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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摔婴女童亲人全部消失 父亲单位禁谈此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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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uka6514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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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5 06:55
标题:
重庆摔婴女童亲人全部消失 父亲单位禁谈此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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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5 06:54
受害人原原的照片。CFP供图
重庆女童摔婴调查
“在这个赔偿事情完了之后,我就会跟我妻子全身心投入到小孩教育上面,不说每时每刻,每天都会抽出大量时间来陪陪她,疏导她,让她高兴,让她快乐,让她在方方面面尽量做成一个好学生。”“重庆摔婴女童”的父亲李江这样对北京的一家媒体展示自己的计划。
他的女儿李某某虽然当时只有10岁,但只用了不到1分钟的时间就震惊了全国。根据公开的监控录像,2013年11月25日下午,李某某将自己的邻居——一岁半男童原原在小区的电梯里抱起摔下,拳打脚踢。电梯到达25楼后,她像扔沙袋一样将原原扔到走廊。
警方调查表明,李某某将原原带回自己位于小区25楼的家里后,继续对其实施殴打,并放置于阳台栏杆。最后原原坠楼,造成硬脑膜破裂和右脑花散列,一度病危。
距离事发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但这件事仍在继续发酵,女童李某某原来的邻居、同学和老师,都在努力地试图抹掉自己和李家有过接触的事实。女童的成长轨迹,在各方的逃避和不配合下,依旧模糊。
除了父亲之外,“重庆摔婴女童”李某某和她的亲人几乎全部消失了。她换了之前待过5年的学校,搬离了一直居住的小区,甚至一度离开重庆这个城市。和她一起消失的还有她的母亲,还有她的外公外婆——11月事发之后就搬离了生活30多年的家,另外,她的爷爷奶奶也为了逃避大批的媒体和随之而来的舆论,躲到了广东。
消失的女童
至今为止,女童李某某留给公众视线最后一个画面是,扎着马尾,穿着粉红色上衣和马甲,身材比同龄的孩子略高一点。没有一个画面清晰地映出她的面孔。摔童事件发生后,这个五年级的小学女生被贴满了“魔女”和“熊孩子”的标签——虽然她背着可爱的卡通书包,用着贴满小女生钟爱的贴纸的文具盒和笔记本,即使她的父亲在有限的一次出镜中明确表示,自己的女儿“很乖巧善良,喜欢给小动物喂食和洗澡”。
但没人想知道她之前饲养的宠物狗和乌龟现在哪里,更多的人在关注女童本人和她的家庭躲到何处。事发后,母亲李佳玲将她带去了遥远的新疆,但所处地址很快被网友搜索出来并发到网上。几天后,最新的“人肉搜索”信息显示,这对母女返回重庆后,转而前往了甘肃。但随后,疑似其甘肃住所的门牌号码和电话都被发布到了网上。
女童李某某的父亲李江依然每天还去四川维尼纶厂(以下简称川维厂)上班,但是要见到他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位川维厂的工友说,事发后李江在厂区住了一段时间,“那时候是媒体采访最疯狂的时期。”最近李江给同事的印象是,虽然工作的时候还算正常,但经常愁眉不展。据工友说,李江在川维厂身居班长职务,“在车间有点小权,但是绝对没有外界传说的那么有背景和条件优越。”
李江暂时没有换掉原来的手机号码,但是现在想通过电话联系到他也几乎不可能,一位来自北京的记者说,曾给李江发了多达几十条请求采访的短信,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复。更多的记者继续日夜轮替,守在李江的厂区外面或者原来居住的小区楼下,希望有运气能够见上他一面。
李某某的外公外婆也同样因此改变了生活习惯。有邻居表示,已经至少半个多月没有见到老人了,“原来几乎每天都看到他们出来散步。”
“上面的人不让谈论这件事”
但这场两个家庭的悲剧在公众情绪的发酵下已经逐渐演变成网民的搜索狂欢,即使事发近一个月后,一个网络微博上的“大V”随意的一条类似信息的转发,依然在几分钟之内能够被转发评论上万次。
与网民宣泄情绪不同的是,事发当事人以及其周边的人,却在不断祈祷事件尽快平息。女童李某某的班主任阳娟曾在摔婴事件之后不久,对前来采访的媒体说,李某某平时在学校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为人乖巧,和同学之间没有太大的矛盾,“就算有些打打闹闹,但是孩子们之间这种行为还是正常的。”事发后第二天,李某某的母亲来到学校,称女儿因病休学一个月,几天后又正式为女儿办理了转学手续。
不过连续接受了几批媒体的采访后,班主任阳娟终于疲惫不堪地拒绝所有前赴后继从北京、广州和山东等地赶来的媒体,而学校的态度则更直白:“不要再来采访了,我们只希望这件事尽快从公众的视线下淡出,一切都恢复平静。”
而原来还津津乐道对大批赶来的记者讲述李家故事的街坊邻居们,如今也开始变得不耐烦,甚至会对这些讲普通话的外来者进行身份甄别:“你又是从哪里来的记者?你们报纸属于哪个单位管辖?有记者证件么?”
