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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麦当劳店内拒搭讪 凶手携子女将其当场打死(图) [打印本页]

作者: 娱乐    时间: 2014-5-30 08:49     标题: 女子麦当劳店内拒搭讪 凶手携子女将其当场打死(图)

 

本报讯(记者于杨通讯员国忠)5月28日21时许,招远市一“麦当劳”快餐店内发生一起命案。警方迅速出动,将六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事发当天,张某等六人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就餐,与同在该店就餐的吴某发生口角。后张某等六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招远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应,四分钟内到达案发现场,将张某等六人抓获到案。经初步审查,张某等六人对殴打吴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另据山东网友@无主蜜桃爆料,当时很多人都在聊天吃饭。行凶者向被害人要电话号码被拒,致其被5~6人打死。现场多人无一人出手相救。

 

另据@招远市公安局 报道

 

5月28日21时许,张某等六人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与同在该店就餐的吴某发生口角,张某等六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招远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应,将张某等六人抓捕到案,经初步审查,张某等六人对殴打吴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经审理查明: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其长女张某、次女张某、儿子张某、河北籍张某某(女)、山东籍吕某某(女)6人于案发当晚在招远“麦当劳”就餐时,与邻桌的被害人发生口角,继而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招远市局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将仍在实施殴打的张某某等人当场制服抓获。被害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除张某某之子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另行处理外,张某某等5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环球时报:【女子疑不愿告诉陌生男子电话号码,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群殴致死!】前晚,在山东招远公安局对面的麦当劳餐厅,女子吴某疑被开卡宴的男子张某某要电话,吴某不愿,竟遭张某某及其俩女儿1儿子(未成年),以及女子张某某和吕某某6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围殴致死!目前6人被捕5人刑拘!

 

目击者称,凶手把女孩按地上踢头,用钢棍爆头,把钢棍都打断了!视频中,一打人女子叫嚣:“你们不要管,谁管谁死!”此外,行凶6人中,有一人还是未成年人,而且还未到应该承担刑责的14岁!

 

 


作者: WMJ    时间: 2014-5-30 09:14

网友曝光案件细节:

以下为网友帖子全文:


2014年5月28日晚大约九点十分到九点半之间(本人看过一次手表9:12时候还未发生事件),当时麦当劳有很多人,大家都在聊天吃饭。行凶者一共五人(可能六个人,本人只对其中五人印象较深刻)一个光头大约三十多,一个女的大约三十多,一个小男孩,两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被害人独自一人坐在行凶一伙人的北侧,最角上的一张桌子上。

刚开始,行凶团伙一个不到20的小姑娘去一桌人要手机号,对话如下:“你们好,我看跟你们挺有缘的,能把你们手机号给我么,我没有恶意……“ 可能要成功了,随后这个小姑娘回桌子上跟两个几个人交谈了一会,又用同样的方法去给另一桌的人要了手机号码。

当要到被害人手机号时,被害人拒绝提供手机号码,行凶团伙的那个30多岁的女人大声说道(就像耍酒疯):”你去要,不要低声下气,要有自信,说你给我不给手机号(很霸道的口气)“,然后这小姑娘就去被害人桌子拍桌叫到:”你给不给我手机号“,

被害人可能觉得有点烦了,回了句:”一边玩去“(原话,丝毫没有杜撰)

行凶的三十多的女人就吵吵闹闹,说你不给手机号你一边玩去……(个人不可理喻的话,就像在骂被害者),然后这边的所有人都觉得有点烦就出麦当劳了。

过了一会(中间可能双方有争吵,但是看样子被害人是没有与行凶一伙发生过分的言语冲突,具体情况可以询问麦当劳工作人员)

大约过了一两分钟左右,行凶的30多岁的女子就站起来跑到被害人桌子前指着被害人骂,骂了一会突然举起麦当劳的凳子(那种可以活动的,都知道那个凳子很沉)朝受害人就打了过去,一连打了两三下,受害人企图起来与其厮打。

这时最过分的一幕出现了,那一伙人以那个光头男为首站起来就开始殴打被害人,行凶手段极为残忍,其中用自己买的钢制拖把都打断了,受害人倒地后使劲踹,跳起来用脚踩受害人的头部,用断了的拖把猛击受害人头部。

