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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推荐] 牛人啊: 汤一凡, 文学成就超过鲁迅了! [打印本页]

作者: Goldmine    时间: 2009-4-23 19:45     标题: 牛人啊: 汤一凡, 文学成就超过鲁迅了!

与鲁迅放在一起比较,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荣幸。就我目前的文学成就而言,已经远远超过了鲁迅。无论是散文,还是小说!至于诗歌,我们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鲁迅的诗歌量小,质也不算上乘。我之所以要抬出鲁迅,是因为他老人家是文坛公认的老大,和别人放在一起我没有成就感!
  现代文学大师一直层出不穷,可大师级作品一部也没有。尽管这样,叫嚣声却越来越响,只要人一死,作品就迅速升格。于是,什么旷世奇书,什么千古绝唱,便车载斗量了。作家一旦成名,就会被不断神化。你只有坚定不移地告诉读者,这是经典,这是杰作,读者才会掏钱购买。
  早年,我是非常崇拜鲁迅的,现在仍然尊敬鲁迅。他那种直指人心的犀利,让人脊梁骨凉嗖嗖的。一个伟大的作家,首先是一个思想家。鲁迅作品的最大价值,就是那锐利的思想,现代作家无人匹敌。所谓“乱世用重典”!乱世也需要激烈的文风!只有这样才能唤醒那些麻木的灵魂。
  鲁迅是相信文艺能够救国的!所以才赋予了文章太多功能。刚开始,鲁迅还通过艺术形象来传达他的政治理想,后来便渐渐失去了耐心,到最后干脆与人对骂了。文学说到底是人学,它要关注的是人性。它不该承载政治功能,也无力承载政治功能。文学一旦与政治结合,就是堕落的开始。
  解放后,鲁迅的文章一版再版,好的差的,都享受了传世经典的待遇。中国给予鲁迅的规格太高了!稍好一点的文章,都被选进了课本。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估计不下三十篇。这是能挖掘的极限了,哪个作家能受到如此礼遇?从小到大,我们都在背背背。说真的,我有种被强奸的感觉!
  与鲁迅的风光无限相比,我就非常悲惨了!我前后写了二十五年,却没有发表过一篇。不过,我的运气比他差,文章却比他好。你不要骂我脸厚,这年头要做圣人,必须先当小丑!况且,大家都在想方设法宣传自己。有钱的,是雇人吹嘘;有权的,是命人吹嘘。我既没钱也没权,只好自己吆喝了。
  光耍嘴皮子当然不行,那就来“比试比试”吧。鲁迅小说都收在《呐喊》和《彷徨》中,总共才几万字。这样的字数在今天很难结集,但鲁迅就有这样的幸运。鲁迅小说能算经典的,首推《阿Q正传》。好在哪里就不说了,几十年来听得太多了。因为都称之为“中篇”,那我只好出《浪子无行》。
  这两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农民,写的也是小人物的屈辱和麻木。只是阿Q当了小偷,汤浩然当了男妓而已。下场也差不多,一个是肉烂,一个是心死。《阿Q正传》只有阿Q形象鲜明,其它人物多少有点模糊。而《浪子无行》有二十多个人物,每个人物都活灵活现的,就象站在你的面前。
  《狂人日记》虽然满纸疯话,思路却非常清晰,所以也算经典!我看《狂人日记》的时候,每个毛孔都透着寒气。我没有写过类似的题材,只能就所达到的高度进行比较。《都去死吧》多少有点荒诞,这与《狂人日记》可以一比。只是一个归结为人性的卑劣,一个归结为制度的压迫。
  《孔乙己》和《天才综合症》放在一起比较合适,两篇小说写的都是“光想不做”的读书人。总体来说,《孔乙己》还算不错,可以称得上精品。其中,最值得玩味的,便是“回”字的几种写法,以及“排”出几文大钱的细节。而《天才综合症》堪称经典,每个段落都有出彩的地方。
  《祝福》和《表妹的婚事》写的都是女性悲剧。祥林嫂改嫁是守节不成,表妹改嫁是生活所迫。《祝福》写得还算不错,祥林嫂询问有没有地狱的细节,看了让人触目惊心。不过,要与《表妹的婚事》比较,《祝福》就逊色多了。《祝福》多少有点乱,你必须仔细阅读,才能理清脉络。
  《药》立意非常深刻,但没有传达到位,有点强拉硬扯的意思。比这篇写得好的,我至少有十篇。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我出《裸奔》吧。这两篇写的都是迷信的力量,华老栓用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我”妻子则通过裸奔为“我”免灾。可惜《药》缺憾太多,《裸奔》则堪称完美。
  《故乡》、《社戏》有点象散文。当然,象什么并不重要,只要写得好就行了。基于这点,我出《洁癖》和《外婆有罪》吧,这两篇用的也是散文笔法。至于其他小说,就不必一一列举了。鲁迅小说的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写得特别烂。象《高老夫子》、《一件小事》也能选进教材,我实在难以理解。
