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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 [打印本页]

作者: liwei122000    时间: 2012-3-8 20:29     标题: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

新婚姻法: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的投入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和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人投资理财做保障。
三不做: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自己好吃好喝。
3、对方父母如果没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房,却要小两口来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事,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附一现实的笑话:“一对男女买房100万,男方首付30万,婚后还贷几年后女方居家教子。10年后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女方得到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14万现金默默离开,40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我始终相信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多,这种婚姻法让人心寒,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还不如恋爱一辈子。

    那么,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这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特别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这个女性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当他有一天看这个女性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跟这个女性离婚并把这个女性赶出去,并且这个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腻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银子补偿。众所周知,中国自古有男方买房结婚的传统和习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着嫁个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过相夫教子的日子。新婚姻法让女性的梦破灭了,那么出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考量,很多女性的思想势必要与时俱进,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就不结婚,从而男性要为结婚付出的代价更高,婆媳矛盾将更大,为什么呢?因为婆婆是誓死捍卫儿子的财产,顽强抵抗过户行为的。这样的局面将促使剩男数量直追剩女数量。

    新婚姻法揭示了一个现实:在中国女性结婚的代价除了给男人当免费老妈子,当生育机器,当佣人以外,还得自贴家当养家糊口。而中国男性无论他是修养学识文化地位有多高,无论他对内对外所谓的人格与精神独立有多完善,他们从骨子里是不懂得欣赏中国女性的。他们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妈和保姆,找的是花瓶和性感,找的是家世和背景。他们找女性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找一个良好的生育机器,一个拿得出手的摆设。当女性把自己托付给这个男人之后,被婚姻生活与小孩教育折磨的惨不忍睹的脸,一下子就成了男人们花心的借口。而当这些女性还没恢复过来要做自己的时候《婚姻法》新解出台了。结果,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些冲着男人财富去的人太悲催了,给男人生儿育女到头一无所有。

   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去相信婚姻不是买卖,而事实上爱情和婚姻都需要资历和资质都需要资本的,所以很多人的爱和婚姻,都有那么多现实掺杂在里面,无法纯粹的爱人和被爱。人们害怕无条件的付出和信任会让自己失去什么。所以中国人在爱情与婚姻里总是患得患失地算计着。《婚姻法》新解让这些女性们清醒地认识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劳而获是不可取的。干得好不如嫁的好的观念将在女性头脑中被抹除。让女性明白了除了自己什么都是靠不住的。这就必然造成女性不再愿意为家庭忍让和付出。

    比如生育问题,职场上见多了女性因生孩子耽误工作,从而没办法升职或者继续任职的事儿,这样的代价谁来付?还有孩子要跟男方姓氏,男方是否要出银子购买冠名权?如果跟女方姓,女方也一样。因为结婚前所有的东西都是双方共同承担的,也就不存在什么一家之主,也就不存在孩子跟谁姓的问题,为生孩子而没办法上班的女性,男方要给女方发特殊付出工资。否则,男人你自己生孩子去。还有夫妻的性生活也应在婚前谈好价码,谁主动谁付钱,这样才公平。对了,还有一定要取消三八国际妇女节,这样也是体现公平的具体表现。

     在一个男人不懂得欣赏女性的国度,男人不懂得尊重女性的国度,新婚姻法让婚姻内的一切都被AA,出轨男人的离婚成本变低,想出轨就出轨想离婚就离婚。《婚姻法》新解让女性越来越现实,越来越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感情。女性们,走出家庭投入社会发挥最大的能量去奋斗吧。我坚信女性的能力是高于更多男人的。那些全职太太们扔掉围裙,走进理发店和商场,让自己重现光彩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吧。因为,你不奋斗,那个流浪街头的可怜虫可能就是你
作者: 格子衫    时间: 2012-3-8 20:54

"新婚姻法揭示了一个现实:在中国女性结婚的代价除了给男人当免费老妈子,当生育机器,当佣人以外,还得自贴家当养家糊口。" 我觉得这句话说的真对啊,现在就有点这种感觉
作者: 砂子    时间: 2012-3-8 22:19

反正结婚没意思
作者: kolynn    时间: 2012-3-9 00:31

我们还没结婚的。。。。。。
作者: 曹尘烟    时间: 2012-3-9 00:40

连法律都越来越冷漠现实了。
作者: 麟珈    时间: 2012-3-9 00:46

结婚太可怕的样子的说啊,单身真好
作者: mimikiki    时间: 2012-3-9 00:53

自己没什么钱的还真不敢结婚了
作者: jingjiniao4627    时间: 2012-3-9 01:37

新婚姻法对现在中国的大部分女同胞来说不是保护而是一种伤害。什么时候中国像美国一样过错方付离婚赡养费再实行新婚姻法也不迟。
作者: tea77    时间: 2012-3-9 01:43