到这里说明一下,行凶团伙所有人均参与殴打受害人,而且没有停下的意思,不管旁边人怎么叫,怎么说警察、报警等,知道警察来了都没有要停手的意思。

事情就是这样因为中间有离开了,没有进去听见后来说什么,真相就是这样。

首先要替所有麦当劳在场人员向公众道歉,因为没有一个人真正去制止,虽然有几个年轻人想要前去制止,但是公众不但不支持还劝说不要过去,先报警。其次警察从报警到到达现场用时超过三分钟以上。当然很多人还是不了解真相,以为是打架的。

最后我知道大家肯定要骂我的(看到这样的事情不去制止怎么怎么样),本人试图去制止的,但是没人有真正想过去,只有一个大高个穿黑衣服的少年(他买了一个可乐,少冰)谢谢,你有见义勇为的心,但是最后我们还是只报警了,没上去,我们应该自责。我有自责的心,见到贴吧上各种谣言,心里真不舒服,受害人可能只是个小姑娘,小孩子不应该遭受被伤害还被谣传到小三和吵架的这种人。
作者: WMJ    时间: 2014-5-30 09:17

顺便命案现场的麦当劳餐厅在山东招远公安局对面

然后传言凶手有邪教背景
作者: lovecatt    时间: 2014-5-30 09:42

变态的人越来越多了。都应该判死刑。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30 09:52

就像我另外个帖子里说的。。。如果遭受暴力袭击。基本不会有人会来上来帮忙的。一定要想办法自救。女性尤其难自救,长头发被人一扯就摁住了。
  希望大家多了解一些自救方法。世道很乱,不要留太长的头发,短发也挺美
作者: 半月    时间: 2014-5-30 09:53

死刑+10086
作者: 楼小绿    时间: 2014-5-30 10:05

本帖最后由 楼小绿 于 2014-5-30 10:10 编辑

2014.jpg

图片附件: 2014.jpg (2014-5-30 10:10, 261.4 KB) / 下载次数 86
http://169.62.244.154/forum/attachment.php?aid=750827&k=01c703d5e838ea20731116875076d757&t=1732335048&sid=0U7YZx


作者: asdf透明的水瓶    时间: 2014-5-30 10:07

这些人渣就该18酷刑后,痛苦的死去!
作者: mlxkl    时间: 2014-5-30 10:34

照片上女孩躺在地上,JC叔叔站着,未见医务人员或救治者,她到底是“当场死亡”还是“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作者: WMJ    时间: 2014-5-30 10:46

回复 9# mlxkl


    可能是等救护人员要花时间,然后伤者不好随意移动
作者: teresawu    时间: 2014-5-30 10:49

一会败类,上心病狂啊!
作者: feir    时间: 2014-5-30 12:18

Zf完全无作为,从打到打死还有很长的时间,人不可能一下子就死了!
四分钟内,别开玩笑了!如果真的那么短时间就到了,是这么被打死的?血也不是一下子就流完的!
作者: jj0120    时间: 2014-5-3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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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xnews2010    时间: 2014-5-30 20:01

回复 12# feir


如果是打到头,尤其是后脑,如果力度够大马上就挂了,救也没得救。

现在人都疯了么,出去吃个饭都能这样,这还让不让人活呀。
作者: remainchloe    时间: 2014-5-30 20:55

出这种事情太让人咋舌!受害者太可惜。丧心病狂的人祸。
没什么立场指责旁观者(谁都不是超人),果然是社会和国家没有给人‘正义’的底气。
作者: 花雨独舞    时间: 2014-5-30 21:41

个人觉得和ZF无关,警方又不是密探,不报警肯定不知道出事。看上面透露,警察来的很快,但是事发多久群众才报警的这个就难说。毕竟有的人以为是打小三,没及时与刑事犯罪联系起来,所以事态发展不对才报警。最可恶的是麦当劳的不作为吧。那么多员工,居然在自己店里没人管。哪怕是家庭纠纷没动手,服务员都有职责去劝解,毕竟影响其他人用餐了。还有这帮邪教分子,已经没人性了,应该严抓严判。此惨案更应该怨恨的是杀人者吧,三观还是得摆正了。
作者: lyy_yufei    时间: 2014-5-30 22:00