  比完小说,再来“比试”散文吧。我不想把杂文和散文分开,分得太清了,就没有可比性了。只有把杂文加进去,才能称得上旗鼓相当。《朝花夕拾》只写好了一个书名,所收的散文不要说经典了,连精品也算不上。《滕野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勉强能读,其余文章就不值得看了。
  《野草》说是散文诗,其实是散文和诗。如果硬要往散文诗上靠,那篇《雪》勉强能算吧。这篇文章不错,也许能算精品。《秋夜》也算精品。开篇说“后园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这便是鲁迅的风格,冷峻,凌利。《风筝》的立意不错,但写得有点差劲。至于里面的诗,特烂!根本不值得看。
  我也写过不少关于故乡的文字,寄托了我几十年的辛酸和思考。例如:《春节,渐渐消失的向往》、《野菜》、《童年的四季》、《桑树园的天堂》、《我多想有个家,一个有房子的家》。拿这几篇与之比较,我多少有点委曲。鲁迅那两部散文集,没有一篇能达到如此境界。而我这几篇散文,篇篇都是经典。
  杂文是鲁迅最庞大的所在,也是其文学的最高成就。鲁迅的杂文集非常乱,里面有散文、有诗歌、还有许多说明性文字。有的集子有一二篇还行,有的一篇可看的都没有。有的文章立意不错,但写得太粗糙了。有的连构思都没有,只写了一个片断。其实,文学追求的是完美,而不能光追求痛快。
  真正能称得上经典的,只有《纪念刘和珍君》。这篇散文我读过一百多遍,每次都读得激愤满腔。看得出来,鲁迅是花了功夫的,也投入了莫大的激情,他把他招牌式的冷嘲热讽发挥到了极致。能与这篇散文媲美的,恐怕只有《三姐》了。虽然题材截然不同,但在各自领域都做到了极致。
  《为了忘却的记念》,也应该是散文吧。不过,我并不看好这篇散文。这篇散文写得有点单薄,也有点乱,无法承载那么庞大的主题。另外,鲁迅对这几个人好象不太熟悉,他之所以要写这篇文字,恐怕是受人所托吧?《二伯的死》要好多了,称得上这一题材中的极品。
  《论雷锋塔的倒掉》、《论睁了眼看》、《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友帮惊诧”论》、《略论中国人的脸》、《拿来主义》等等,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中国人对鲁迅的熟悉是空前的,可能也是绝后的。不过,说是经典有点高估,说是精品还能勉强。鲁迅的“论”并不完整,大多是随兴而为罢了。
  我很少涉及类似的题材,我也没有鲁迅的胆识。现在的政府并不黑暗,我没有那么多不满,我所针对的只是文艺界的腐败。例如:《是我瞎了?还是文坛盲了》、《我为什么要写〈浪子无行〉》、《中国电影界的“夫妻档”模式》、《抄袭无罪,引用有理》、《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作家》、《你们别脱好吗》。
  鲁迅的诗歌谈不上什么成就,充其量是写出了几个好句子。例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以我血荐轩辕”。就是这几句好,竟然弄得妇孺皆知,实在让人嫉妒。新诗好象有十几首,可实在太烂了。而我有二十多首经典,《天生灿烂》之一到之八,每篇都是经典之作。
  综上所述,我应该是大比分胜出。我的小说堪称经典的不下十篇,精品有四十多万字。而鲁迅只有二篇,精品也就二三篇。诗歌我有二十多首经典,精品不下三十首。鲁迅旧诗还有一首可读,新诗一首都没有。散文我有二十多篇经典,精品也有二十多篇。而鲁迅只有一篇,精品有十几篇。
  下面就是我和鲁迅的最好作品,希望大家看完能明白一点:那就是文坛没有所谓的“大人物”!只要你比别人更努力,你的文章就会更出色。可惜啊,人们老是用地位的高下,来衡量作品的高下,好象所谓的经典都出自名家之手。其实,真正的奇迹大多是小人物创造的,尤其是文学史上的奇迹!
  
   2008年9月8日
作者: Goldmine    时间: 2009-4-23 19:49

天才综合症
  
  “上帝创造了人类,那毕竟是个传说。我将用我的笔创造一个时代,这是并不遥远的现实!”别看汤子文一篇文章没有,宣言已经做得很宏伟了。这就象秀才造反,江山能否打下并不重要,关键要有篇激昂的檄文。汤子文还算谦虚,没觉得自己什么都能,他只定位在文学方面,而且仅限于诗!
  汤子文表面木讷,脑子里却象跑马一样,充满了铿锵。不过,汤子文很少动笔,他总想以完美的形象惊艳出场,所以,大多只好烂在肚里了。当然,他也不是一个字不写,碰得特别震撼的,还是要录下的。然后塞进信封寄走,然后便想象着文坛将是怎样一片惊呼之声!原子弹就是这样横空出世的!
