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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 千万别跟好朋友合伙开公司:反目太多 [打印本页]

作者: tianfangye    时间: 2014-11-18 01:07     标题: 千万别跟好朋友合伙开公司:反目太多

“千万别跟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这是电影《中国合伙人》的经典台词。最近,西少爷肉夹馍创始人之一宋鑫公开信的曝光,这句台词也在其合伙人身上应验了。创始人闹不和的情况多种多样,有的是创始人之间发展理念不同,有的则是因为被收购之后与其他公司发生矛盾。然而有的“分手也是朋友”,有的则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如果看过电影《社交网络》,就会了解Facebook两位创始人萨维林与扎克伯格之间的纠葛。根据扎克伯格与友人的聊天记录,当初二人合作的原因是因为萨韦林有钱,还有商业头脑。之后两人因为在融资问题上发生分歧,萨韦林被逐出公司。最终萨韦林与扎克伯格对簿公堂,并获得了一大笔财富,当初投资的1.5万美金也变成了40亿股票。
作者: nmaverick    时间: 2014-11-18 04:01

这个跟友谊无关,跟你的能力有关。
有不少贫贱夫妻一朝富贵后还不是劳燕分飞,无非就是两个利益共同体在起初合作的时候,他们在这段关系中能贡献的能力是均等的,所以大家都不觉得吃亏了。
随着时间发展,其中一方能贡献的越来越少,自然另一方就不忿他为啥坐享其成,于是就会踢人出局。只要你始终保持水准,包你不会出局。
作者: zhounazi    时间: 2014-11-18 04:41

完全同意,但是感情这种事情,当别人不在乎了,在乎金钱,你还在乎的话,很傻
作者: sjwi    时间: 2014-11-18 10:16


作者: sunny1    时间: 2014-11-18 14:06


作者: tianfangye    时间: 2014-11-18 18:18

这个跟友谊无关,跟你的能力有关。
有不少贫贱夫妻一朝富贵后还不是劳燕分飞,无非就是两个利益共同体在起 ...
nmaverick 发表于 2014-11-18 03:01



所以说的是一回事, 经营朋友和经营公司的目的, 规则无完全不同。
你的朋友,伴侣也不是用资本系统认证的“能力”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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