事发后,他们一度关心这件事的进展,并将其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一位住在川维老厂区的婆婆甚至专门订阅了一份当地的都市报纸,只因为希望能够从上面了解被摔男童原原何时做手术。不过聊得多了,他们开始觉得烦透了,每一个来的记者都问同样的问题,回答无数遍了却还得重复说,“电视台来一个记者给我特写,我的脸在镜头里显得那么大。”
在重庆市长寿区川维厂家属院,女童李某某爷爷居住的地方,这里的主人在12月初就前往广州另一个儿子家,只是为了躲避记者的采访和舆论的压力。而住在旁边的邻居只要一听到讲普通话的记者,就会迅速关上房门,“我们什么都不了解,不要再问我任何问题”。
一位居住在附近的老人则悄悄告诉记者,摔婴事件发生后,“单位(川维厂)接到了上面的通知,一切以官方宣传为准,不许私下谈论这件事。”
迟来的道歉信
2013年12月20日,重庆摔童女孩的父亲李江通过央视新闻公开了女儿的道歉信,信的大致内容是:“我是李某某。那天我不该打小弟弟。在家里(我)和小弟弟玩耍时狗狗叫了,小弟弟掉下去了。让叔叔阿姨伤心了,请叔叔阿姨原谅。”
另外,作为监护人,李江在信上还加了几句话,“作为父亲,我们全家人都感觉很内疚,请对方谅解。”李江透露,他已经将女儿的道歉信交到重庆市长寿区法院。这是李某某一家第一次公开直面媒体,向受伤的男婴原原一家道歉。原原爸爸李忠生表示他还没看到这封道歉信,在听完记者复述的道歉信内容后,李忠生沉默几秒后反问:“他们为什么不第一时间站出来道歉呢?”
12月16日,原原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做了开颅手术,至今为止手术费用已经花费十几万元,但是原原的母亲曾燕说,孩子目前依然没有脱离危险期,下一步的治疗还有待观察。原原的父亲李忠生则坚持说自己没有李某某一家的联系方式,“就算有也不想联系,他们连最起码的诚意和道歉都没有,所以现在再出道歉信我也肯定不会接受了。”
另一个让李忠生愤怒的原因是,事发几天后,女童李某某的父亲李江曾和央视透露,自己就算是砸锅卖铁也会尽力让原原接受治疗,并表示自己正在卖房和车。但是事实上,除了事发最初几天的七万多元捐款之后,李江再也没有出过一分钱。
之前,李江曾告诉央视记者,自己对女儿摔婴一事也非常震惊,“直到事发后,女儿依然在家安安静静地写作业,没有表现出惊慌或者害怕的情绪。”他依然坚持李某某是个正常的女孩,平时在家从没有表现出异样。
图片附件:
9667657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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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12-2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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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tgentalman
时间:
2013-12-25 09:30
还觉得自己女儿没问题???