  汤子文写得少也有字的原因。他想先有一手遒劲的书法,再龙飞凤舞落下自己的墨宝。那样珍贵的就不仅是文章了!字写得难看,主要是没有好笔。七毛八的钢笔,一用力便叉尖了。小时候为了显摆腿脚功夫,比赛着劈叉,腿没伸直,裤裆先破了,把那个不见天日的地方也展览一回。
  纸也不太好。纸是从练习本上揭下的,这不仅是为了省钱。练习本是横线,算有点开放性。汤子文不喜欢稿纸,那一格一格的小方框,看着思想就被封死了。他不能想象汹涌奔突的灵感,如何能一粒一粒填进那些小坑!点豆才那样呢!筑一锄头,撂两颗种子。
  写作环境更让他绝望。那土墙有二尺多宽,粗夯厚实,象个不讲身材的妇人。墙面黄巴巴的,象是常年喝药的病夫。放灯的地方,还有一滩滩放射状的油烟,象是蓬头垢面的乞丐。主席像是家家要贴的,那是小民必需的虔诚。屋顶的稻草早就烂了,就象一泡巨大的牛屎,麻雀一钻一个洞。
  屋里除了妈妈陪嫁的奁桌、木箱,没有可称作家具的东西。换洗衣服放在各人床头,不在季节的就晾在绳上。盛粮食是用泥瓮。这东西更加简陋。泥与干草和好,圈成筒状,抹光晒干即可。就这样的东西坏了也不能扔掉,选个大太阳的日子,抬出去泥泥塌塌又是一年。
  小桌子还是有的,这是爸爸挣下的唯一家什。黑乎乎的,已经看不出木色了,裂缝比手指还宽,里面积满了垢泥。小时候他常挑着玩,现在恶心死了。奁桌上梳子、篦子、镜子、袜子、手绢、碎屑一大堆,一通收拾完了,灵感也溜得没影了。况且,妈妈还喜欢挤在旁边弄针线。
  有人在也不行,气场被干扰了。精密设备都是这样的,对于环境要求特别高。妈妈不让把台灯拧得太大,说是费油。汤子文嫌不亮,非要拧着大大的,这样每天都要交锋几次。当他躺在床上默想时,也会适当调暗点,算是体恤了妈妈。灵感一来立即蹦到地上,三笔两笔涂完了。
  尽管条件非常简陋,思想还是瑰丽的。灯一灭便众生平等了,想到大海便有千帆竞发,想到高山便可鹰击长空。可一翻身床便嘎嘎乱响,象是恶毒的嘲笑,他想都不愿多想便沉沉睡去。这才是真正的天堂!有楼阁,有花鸟,还有风华绝代的美女。于是一阵激动内裤湿了,赚了一滩粘乎乎的液体。
  穷到这种程度,穿的自然也差。汤子文好象没穿过几件新衣服,大多是拾舅舅的剩货。他的衣服和宋代人写诗一样,那是件件都有来历。舅舅兄弟三个,一个个轮下来,到他身上已经不成样子了。旧衣服要仔细补好,不然根本不能上身。补好也管不了几天,不是袖子开了,就是裤腿飞了。
  至于做衣服,那是妈妈的事。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时候不该做,妈妈拿捏得很准。十八岁那年,他做过一条涤纶裤子,栗色的,上面有一条条蓝线。他不喜欢那个花色,便偷偷把蓝线抽了。色彩单一了,布也散了。这可是桩大罪,那裤子不是他一个人的。他不喜欢,还有人等着呢!
  汤子文学习虽然努力,最终还是没能考上大学。毕业后他整天窝在家里,不知是在复习,还是在逃避。农闲时无所谓,到了农忙季节,就不能容忍了。好容易答应下地了,他又要草帽,又要手套,那架势象是行军打仗。他刚割了半天麦子,手心便磨破了一块。没办法,只好让他去放牛。
  放牛是闲活,是老弱病残才有的优待。汤子文不肯去湖边,那里全是放牛的。庄边草浅,牛静不下心,沟里冲到涧里的。吃得不多,消耗倒不少,到晚只能混个半饱。“你转魂啊!”这是妈妈骂他的,“半桩高的人,连你妹妹都不如!”他妹妹才十来岁,只要是她放牛,牛肚子都撑得溜圆。
  既然放不好牛,只好继续拖他下地。老爸老妈都在田里挣命,家里放着成高树大的儿子不用,庄邻会说闲话的。其实,汤子文不是不会干,也不是干不好,而是不想干。这是妈妈对他的评价。汤子文不肯承认自己是农民,要想不成为纯粹的农民,农活就不能太溜。
  就拿锄玉米来说吧,看到杂草他就生气,一锄赶着一锄。这不是他爱劳动了,要是没人叫,草有腰深,他也不会拔一棵。速度上去了,失误也多了,玉米苗被撂倒不少。犯了错有点心慌,他便忙着遮掩。偏偏妈妈眼观四路:“你急着回家躲瘟啊!”妈妈不骂还好,一骂他还不服了。
  写诗不成,农活又做不来,汤子文就显得多余了,可在条件具备之前,他什么也不想做。枣树刚开花就候在树下了,等到枣子成熟已经饿死了。农民只有两个机会可以改变命运,一是当兵,二是考大学。考大学肯定没希望了,哪有钱让他复读?当兵更不成,他是近视眼。
  有件事他做得特别起劲,老爸老妈也不反对。现在虫多,连花生都要打药,果树更是药罐子。想想真让人后怕,每天吃下肚的,全是毒药泡大的。汤子文没有什么环保意识,更不知道什么绿色食品,只知道背着药水乱喷。至于残留农药有多大危害,没有人会关心。没有产量,拿什么卖钱?