直觉新婚姻法对女性不公,估计起草的是男性。
作者: dy180180    时间: 2012-3-9 01:45

势不做老妈子和保姆!
作者: helingsu    时间: 2012-3-9 01:48

我觉得真对啊,现在就有点这种感觉
作者: poppy_lake    时间: 2012-3-9 02:21

他们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妈和保姆,找的是花瓶和性感,找的是家世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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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占第一点,我外婆是第三点。所以咯~结婚很没意思,婚姻制度这种东西没意义啊。连带婚姻法,还不如合同法呢。
作者: wudiling    时间: 2012-3-9 03:44

让中国男人都搅基去吧,新婚姻法是哪个制定的,明摆着让女人不想结婚嘛,那些个男人一天到晚在网上抱怨什么女人势力要嫁有房有车有势的男人,这不是被逼的
作者: 恋恋蝶舞    时间: 2012-3-9 03:48

也不知道这新的婚姻法怎么就能够立法执行的,那些人都是没长脑子的啊,要不肯定都是有在外包二奶的负心男制订的。
作者: 沧然悠悠    时间: 2012-3-9 04:09

以后都去国外结婚吧,中国婚姻法太靠不住了,本来中国婆媳关系就很让人讨厌,我们这一代不可能和婆婆好好相处,更不可能相夫教子照顾人什么的。。。。
作者: jfang001    时间: 2012-3-9 04:34

都这样了,那还要婚姻法来保障什么???
作者: tdw100    时间: 2012-3-9 07:24

我也觉得这个法太不合理了,女人在家里的奉献难道就是没有价值的么,去别人家做钟点还能赚很多,在自己家里忙就成黄脸婆,男人觉得理所当然
作者: 土猫    时间: 2012-3-9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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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见云和    时间: 2012-3-9 20:39

让人心寒,现在越来越不敢付出真心,越来越害怕这个冷漠的社会了。。。
作者: sweetecho    时间: 2012-3-10 02:07

直觉新婚姻法对女性不公,估计起草的是男性。
tea77 发表于 2012-3-9 00:43

估计起草的不光是男性,还是富贵易妻的男性
搞不好已经包养了几个奶了
作者: schwimmengool    时间: 2012-3-10 02:15

所以女人要对自己好要学会保护自己
作者: gbnbq2k    时间: 2012-3-10 02:29

新婚法只是更现实的告诉我们,灰姑娘和凤凰男不易做了,我们要更加注意保护自己名下的财产,不要在爱这个总受的忽悠下做出不利于己的事,要知道,这也界谁更爱你???不用想了,那就是你自己呀呆子。
作者: momowang    时间: 2012-3-10 13:20

女人早该清醒了, 这世界什么都靠不住, 还是靠自己吧。又做家务,又生孩子, 毁了自己的容貌身材, 一心为家庭牺牲,结果小三上位, 自己一无所有, 真是悲剧人生。
作者: wuhf    时间: 2012-3-17 06:32

新的婚姻法令我们女性觉醒!
作者: 零落清风    时间: 2012-3-17 06:57

层出不穷的小三和这个坑爹的婚姻法,让我坚定了不婚的想法~~~~~~~~真的不想在为家庭奉献十几年后,被小三和渣男扫地出门,而且是净身出户~~~~~~
作者: nisan    时间: 2012-3-17 09:50

虽然我结婚了 但是 要是还能重来 我找男朋友 找女朋友 就是不找老公 不结婚
作者: LZM    时间: 2012-3-17 09:56

制定婚姻法的一定是种马!!我还是单身吧
作者: 最熟悉的陌生人    时间: 2012-3-18 03:01

能把这样的婚姻法给立出来,估计又是一个负心汉,不是什么好东西。
作者: 零点夜宴    时间: 2012-10-17 08:29

the gender of law is always  male,espiecialy in china ,from many years ago!
作者: 紫逸迩    时间: 2012-11-21 02:33

还是单身最好  起草婚姻法的绝对不是女的,大概是被女的甩过然后变成了gay 的基佬
作者: 子卿    时间: 2012-12-1 09:04

真不明白,社会进步带来的难道是法律的后退……
作者: 关门狐狸    时间: 2012-12-1 09:18

那像我们这样结了婚的也不能因为婚姻法改了就离啊,如果男人是个好样的,还叫个男人,怎么也能讲究点,如果不是那样的,管你什么新旧婚姻法哪。只祈祷找个好男人吧,别离婚
作者: 重生    时间: 2012-12-1 10:12