有个情况是:事发麦当劳对面就是公安局,不是官方报道的口角是索要电话被拒,不只是殴打是钢管爆头,不是抢救无效死亡是当场死亡!
作者: XSQ1977710    时间: 2014-5-30 22:05

本帖最后由 XSQ1977710 于 2014-5-30 22:20 编辑

我就想知道现在六人怎么处理?太残忍了。。。更对周围的人没有去救感到无奈。。。如果是我也不敢上前。。。我为自己的懦弱无能为力而留下眼泪。。。活生生的一条命在这么多人面前消失。。。

就在昨天我们还在谴责和鄙视印度等国家强奸案。。。今天就一记响亮的耳光。。。我们并不比印度等国更文明或更有爱。。。(个人感受,请勿喷俺)

话说楼主,补个视频吧。。。
视频地址:http://www.weibo.com/2709577332/B6HyKgTaZ#_rnd1401482873174
作者: sairly225    时间: 2014-5-30 22:11

麦当劳里面没有保安吗  这种情况下无作为太令人寒心了
作者: XSQ1977710    时间: 2014-5-30 22:13

本帖最后由 XSQ1977710 于 2014-5-30 22:17 编辑

转贴
凶手人肉最新结果:张立冬,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 出生日期:1959年10月08日 性别:男 18位身份证号:13232419591008011X 杀人犯信息复制信息 : 女的叫吴硕艳,三十七岁,行凶的光头叫张立冬,身份证号13222419591008011X
案件与报道均有不合情谊之处:单在照片上可以清晰的看出来,受害人血肉模糊躺在大滩血泊中,警察淡定的站在一边,可以断定当场身亡,至于所说的抢救一说,绝对是为嫌疑人将来的故意伤害罪定性做噱头。

当场打死的叫故意杀人 ,经过抢救程序后宣布死亡的叫过失杀人 ,量刑是完全不同的。

可以确定,开着保时捷卡宴的光头佬能量大背景深,有钱有势,保护伞强大,打死一个坐公交的平民女子不算个事。

索要电话未果变成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变成斗殴?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
  到现在还“张某”的,姓名都没有?
  推测一下,此案后续发展会有以下可能:
  1.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前所述,“索要电话未果变成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变成斗殴?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和一把稀泥,风声一旦平静,则不了了之。
  坚决不能让凶手的背景身份曝光,以免矛盾激化。前车之鉴药八刀。
  2.反诬一口,网上制造舆论被害人如何不自爱,与凶手旧有过节,诸如此类。参见李天一案。
  3.凶手是精神病(这次不是临时工,呵呵),犯罪等级立马下调好几个等级。这次不是邓玉娇 被精神病了
  4.干脆不要脸的来个封口,无赖行为耍到底,所有的媒体不让报道,一夜之间,所有的贴子全部被删或封口,甚至把受害人的家人控制起来,反正人己经死了,赔你点儿钱也就算了。任你民怨滔天,我自充耳不闻。参见老村长案。
  5,从事发到警察到以及视频长度来看警方到位速度可谓是极慢,现场警察极为淡定,漫不经心,办事态度很差,就这样懒散的队伍,可以推论其也是应付了事的人!案件会进一步压制,以免影响到领导的面子,官位不保!
6,媒体不公正,黄海波的事情都实名制,而这种公然杀人事件,尽然含糊不清,明星吃屎你们报到的都是香喷喷的,那劳苦大众就该死,命就贱嘛!
大家复制啊!不然真相永远无法大白天下,到时候凶手就真的逍遥了。
作者: 半月    时间: 2014-5-30 22:13

之前云南火车站砍人事件的就有组织员工保护群众。麦当劳不作为,大跌形象,店里应该有安保工具
作者: 半月    时间: 2014-5-30 22:15

公然杀人,必须从重量刑
作者: XSQ1977710    时间: 2014-5-30 22:16

转贴
有人说是什么什么邪教?你信吗?如果是邪教,山东警方怎么可能是那种措辞?当地警方有什么动机包庇罪犯嫌疑人?
  索要电话未果变成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变成斗殴?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
  到现在还“张某”的,姓名都没有?