  忙完了庄稼,他还要改造一下周围环境。他家的猪圈连着厕所,猪屎猪尿直接流进粪池,和人粪混在一起。虽然肥沃,却脏得要命。蛆虫翻翻的,特别是阴天,抱成团直往身上奔。一家人都能将就,偏偏他看不下去,过几天就打回药。看着一团一团漂浮的蛆虫,他觉得痛快极了。
  好容易把厕所弄干净了,猪圈又让他不满意了。他又背着药水,里里外外喷了一遍。这回可闯祸了,当天猪便中毒了。他们家很少见到荤腥,鸡鸭猪狗无论怎么死的,都不会扔掉。特别是鸡,春天养,秋天死,每年都要瘟一回。汤子文从来不吃死猪癞狗,妈妈骂他人贱嘴贵呢!
  夏天农活忙,晚饭便迟了。天一黑蚊子便出动了,一家人拍得劈哩叭啦,音响效果一流。以他的意思要点上蚊香,最好一个桌拐一盘。妈妈又不同意了:“站着说话不腰疼,钱苦在哪里呢!”为了驱走蚊虫,他只好燃起一堆碎草。有风还好,没风时烟全窝在了门口。蚊子是没有了,人也蹲不住了。
  还是灭蚊宝药力强劲,火柴一点,便滋滋喷出一股浓烟,极具杀伤力。然后把门窗一关,转眼间便尸横遍地。到目前为止,这是唯一符合他哲学的法宝,干净,纯粹!遗憾的是门窗缝隙太大,后半夜还是有蚊子溜进来。他本想再点上一块,又怕自己被药死了。
  汤子文现在很少看书。这不是他讨厌看书,是根本没有书看。他借不到书,更买不起书,仅有的几本翻来翻去早就腻了。他就靠这几本书度日了,就象天天吃的玉米、山芋一样,虽不喜欢,却又需要。至于乡里的文化站,不过是个空壳。除了几本领袖著作,根本没有别的书。
  高中时他常泡阅览室。他所谓的学问,大多是学生时代的遗产。那会儿升学率还不怎么绝对,每天下午都有放风时间。汤子文不是刻苦的人,从没想过要废寝忘食。只要开饭铃一响,他便箭一般冲向食堂,任是多么惊心动魄的小说也要放下。小说可以明天再看,打饭迟了,就要挨饿了。
  没有书看,日子便长了。他不喜欢打牌,更不敢赌钱,只好对着黄巴巴的山墙发呆,头脑空空的,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想不出来。难怪猪整天哼哼的,饿了那样,饱了还是那样。原来它也需要文化生活啊!没了原材料,思想也变得贫乏,一天就盯着三顿饭了,过得象牲口似的。
  汤子文之所以不肯出门,是因为与别人说不到一块儿。那些老少爷们只要聚在一起,不是海吹,就是穷侃。林彪、江青胡乱猜测一通,还有现任国家领导人的小道消息。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的,好象刚从政治局会议下来。因为缺乏必要的消息渠道,汤子文自然不敢参与。
  就这样他坚持了五六年,丝毫没有成名的迹象。象他这个年龄,对女人充满了狂想。就象调试完备的机器,投进原料就有产品。觉得自己不是等凡之人,他自然不能将就。和青春作斗争非常艰苦,要搬出各路圣人说服自己。即使心里勉强不想了,某些部位态度依旧强硬!
  怕他老是这样闷着出事,妈妈到处给他张罗媳妇。没等他表明态度,妈妈已经隆重订了一个。既然花了本钱,他只好处处看了。刚见面,他就把家底交待了。原意是要女方知难而退的,没想到,女方得知他所言不虚,便果断中止了关系。这对他打击很大,优越感一下子没有了。
  后来,汤子文草草结婚了。他的老婆长得平头整脸的,一点也不象林黛玉。标准是在一夜之间瓦解的,当他在饱满的乳房滚上一回,什么理想都没有了。紧接着儿子也出生了。以前灯一灭,他便思接千里神游八方。现在三个人济济一头,连翻身都会惊扰别人,哪里还有什么天才!
  所谓的天才仅见于十八岁,这种病症多发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狂热时,天下唯我独尊;失望了,转眼便万事皆休。十八年后,当汤子文的儿子如痴如醉要当明星时,他既没有惊喜,也没有打压。生活会慢慢纠正的!