妇女解放过头了,男性更加自由。女性再奋斗,也无法与男性竞争。在那些不鼓励女性工作的国家,女性的婚前财产是女性的,结婚以后,男性的财产(即使是家族遗传下来),女性也有继承的权利。而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各自继承父母的财产,不归家庭共有。像我们这一代,女性一般继承不到财产。长期共同供养男方父母,最后没有对男方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真正滑天下之大稽。矛盾百出。女性对家庭财产还是要注意保护,毕竟来之不易。
作者: 不吃萝卜的兔子君    时间: 2012-12-1 10:39

我觉得还是不结婚的好,一个人的日子多自在,寂寞了约上自己的闺蜜去逛街看电影,无聊了网络不会让你无聊,男人如衣服,更新换代的迅速,何必把自己锁死给一个男人做老妈子,没有保障,女人呀!没有道理男方的错误却要由女方来买单!必选是哪方犯错哪方负责呀!
作者: shaomai    时间: 2013-4-29 08:36

干脆大家都别嫁人了,让他们男人自己结婚玩去!
作者: aimaoer    时间: 2013-5-28 08:39

很难理解,一部法律的颁布是如此不公平,我们女性的代表都哑口无言,还是根本就没有女性代表!?
作者: xhx00    时间: 2013-5-28 08:40

中国的新婚烟法保障了男性的权益,也不想想女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只有出现这些要保障男性权益的时候就要求男女平等
作者: 笨笨-笨笨    时间: 2013-6-1 09:24

中国不止婆媳关系是问题,其实背后还有公公呢!
作者: kikopet    时间: 2013-6-1 09:41

对新婚姻法理解的越透彻就越不想结婚,这是一桩显失公平的买卖
作者: Arielbaby    时间: 2013-6-1 10:02

我也觉的现在女人结婚后就是老妈子,万一离婚还是净身出户
作者: freesia    时间: 2013-6-1 10:23

干吗把自己放在弱势一方啊?
作者: 小东茜    时间: 2013-6-2 03:34

看了前面有人说可以找个弱的男方家庭,怎么都觉得有点缺心眼,不是吗?!
现在咱们国家男方不计较你有个富裕的娘家,可是有一点:女性是不是赚钱比丈夫多,不管说不说男方心里还是会介意的吧?(什么老婆看不起,没有一家之主的尊严,电视里常有,这里我们不说双方对错),所以男方找老婆的时候会说:希望能照顾她让她有安全感。可没有说希望找个给自己安全感的老婆吧?这个起码都影响到家庭和谐
然后站在帮你买房子的老爸老妈角度看一下:当小公主宠了二、三十年的闺女,就为了让自己闺女在今后几十年为一个穷小子当免费老妈子,生养孩子,放弃闺女工作发展的一些机会,这就算了,可怕那臭小子几年后有机会发达了!眼界高!甩了宝贝儿闺女!!所以老两口还要帮闺女买套房!!!哎,才安心……你不觉得要这样还不如找个家里有钱的?!
如果打着爱的名义,呵呵,到时候人老珠黄谁会信呢?!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13-6-7 22:35

看样子在中国结婚真的不合算啊。
作者: 1836    时间: 2013-6-7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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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vi的小阿狸    时间: 2013-6-7 23:37

所以现在自己的目标就是攒钱买房,哪怕就几十平米也可以
作者: 空白格99    时间: 2013-6-7 23:45

只能说法律史帮着有钱人的~!
如果女方有钱,也可以这么对待男人啊~~~
总而言之,没钱千万别结婚~!亏本啊
作者: jdyuxw    时间: 2013-6-7 23:50

主要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基本都是男的
别的还用多说什么么?
作者: laureoles    时间: 2013-6-7 23:50

有钱也别结婚玩,女人有钱有闲可以自己找个好基因生孩子或者养小孩玩,结婚就是踏入了宅斗的陷阱
作者: lijun019    时间: 2013-6-7 23:51

确实是太不靠谱了,新婚姻法完全没有捍卫女方的权益,男方出轨的代价太少~我诅咒那个编写婚姻法的人,还有那些支持新婚法的领导,他们绝对有猫腻~
作者: weiguocong    时间: 2013-6-14 11:03

