

牛嫂被抄让人同情,但是呢,作为一个被vivibear抄过的人,嗯,还好我的是BG,而且从没走过电子渠道出书,我要说,牛嫂这是告不赢的。
没办法,JJ虽然没有判断的立场,但是基本上态度都是对的:
1、原样照抄的字数不算多,应当小于1000字
2、设定参照不作为判断抄袭的标准(实际审理情况)
3、由于“抄袭”而产生的经济损害难以衡量,所以,到最后的结果,就是不给立案,或者是,立案完了审理赔偿800元一类的。

这是中国的现状
作者: 夜歌    时间: 2011-9-9 12:15

周玉抄袭大王不解释……
作者: 87122    时间: 2011-9-10 02:20

最起码也得构成个借鉴过度吧!主要还是周玉已经有一定名气,书人气也高,网站当然偏着自己站的高人气写手
作者: vincelia    时间: 2011-9-10 03:44

其实这两篇都没看过
不过网文通常掐得血雨腥风就又红又紫有知名度了
作者: phiai    时间: 2011-9-13 21:42

虽然周玉也有诸如兽妃,盗情等比较多人推荐的文,可是牛嫂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无可撼动啊!
作者: zw西城    时间: 2011-9-14 06:26

天下文章一大抄
作者: 阿夏    时间: 2011-9-22 22:12

牛嫂被抄让人同情,但是呢,作为一个被vivibear抄过的人,嗯,还好我的是BG,而且从没走过电子渠道出书,我 ...
calliopelee 发表于 2011-9-9 12:06


诶,结果如真是这样,也太打击作者了。
作者: 狐狐    时间: 2011-9-28 09:15

我做设计的,以我自己的经验,有时候,我的某些作品,都是没有任何借鉴的独立创造,但是有好几次就在成品后的几天,几月,几年发现前前后后有同样的作品出现。。。真是让人无语啊,如果我是大牌也罢了,大概也许可能人家抄我的,可问题是有些都没公开的,而人家都是巴黎米兰的大牌,反正不可能抄我的,最后我的结论是正常人的思维都是有些共同性的吧。写作也会有这样的情况,比如说文章大纲人物设定的类似啥的。不过牛嫂被人抄的。。。文字章节段落都相同的就不好说了。。。
作者: handwithhand    时间: 2011-12-31 03:05

乐医是我早先最喜欢的书,真没想到被抄袭了!兽妃我没看过,只看名字就感觉很小白,所以没看,因为我这人不会浪费时间去看小白文。
作者: hz8306397    时间: 2012-4-13 09:03

唉……不看bg很多年……jp太多了……支持牛嫂,支持乐医(好爱这文,每次看都哭)
作者: 山下树    时间: 2012-4-17 01:54

只要是看过这两篇文的都会觉得是抄袭的其实= =
就像 看过LEVEL E 和他,来自火星后就会觉得其实饭卡早已抄出了致敬的范围了

不用罗列太多证据 只要将两个作品都读过 心中自会有感觉的
作者: spouselove    时间: 2012-6-8 12:32

抄襲不值得鼓勵呀~
XX書院還真多這種醜事..........
作者: provel    时间: 2012-6-9 05:33

自己又不是不能生  何必偷别人的孩子。。
作者: 一天718    时间: 2012-6-10 08:42

果然是天下文章一大抄,这种抄袭的事情真是不少啊
作者: rainsatan    时间: 2012-6-10 09:07

又见抄袭~~周玉的文好像有看过,记得不太清楚~~XX书院的文和X城一样,天雷小白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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