作者: Goldmine    时间: 2009-4-23 19:49

 表妹的婚事
  
  表妹是个漂亮女孩,眼睛雾蒙蒙的,象汪蓝莹莹的秋水。鼻子翘翘的,一笑起来很俏。只是皮肤黑黑的,比我还黑。表妹比我小一岁,小时候,我们整天在一起胡闹,一会儿上树打枣,一会儿下地割草,最开心的还是下河洗澡。那时候洗澡不穿衣服的,可以说我们是光屁股长大的。
  后来,我一直在外面读书,对表妹没有一个完整印象,总觉得她还是单薄黑瘦的小丫头。我高中毕业回到家里,表妹已经出落成了大姑娘。皮肤依旧黑黑的,却细腻滋润。笑起来还是那么俏,只是更加动人了。我们在一起依旧很放肆,没心没肺地乱讲,好象这么多年的阻隔全无影响似的。
  表妹割麦是把好手,嚓嚓嚓一割一大片。我们一起到的田头,我刚开个头,她已经到田中间了。表妹插秧更是风一样地快,只听得一声声急促的水响,眼前便是一片俏生生的绿了。不过,表妹并不喜欢种地,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肯待在太阳下的,好象躲在屋里就成白雪公主了。
  表妹经常抱怨姑妈不给她念书,好象上了学就可以不种地了。姑妈当然不肯认错:“女孩子认那么多字干什么?只要认得男女厕所就行了!”为了证明她的“读书无用论”是多么英明,姑妈当然还要举我为证:“你表哥倒是读书多吧?可喝了那么多书墨水有什么用呢?连草和苗都分不清。”
  这一点姑妈没有说错,除非你能考上大学,不然读不读书,读多少书,确实没有多大差别。所谓的科学种田到今天还是一句空话,种田靠的是经验。只要能吃苦,收成都差不多,关键是老天给不给收。当然,读书也不是毫无用处,现在电视普及了,可以纠正几个错别字显显本事。
  表妹长得好又能忙,自然有许多人提亲。表妹心气高,一心想找个高中生。这个好象有点困难,周围没有几个高中生。所谓“功夫不负苦心人”,表妹真的等到一个。那个男人有点矮,脑门皱巴巴的,象个未老先衰的小老头。表妹一点也不嫌弃,反而美滋滋的,好象这就是她的白马王子!
  刚开始,表妹老把情书拿给我看。那情书没有情啊爱的肉麻话,只说要教表妹认字。那个男人喜欢繁体字,有些我都读不准。表妹很是惊讶,甚至有点轻视,好象我这个高中生是冒牌货。后来,表妹不再报告恋爱进度了,也不再展览他的情书了。至于她认了多少字,到现在还是个谜。
  结婚时,表妹穿了一身大红衣裙,显得特别惊艳刺目。红衣服和黑皮肤不是很配的,可穿在表妹身上特别喜庆,就象门上的大红对联。看来漂亮女孩即使打扮不合规矩,那份自然的美丽也掩饰不住。姑娘出嫁本该哭几声的,可表妹见谁都笑笑的,好象她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表妹婚后经常回家,没事就找我聊聊天,有时还把她男人拖来,这样我倒不知说什么了。那个男人也不太愿意,连表妹和我见面都不放心。表妹是当作笑话说的,我却觉得那个男人小气了。等我结婚以后,我们见面更少了,而且话也涩了,显得有点生分,肆意取笑更是没有了。
  再后来,只能从妈妈嘴里了解了,还加了许多枝枝节节的东西。总的是说表妹过得非常富足,又说表妹的那个男人特有本事,好象发了什么大财。说起这些,妈妈多少有点怨气,抱怨我一年二年不见出息,让她在人前抬不起头。这样我也懒得打听什么了,省得给表妹做不必要的陪衬。
  表妹回家有点招摇,轿车、面包车、卡车,不断地变换车型,确实有点衣锦荣归的意思。表弟特意用碎石铺条硬路,一直延伸到家门口,好让车子靠得更正,就怕荣耀给邻居分走了。在农村,除了突突轰响的手扶拖拉机,其它任何车辆都代表着身份和地位。
  只要听到喇叭响了,表弟就赶紧上前开门,也不怕油烟呛着。表妹先要打量一番,确认庄邻都在望着,这才款款探出车外。表妹老是提着一只红色皮包,这是订亲时那个男人买的。也许是日子过得舒心吧,表妹的脸皮白了许多。虽然和脖子有点差别,但绝对不算难看。
  表妹回家都是自己带菜,还特意买得很多,临走了再悄悄丢点钱。姑妈家条件比较差,十天半个月也吃不上一次肉,所以表妹一回家,就等于过大节了。在乡下,犒劳人的最好办法就是请他吃顿红烧肉,不带一点瘦肉的大肥肉,一口咬开,要满嘴流油才过瘾。
  表妹始终不能生养,这让她非常遗憾。在子嗣观念很重的乡下,哪怕不要也得生,以证明自己没有缺陷。查来查去说是表妹有病,要吃药,可吃来吃去还是没能怀孕。姑妈悄悄劝道:“你还是抱一个吧。有人一开始也不生的,后来抱个孩子压子就生了。”经不住姑妈左劝右劝,表妹只好同意了。
  那个孩子抱来时特别瘦,象个小猫似的,跟表妹的那个男人差不多。喂了一段时间,孩子胖了许多,五官也渐渐舒展开来,看上去挺招人喜欢的。表妹喜滋滋地说:“孩子养上一段时间,就会象抱养人的。”我知道表妹在变相夸奖孩子。也许是表妹哄得多吧,孩子确实有点象她。
  后来,我在街上开了店,生意还算不错。尤其是过年过节,更是里三层外三层的,挤得水泄不通。经过周围人的添油加醋,好象成了百万富翁。表妹看着有点眼热,也匆匆开了一家。表妹并不怎么会做生意,地点选得比较背,加之又是淡季,开了几个月也没有起色。