制定婚姻法的男人估计都有小三,防微杜渐,为以后如果东窗事发不至于太惨做准备,这种荒唐的法律只有中国才会有,任何一个文明先进的国家都知道维护女性的权益,因为一个家庭中女性都是以母亲的角色存在的,她的生存情况决定和影响着我们的下一代,对男人来说,女人烦了可以再换,而处在这样低成本出轨离婚的情况下,将会有很多离异家庭的孩子出现,而且在母亲的权益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他们很可能会失去母亲,或跟着母亲过很苦的生活,因为对男人来说,谁都能给他们生孩子,而对女人则不一样,看看欧美国家的法律,对比一下我们,唉!无语
作者: tingyue28    时间: 2013-6-14 11:32

既然法律不保护,女的不结婚不就行了。没有男人会死啊,
一方面知道现在法律不保护,一方面还要跑得屁颠儿屁颠儿的,
去给男人当性工具、生育工具和免费老妈子,
自--甘---下--贱,被扫地出门也是活该
作者: tingyue28    时间: 2013-6-14 11:48

以前的婚姻法是保护女性的,只要举行过结婚仪式,就是不领结婚证,也能分男人一半家产,
那个时候女的结婚是对的,后来为啥改了,出轨男人多了,为啥出轨男人多了,浪女人多了,要是根本就没有卖大肉的,男的买什么?
现在婚姻法不保护女的了,年轻的女人们一方面叫唤着不公平不公平,一方面又贱着贱着要嫁,既然知道结婚不公平,你不发浪不就行了,有志气点,没钱就别跟男人结婚,
有钱了就找小爷,新婚姻法对有钱女人来说也没吃亏么。
作者: 孔雀12夜    时间: 2013-6-14 12:17

回复 52# tingyue28


    只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作者: 孔雀12夜    时间: 2013-6-14 12:18

唉~看来以后不婚主义、离婚的、单亲家庭的、彩虹向的会越来越多啊
作者: 孔雀12夜    时间: 2013-6-14 12:20

男生、女生都向MISS邓学习吧,不管天生的还是后天修炼的,心眼越多的越得利啊
作者: Riseup    时间: 2013-6-15 01:22

很不靠谱。。。。
作者: jayjay    时间: 2013-6-23 04:05

去加州。 老公工作养家糊口,老婆不上班。不论谁提出离婚。所有财产对半分
作者: 后知后觉    时间: 2013-6-24 03:52

以前的婚姻法是保护女性的,只要举行过结婚仪式,就是不领结婚证,也能分男人一半家产,
那个时候女的结婚 ...
tingyue28 发表于 2013-6-14 11:48


为什么卖肉的会多?因为现在的社会对女性太严峻了,这种用身体挣钱的才会多。出轨的男人一般都是拥有社会资源多的,你让要饭的出个轨试试?但是他们买不来女人,他们会强奸,女人在体力上毕竟是弱者,被强奸了的女人出路如何,这个社会如何看待她们,不用说你也清楚吧?为什么现在会有剩女啊,就是有很多女人现在不愿意嫁了,没看见剩女都是精英,剩男都是渣滓么?这种恶法的结果就是底层人民出路减少,弱女子得不到保障,下层男人讨不到老婆,有钱男人出轨,有钱女人不嫁。母亲的素质不断下降,下一代更加糟糕,不知道“爹怂怂一个,娘矬矬一窝”么?现在恶性事件层出不穷,为什么?底层人士没活路啊,活路都没有了,你跟他讲理智,讲宽容?谁宽容他了?谁保护他了?对弱者的不宽容,社会是难得安定的。

所以,如果女人都贱着要嫁,还会有这样的讨论么?
作者: 后知后觉    时间: 2013-6-24 11:36

以前的婚姻法是保护女性的,只要举行过结婚仪式,就是不领结婚证,也能分男人一半家产,
那个时候女的结婚 ...
tingyue28 发表于 2013-6-14 11:48


另一个帖子里摘来的,亲,你看一下,根本就是媒体在故意歪曲事实,不是女人贱着想嫁,是男人急着想娶娶不到!
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抽样调查显示,2009年19岁以下全国人口的男女性别比例为118:100,城市人口的性别比为115:100,已严重偏离正常的男女性别比例。今后几年,随着这部分人逐渐进入婚恋交友的高峰,男性择偶更加困难。很多市民在给身边的单身女孩找对象,感觉似乎“剩女”颇多。可报告中说,20-34岁的单身人口,随着年龄增长,男性的比例也逐渐增高。世纪佳缘公关总监任佳男认为,当下“剩男”问题远比“剩女”更严峻。全国人口中非婚男女比例在27岁是199:100,33岁时为293:100;而城市同龄人口中情况略好,在27-34岁间平均为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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