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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常回家看看”拟入法,能否缓解空巢危机引争议 [打印本页]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2-7-3 23:24     标题: “常回家看看”拟入法,能否缓解空巢危机引争议

中新网6月28日电(吴博)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由此衍生的家庭空巢问题日益凸显。本周,人大常委会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其中一个规定,“应多看望和问候老年人”被视作解决该问题的一种努力,然而其可操作性和效果却引起了争议。  



  未富先老:中国“跑步”进入老年社会

  由于人口基数等原因,中国正在跑步进入老龄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未来一段时期,人口老龄化仍呈加速发展态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2014年老年人口预计将超过两亿,2025年达到3亿,2042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

  有学者表示,“未富先老”将成为“十二五”时期最重要的挑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也已被提至国家长期战略任务。人口过快的老龄化,然而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却依旧处于起步阶段,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环节面临挑战。随着社会巨大变迁以及“四二一”家庭渐成主流,传统的家庭养老有些“力不从心”。

  老年人空巢危机就是其表现之一。这部分群体因为子女不在身边,面临生活保障、日常照料、精神孤寂等多个问题。数据称,2010年城乡空巢家庭约50%;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达3300多万。近年来,空巢老人“身心受伤”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社会关注。研究认为,精神慰藉的缺失是导致老年人出现心理疾病的主要原因之一。



  立法努力:强化年轻人对老年人责任

  在家庭养老不断弱化的背景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于本周进行了初次审议。官方试图通过从法律层面强化年轻人对老年人的责任。该草案对家庭养老重新作出定位,并在保障老年人财产、社会保障、家庭暴力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老年学问题专家张文娟认为,新的规定比较具有针对性,反映了近年来在老年人群体中出现的一些普遍现象。她认为,当今家庭孝道伦理观念在现在年轻一代不断淡化,这也是强化年轻人对老人的责任的举措。

  比如,草案对现行法关于家庭成员纠纷处理,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侮辱、诽谤、虐待、遗弃老年人法律责任的条款作出修改完善。对此,张文娟表示,就老年人家庭成员来讲,配偶是首位照料资源,但丧偶老人没有,加之和子女分开居住,所以为了保障这部分群体权益,特修改此法案,也以此推动社会更关注老年人再婚问题。

  在保障老年人财产方面,草案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骗取、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在当前老年人和子女间财产纠纷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张文娟认为,这对老年人来说是一个好的保护措施。



  效果争议:新规缺乏操作性?

  引人关注的是,修订草案明确提出,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外界看做“常回家看看”将引入法律。

  对此,张文娟予以肯定。她说,现在老年人暴力虐待问题越来越受关注。“这种暴力有肢体暴力,也有冷暴力,为了真正能保护老年人权益,从法律层面给予明确规定。而子女对老年人的一些责任,落实的具体化了。”

  不过,这一新规也招致了含义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质疑。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起草的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草案首次将传统道德观念和传统文化也就是孝文化入法,“更具指引教育作用”。

  他解释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具有鲜明的社会法属性,所以会从鼓励、倡导的角度,设定条文。但这些责任性条款、义务性条款,起到的是明确责任的效果。

  人口老龄化问题,涉及每个家庭尊严与幸福,非一纸条文所能解决,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发力。在传统式微的今天,或许正如分析指出的,比规定“常回家看看”成为法律义务更重要的,是加快以增加政府投入为核心的中国养老模式的社会化转型。




2012年06月28日 14: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6-28/3993666.shtml
作者: 晶莹雪    时间: 2012-7-3 23:48

学者脑子翘掉了吗?子女在海南父母在东北的话怎么常回家看看。他给出机票和假期么
作者: wsxyx    时间: 2012-7-4 00:21

很多时候子女顾不上父母,真的不是不孝,而是条件不允许了。要生存要赡养老人,就必须赚钱,必须忙碌,谁天天能有时间飞机火车来回往家里跑的?
作者: 三言二拍    时间: 2012-7-4 00:42

如果所有道德层面的东西都需要用法律确定才能执行,那国家将会变成什么样子?这应该是对礼乐崩坏的最好诠释吧。
作者: sx3246837    时间: 2012-7-4 02:42

缺乏可操作性,对于有的家庭来说交通费实在是太贵了
作者: 芹筱蒿    时间: 2012-7-4 02: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许四四    时间: 2012-7-4 02:53

如果政/府对百姓好一点。可能就不会这样了。能导致这样的 不就是国家么。。
不去从根本想想原因。只能通过强制来执行。。
真心失望。。。
作者: 阿格莱亚    时间: 2012-7-4 03:53

人大代表是不是闲的没事了,净整一些乱七八糟的。
作者: 楼曦    时间: 2012-7-4 04:21

很多事情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如果是主观原因还好说些,可是客观的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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