  没过多久,表妹竟然离了婚,说她与房东有染。偷人养汉是很丢脸的事,整个家族都会跟着蒙羞。表妹是个传统女人,她不会如此放肆吧?对于这种传言,我始终不太相信,但情欲的事谁能说得清呢?说实在的,我也不想弄清楚,自家的事已经够烦心了,哪有闲心去管别人。
  后来,表妹来坐过几回。说起过去鼻子涎水的,象个伤了心的老婆子。叫人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顺着她意思说吧,她总能看出迟疑和勉强。不顺她的意思说吧,又怪我漠不关心。说到最后,我都不敢接话了。我知道她想说明白什么,可讲来讲去我倒怀疑真有那事了。
  没过两个月,那个男人竟然再婚了,好象有人等着似的。这可把表妹气坏了,她立即宣布要嫁人。表妹一直坚信自己能生,逢人就说自己治好了。连媒人上门提亲,她也这样表白。那种急切想把自己推销出去的样子,看了真让人伤心。事后,媒人当作笑话到处疯传,这样传言就更加难听了。
  那些邻居比表妹更会宣传,有事没事都扎到一处。农村难得有重大新闻,大家都希望出点事才好,喜事祸事都可以,不然一点谈资没有。谈论喜事,多少有点嫉妒;至于祸事,那表示点同情之后,就可以大谈特谈了。还推测事态将如何发展,结果会不会更精彩。
  对于世道人心,表妹没有多少体会,倒是姑妈矮了许多。姑妈要强要了一辈子,老了老了却让人笑话。其实姑妈也后悔!她不相信闺女会偷人。当初,她之所以支持离婚,就是为了显示清白。现在非但不能证明什么,反而被坐实了。看到表妹无事人一样,姑妈偷偷哭了好几回。
  表弟现在不再巴结了,他把表妹的好处全忘了,只恨多了一个吃闲饭的。表妹虽然没有什么心计,眼色还是能看出来的,何况弟媳还风言风语的。姑妈实在气不过,和儿媳吵了一架便分了家。表妹现在真的灰心了,她只希望赶快嫁出去,省得别人以为她是没人要的烂货。
  表妹第二次结婚,也操办了一下,亲亲友友请了两三桌,舅舅姨娘也照规矩给了压兜钱。虽然比第一次少多了,总算有了一点面子。离婚女人就象旧货一样,值不了几个钱的,能处理掉已经不错了。为了装点气氛,表妹特地买件紫红棉袄。虽然不太艳丽,总算象桩喜事了。
  这个男人长得不错,高高大大的,比第一任帅多了。表妹曾向我打听过,我不知道表妹对他有好感,就实话实说了。这个男人名声不太好,吃喝嫖赌样样都来,还喜欢打老婆。本来表妹兴致挺高的,听我这么一说,她也不好接话了。尽管表妹心里有疙瘩,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上车前,表妹自然要哭一哭,这是我们当地的风俗。表妹这回是真伤心,哭得乌烟瘴气的。表妹一边哭一边向外张望,好象前夫会来抢亲似的。这回手续简化了,送亲带亲的全省略了。表弟也不肯再背她,象根木桩一样挡在门口。表妹穿过鞭炮的烟雾,提着那只红包上了车。
  尽管表妹再婚了,可她还是忘不了那个孩子。每当她说起孩子,就眼泪涟涟的。孩子的姑姑和姑妈家住得很近,以前他常在两家窜,现在新妈妈不给来了。表妹是个软弱的人,听到了看到了,只能奔回家抹把眼泪。表妹多少有点后悔,或许她应该留下那个孩子吧。
  新女人对孩子非打即骂,那个男人只好把孩子送给他父亲。他父亲是个瞎子,自己都照顾不了,又怎么照顾孙子呢?时间长了,爷俩塌得象锅底一样,脸上糊啊画的。几个姑姑看不过眼,轮流给爷俩洗洗补补。可各家有各家的过活,姑姑们不可能常来,爷俩只好饥一顿饱一顿捱着日子。
  后来,那个男人说中秋节要回家,爷俩就巴巴望着,可等到天中也没人。爷俩抱头痛哭,哭累了竟在灶前睡着了。快到傍晚的时候,那个男人总算回来了。孩子一溜烟跑去迎接,看到后妈冷嗖嗖的面孔,他又生生定住了。那个男人特别心酸,孩子是他养大的,不是亲生的也疼。
  第二次结婚后,表妹不大回家了。偶尔回来一趟,也没有什么风光可言了。自行车吱嘎吱嘎的,比她还寒碜。有时去喊表弟喝两杯,不等表弟吱声,弟媳就一句回死了。碰到弟媳心情不好,还把小侄打得鬼哭狼嚎。表妹心里恨恨的,她知道这是为什么。她现在穷了,没钱贴补了。
  第二次婚姻并没有维持多久,刚过几个月就散伙了。这个男人比我了解的更恶,气量还特别小。他知道表妹离婚的原因,所以整天防着。有时表妹和谁说句话,都会招来一顿恶打。这次离婚不要什么手续,表妹只把那只红包带走了。当表妹灰头土脸奔回娘家,坐在地上放声号啕。
  姑妈也不劝,等她哭够了,哭得无趣了,自动收起了眼泪。也许是哭得太辛苦,中午她吃了两碗饭。吃长了姑妈也怨,成天唠唠叨叨的。起初表妹还有点伤心,听多了就烦了。表妹说话本来就冲,这会儿更没耐心了。看她发脾气了,姑妈却突然打住了,有时还会落下几滴眼泪。
  一年后,媒人又给表妹介绍一个。这回表妹特别满意,宣称那男人特有水平,还说那男人不低于我。表妹毫不掩饰她的好感,好象又找到真爱了。后来,我见到了那男人,她所谓的佳婿是个黑方大脸的矮胖子。想到表妹的比较,我不禁哑然失笑。原来在表妹心中,我就是这种形象!