不过也是,都能教育出反社会人格的女儿,这父母牛掰了,一般人都没这本领
我觉得这个小女孩也是被她父母毁了,正常家庭长大的小孩根本不可能干出这种事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12-25 09:30
这种小孩就是心理疾病,家长还认为他家小孩正常,难不成等他家小孩变成杀人犯才叫不正常么?
作者:
曹尘烟
时间:
2013-12-25 09:36
我一直很好奇的是男童从25楼摔下去是怎么生还的。
作者:
lilyturf
时间:
2013-12-25 09:53
重量越轻,生还可能性越大啊
作者:
huizhihuiyi
时间:
2013-12-25 10:31
这家人好恶心,还装出一副自己是舆论受害者的面孔。
我朋友的QQ上转了这个女孩子的照片的,我也好想转发但是我又怕被抓,
不过要是真的让这家人销声匿迹的,等事情淡了,以后和这家人做了新邻居的人就倒八辈子了,
这心理变态扭转的过来?
说不定过不了几年又出事然后再上新闻
哎,恐怖的杀人小孩,现在当家长的可真是责任大啊
作者:
文火慢炖
时间:
2013-12-25 10:57
网络上人肉搜索这么强大,一张清晰点儿的照片都没暴出来,这很不科学!
作者:
freebird007
时间:
2013-12-25 14:38
已经10岁了,这心理变态的,已经教育不过来了。看着吧。十几二十年后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作者:
想衣裳的云
时间:
2013-12-25 21:19
这件事到现在还没个说法,李某某一家也没得到制裁,真是很奇怪。我觉得李某某的心理、人格肯定有问题,应该受到管制,现在还让她一家到处乱跑,真的太危险了
作者:
云行雨施
时间:
2013-12-25 21:41
这家人心理有问题。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情,他们居然还很平常,也有可能是这种事干多了,摔个孩子不值一提
作者:
flying
时间:
2013-12-25 21:57
事情拖得越久, 對受害者越不利, 現在的情勢, 基本上已算是放棄追究施害者責任了吧?
即使沒有人能再持久地關心惡魔在哪裡, 也希望原原能一直得到社會的關懷。
作者:
vivi的小阿狸
时间:
2013-12-25 22:28
这种事情在法律上的追溯期应该比较长,等那个女孩年满十四周岁及可以起诉他故意伤害了吧
作者:
wzhxiris
时间:
2013-12-25 22:38
愿源源一切安好
作者:
邓小睡
时间:
2013-12-25 22:55
这种事情在法律上的追溯期应该比较长,等那个女孩年满十四周岁及可以起诉他故意伤害了吧
vivi的小阿狸 发表于 2013-12-25 22:28
不可以追诉,犯罪的时候未成年,案子就得按犯罪时的年纪来办!
作者:
ankana
时间:
2013-12-25 23:01
我很好奇中国的法律,刑事小女孩不够年龄,可是民事责任,小女孩的监护人也就是家长,必须要付的,怎么可以不给钱?太过分了,法院应该强制执行的
作者:
1836
时间:
2013-12-26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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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234567small
时间:
2013-12-26 00:39
不管说得再好听,医药费总要付的吧。看她家的样子,十几万总拿得出来的,这可是救命钱
作者:
翔尽流
时间:
2013-12-26 02:16
那婴儿不出意外就是个脑瘫了吧
想怎么赔?呵呵,这是一生无法还清的债啊,孩子,和孩子的家长。你们就背着这种债,生生世世的还吧
作者:
mj030120
时间:
2013-12-26 02:35
李江曾告诉央视记者,自己对女儿摔婴一事也非常震惊,“直到事发后,女儿依然在家安安静静地写作业,没有表现出惊慌或者害怕的情绪。”他依然坚持李某某是个正常的女孩,平时在家从没有表现出异样。
事发后能这么平静,这本身就不正常
作者:
dorena
时间:
2013-12-26 04:21
李某某未满十四岁,不负任何刑事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确实是不会有惩罚。
但我觉得本身能做出这个事情的心理一定不太对劲。
作者:
penglincc
时间:
2013-12-26 0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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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ihuiyi
为什么不让发照片?势力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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