  推测一下,此案后续发展会有以下可能:
  1.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前所述,“索要电话未果变成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变成斗殴?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和一把稀泥,风声一旦平静,则不了了之。
  坚决不能让凶手的背景身份曝光,以免矛盾激化。前车之鉴药八刀。

  2.反诬一口,网上制造舆论被害人如何不自爱,与凶手旧有过节,诸如此类。参见李天一案。

  3.凶手是精神病(这次不是临时工,呵呵)。这次不是邓玉娇 被精神病了

  4.干脆不要脸的来个封口,无赖行为耍到底,所有的媒体不让报道,一夜之间,所有的贴子全部被删或封口,甚至把受害人的家人控制起来,反正人己经死了,赔你点儿钱也就算了。任你民怨滔天,我自充耳不闻。参见老村长案。

  5.也话还有其它 可能?请补充
作者: catmao54    时间: 2014-5-30 23:07

这年头,居然连吃个麦当劳都会死人!要是这几个凶手不判死刑,干脆以后大家都别出门好了。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30 23:18

我不关心是否邪教或者有钱或者其他什么。
  我只关心这几个罪犯最后是不是死刑。呵呵。不知道这次会不会有一些人又跳出来说给他们一次机会呢?
  看吧,别到最后又是什么死缓或者无期这种可笑的结果。
作者: 微风    时间: 2014-5-30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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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grijn    时间: 2014-5-30 23:25

如果靠山強大的話,也有可能送出國避風頭
作者: ada1963777    时间: 2014-5-31 00:53

很残忍,让人没有安全感。
我也转发到朋友圈了,
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事件,
让凶手得到严惩!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5-31 01:44

回复 26# 微风


    你注意到没,这家麦当劳就在公安局对面!!!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5-31 01:49

回复 5# haiyou8023


  你那个帖子还没发多久,我记得很清楚。没想到没几天又出了这样的事儿。
作者: 吾爱二三    时间: 2014-5-31 01:57

这个版块是【道德与法律】,但我看到有层主发的东西从法理和法律实践角度没有任何正面作用

还是那句话,可批判冷漠,但请不要无序聒噪,给浮躁的社会再添加杂乱的柴火

网上言论自由,不是舍弃谨言慎行、明心正身的遮幕布
作者: 紫衣女神捕    时间: 2014-5-31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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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31 03:17

麦当劳里面有保安么?我有点没印象了,好像有保安的吧。
  话说,都拿出钢管来了,麦当劳的员工不是应该上前制止么。不过那些员工应该也没有受过防暴普及。我们现在不推广防暴普及的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一些防暴手段会造成防卫过当的结果。(我朋友和我说,他说别相信那些什么女子防身术啊,空手道什么的,在暴力分子拿钢管和刀面前根本没用。)政府也不希望老百姓懂那么多的手段,会造成不好控制。(懂防暴和不懂防暴的反抗度完全不一样啊。)
  最后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科幻短片子。黑镜第2季第2集地址是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Q4NTgyMDQ4.html
  不知道地址能打开不,如果不能的话大家可以自己去百度一下吧。第2季的第2集应该是。

  我真希望科学发展到这样,让那些残忍的罪犯哪怕不是死刑也让他们尝一下那些恐惧,痛苦,肉体的,精神的。

  是的我这人不善良。一直坚持以牙还牙,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作者: 438552721    时间: 2014-5-31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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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衣女神捕    时间: 2014-5-31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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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阅读读    时间: 2014-5-31 05:04

招远一向富庶,富裕的地方,法治一般会好一些。出了这事,当地人不会轻易放过吧。
作者: feir    时间: 2014-5-31 05:07

回复 14# foxnews2010


    你看那个视频,女孩不是一下就死的,而且警察来了之后救护车才来,还要等救护车,女孩就趴在那里流血。
作者: 阅读读    时间: 2014-5-31 05:13

转帖百度招远吧内容,不知真假:

告诉你们一点本案的小花边

第一,张姓嫌疑人确实有钱,家里4口人有三辆车,在招远金凤花园18号楼
第二,开矿的还是干啥的没问,不过招远稍微有点名气的开矿的肯定没他,本人在这一行也有些年数了,基本有点名气的就算不认识也听说过,就算他是在招远开矿的也挂不上名号,如果对招远不算了解的人觉得有几辆好车在招远就算有钱人了,那我告诉你,这点钱在招远啥也不是
第三,此人是全能教头目,问电话号码就是为了发展教徒,前两桌的人都证实了,而且他们两人不是夫妻,是情人关系,用招远话说就是gahuo
透露一点视频上没有的东西,打死人后,那未成年的把手放在死者鲜血上吸收能量,场景很邪恶,也很恐怖
再暴点小花边,昨天那个20岁女的 来事了,管民警要卫生巾,被赐一卷卫生纸
作者: 不离不弃    时间: 2014-5-31 09:05

这是什么伸展开啊,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作者: 可愛喵    时间: 2014-5-31 11:47

瘋子真的好多
出去吃個飯都有危險
作者: alicelan    时间: 2014-5-31 16:51

“后张某等六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我很不解?照片上警察都来了,受害人躺在地上。怎么抢救了?这是当场死亡吧。。。。莫非摸一下鼻子看有没有气就是抢救了?
作者: baby123    时间: 2014-5-31 19:53

回复 41# alicelan
http://www.chineseonboard.com/forum/thread-261037-1-1.html

    针对部分网友「抢救无效死亡?分明是当场死亡!」的质问,可以解释(我的解释不具备任何专业性,只是举例),既然受害人被送到了医院,医生肯定要进行诸如脑部检查、电击、心脏复苏之类的检查和治疗,这个过程结束之后,才能宣布死亡。所以「抢救无效死亡」非但不是混淆概念,反而是唯一负责任的说法。(转载)

也就是说当场死亡不是由网友说的算,是要经过医护人员判断的,我记得前一阵不还有我觉得我还要在抢救一下的笑话么。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5-31 21:46

本帖最后由 bailan宝宝 于 2014-5-31 21:57 编辑

回复 32# 紫衣女神捕


    只要是个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接警到出警需要个时间。我自认不是愤青糊涂虫,所以,还请莫用这么高大上的话来歪曲我那么一句的意思。好吧,请让我把省略的字补完。

   
    看看这件事。首先地处闹市,人流量大,公安局就在对面;其次,警察的出现并未使行凶的犯罪分子有所收敛。可不可以这样理解,犯罪分子其实是在用行动表示:第一,挑这么个地方行凶,其实是公然的挑衅。他们在告诉咱们,他们可以在警局家门口,想要弄死一个人,那只是分分钟的事。警察不可能随时随地保护平民,而他们总有机会。(甚至,至少他们认为,警察保护不了你。)第二,人多不代表安全。他们想灭谁就可以灭谁,别指望旁人来帮忙。第三,他们不畏法律也不惧警察,他们对于随意伤人的行为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我想说,我看到的这些才是真正让我胆寒的地方。背后的敌人深谙群众心理,一出手便能击中软肋。 是以,我不认为在惨剧发生之后,有必要去评价警方。于受害人而言,已然没有任何意义。很多和我一样的人想的非常简单直接,这些事可以随时随地发生在咱们任何一个普通人身上,没有如果,且结局一样。(写这些挺让人难受的,于是那条回复选择了省略。)

     逝者已逝,与其马后炮地争论解读警方办案,不如让结果说话。所以,我当时回复了那一句,就这样。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5-31 21:48

回复 34# 438552721


    如果是针对我回复的那一句,我上面另作的补充。
作者: 想衣裳的云    时间: 2014-6-1 02:03

回复 43# bailan宝宝

因为前面有同学认为警方不作为警方包庇罪犯,所以你说的那句话就比较敏感了,容易引起别人的误解(我原来也是其中一个)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6-1 05:56

回复 45# 想衣裳的云

恩,你说的是,确实容易引起误解。
当时太情绪化了,就觉得无论当时的警方给力或不给力,对于死者而言,都改变不了什么。再怎么样,被伤害的人也死了,很难过。犯罪分子的凶残不会改变,总有人运气不好会因此而牺牲,让人十分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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