  这回我没有多嘴,也不便乱说什么。我只希望表妹能够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眼看着她结了离,离了结,结了又离,我真的为她痛心。虽说不离婚未必美满,至少没有话把子给别人吧。人这张嘴实在太可怕了,你没有什么事无所谓。一旦你过得不如意了,那真能把你逼疯了。
  那男人在县城开店,每天都能见到钱。这一条很有说服力!周围亲戚都是农民,没有资格看不上人家。表妹带着他狠走了几家,象是示威似的。亲戚们还算配合,到哪家都置顿饭。所谓的亲戚也就这点用处了。表妹虽然不遗余力宣传她的新人,可她再也没有勇气做第三次婚礼了。
  这次没有任何仪式,连婚车都没有。表妹哭得特别伤心,红包几次掉在地上,提来提去全是灰。这次表妹穿件水红棉袄,算是有那么一点意思。姑妈一直远远跟着,见了人就赶紧低头。她希望表妹快点离开,她好回家藏起来。邻居早就涌了出来,虽然没人说什么,眼光却没有停止交流。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没有再听到表妹的事,妈妈带来的多是别人的新闻了。表妹似乎过上了平静的日子。有时候,我觉得平静实在是福!这么多年了,我听到的都是表妹不幸的消息。如果有段时间没有她的风言风语,我就觉得非常安心,我害怕从别人嘴里听到表妹的消息。
  我再次见到表妹时,她竟然又离了。听说是那男人要她回家住段时间,说是生意不好做。表妹并没有怀疑,就在家等着。她等了两个月也没消息,再打电话却没人接了。等表妹找到那里,店铺已经盘给别人了。这一次表妹是不清不白被人甩了,不但姑妈说她糊涂,连她自己都气得发昏。
  表妹不吃不喝睡了三天,那模样象个死人似的,吓得姑妈整天趴在床前哭泣。后来表妹虽然下床了,却一句话不肯讲,直眉瞪眼一坐就是半天。表妹的天空已经塌陷了,她一直在后悔什么,一直在怀念什么,她实在找不到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又不得不厚着脸皮活着。
  表妹前后结了三次婚,可真正的婚姻只有一次。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她的内心,只有第一次婚姻才是她的家。以后的两次太随意了,就象小孩过家家似的。也许在别人眼里表妹就是个荡妇,可她不能没有婚姻。她之所以反反复复结婚,与其说是在寻找爱情,不如说是在寻找饭碗。
  这就是表妹的婚事。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禁不住热泪滚滚。我希望读者看完这个故事,也能掬一把同情之泪,为我那苦命的表妹,为那苦命的孩子。那孩子快十岁了吧?爷爷已经很老了吧?我只能祈求瞎子爷爷长寿,让没娘的孩子每天放学回来,都能娇娇地唤一声“爷爷”!
  今年春节,表妹又要结婚了,日子订在正月十六。据说,那人是个乡村医生。年初六,那人就背着大包小包过来了,年初七表妹就跟着走了。所谓的婚期表妹也没等到。这回表妹没有再准备红衣服,只把那只红包带上了。那天雪下得很大,表妹一走一歪,努力追赶那人的步伐……
  
  2001年11月28日
作者: Goldmine    时间: 2009-4-23 19:50

 裸奔 VS 药
  
  裸奔
  
  今年是寡妇年。据说,今年结婚的女人都要死男人。你不要以为这是蠢人的玩笑,只要你数数身边有多少人是在去年结婚的,就知道这个诅咒是多么恶毒了!好在我已经结过婚了,即使我没有结婚,我也不会凑这个热闹。这样的谣言每年都有,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以为这一切与我无关,当我踏进小婷的办公室,却看到了一出我永远也想不到的奇景。小婷是我的初恋情人,我追了她整整四年,可她始终不冷不热的。今天她刚刚看到我,就把大红外套脱了。小婷比以前丰满多了,那对鼓涨涨的乳房,领导了我的整个大学时代。
  小婷并不关心我在想什么,她把外套放在一边,又把白色衬衫解开了。奇怪的是,我并不怎么激动,反而有点莫名其妙。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要说是爱我吧,至少应该打个招呼,哪怕给点暗示也行,可她竟然不声不响玩起了脱衣秀!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小婷已经拉掉了胸罩。
  我永远也不会想到她的乳房会如此之美,那简直就是一堆晶莹的雪。我不敢靠得太近,我怕那堆雪会化掉。我悄悄往后退了一步,不由自主撑在了桌子上。我不知道小婷在想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我是个胆小的男人,连望一眼都觉得罪过,更别提据为己有了。
  小婷的目光有点冷傲,还有一点轻蔑和无奈。也许我可以放肆一下?既然她把胸罩都解了,那我还害怕什么呢?我早就期待这一天了,一个我爱的女人,一个被我奉为神明的女人,突然向我敞开了胸怀!你说我能不激动?能不想入非非?能不跃跃欲试?能不胡作非为吗?
  我刚刚伸出一只贼手,小婷又戴上了胸罩。这个动作让我很伤心,小婷太残酷了!如果你不爱我,为什么要在我面前宽衣解带?如果你爱我,为什么又不让亲近?也许小婷不是在拒绝,而是在考验我的胆量。想到这里,我鼓足勇气捧住了乳房!小婷微微颤抖一下,随后便轻轻躲开了。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她真的不愿让我亲近?我记得妻子当初也是这么推辞的,当我真的把她搂进怀里,她比我箍得还紧。我不能再犹豫了,我应该勇敢一点。小婷之所以嫁给别人,就是因为我太懦弱了。和小婷恋爱的那几年,我不是没有机会,可只要小婷一个眼神,我便止步不前了。
  我好象和她坐在一起就很满足了,我陶醉在那种忐忑不安的向往和憧憬中了,我一直期待的是小婷的主动。不过,我还是要感谢小婷,是她的美丽和矜持绚烂了无数个夜晚,是她的高傲和冷艳丰富了寂寞的青春。不管怎么样,今天我不能再错过了,我再退缩那就是伤害小婷。
  我刚把小婷的胸罩解了,小秘书突然推门进来了。看到这个场景,小秘书本来应该躲开的,可她竟然倚在了门上,好象怕我夺门而逃。小婷倒是很从容,她不紧不慢戴上了胸罩。我知道我该走了,我没有胆量再留下。等我走到门口,小秘书还是不肯让开,眼中不乏惊慌和侥幸。
  她把公文夹一扔,迅速解开了外套。小秘书没穿那么多,蓝色外套下只有一抹亮晶晶的胸衣。我不相信自己运气这么好,一天之内,竟有两个女人向我示爱。奇怪的是,小秘书也不肯说话,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难道这是她们精心策划的陷阱?可她们这样做又能得到什么呢?
  我不是什么大人物,既没有权,也没有钱,不值得这样处心积虑。即使她们想要什么,也可以单独和我交流。我不是什么浪子,但也当不了君子。面对这样千娇百媚的肉体,我不大可能拒绝的。只要她们扑进怀里,也许我就顺水推舟了!至于能否谈婚论嫁,我就顾不得了。
  小秘书并没有投怀送抱,只是不顾一切地脱着衣服。看得出她有点惊慌,有点庆幸,有点迫不及待。我不知道小秘书要干什么,即使她脱得一丝不挂,难道我能当着小婷的面接纳她吗?小秘书看出我想逃,所以她紧紧抵着门。这个姿势比较难受,她抠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把胸罩解开。
  等她艰难地拉开胸罩,我却高高地昂起了头。我不敢当着小婷撒野,我要是看了小秘书的乳房,就辜负了小婷的酥胸。小秘书解下胸罩反而坦然了,直挺挺地横在我的面前。也许是我个头太矮了,也许是她贴得太近了,我眼光一扫,还是捉着了那对乳房,捉住了就再也不忍移开。
  那是两朵刚刚绽放的花蕾,散发着处子的幽香和纯情。与小婷的丰满热烈相比,小秘书的乳房要纤秀含蓄得多,就象两朵粉白娇嫩的栀子花。我只是那么偷偷一扫,小秘书竟然接住了目光。她微微露出一点笑意,迅速让开了道路。我没有理由再留下了,只好逃也似地跑开了。
  我的身体已经出了办公室,脑子里装着的还是明晃晃的乳房。我始终不能理解小婷迟到的诱惑,更不理解小秘书的惊艳亮相。我越想心里越烦,越烦心里越想。我突然口渴得厉害,我迫切需要一瓶水,最好是冰镇的才好。我甚至想跳进河里,只有泡在水里,才能消解内心的焦渴。
  我迅速冲进一家小卖部,我刚要开口说话,发现老板娘也光着上身。那是一对早已枯萎的乳房,乳头皱巴巴的,就象两粒干瘪的红枣。在女老板的面前,立着一个目瞪口呆的老男人。我不敢再买什么矿泉水,掉头就向街上逃去。我实在渴得不行了,我迫切需要找到水,不然我会渴死在街上。
  我不敢再进什么商店,我怕再有什么女人光着身子吓我。我突然记起黄丽丽就住在附近,我想她这会儿应该在家吧。下午她一直给我打电话,要我晚上陪她吃饭。那声音又嗲又甜,象是嚼了二斤奶糖。黄丽丽最近老是粘着我,没事就往办公室打电话,弄得我一进办公室就紧张。
  我并不反对与黄丽丽交往,甚至有点想入非非。我这人还算有点定力,我连她的手都没拉过。我知道一旦拉手意味着什么。男人是不会满足于拉手的,只要拉了手就会想着摸脸,只要摸了脸就会想着接吻。一旦接了吻,就没有什么底线可言了,再做什么都是顺理成章的。
  我不会对不起妻子,我也不能对不起妻子。虽然是妻子追了我,但我内心还是爱她的。尽管我没有找到在小婷身上的感觉,但这样已经足以天长地久了。妻子已经怀孕了,明年就会生个女儿。我希望女儿和她一样漂亮,我希望女儿和她一样温柔,那样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
  当我敲开黄丽丽的家门,发现黄丽丽满脸泪痕站在门口。我不知道她伤心什么,难道是怪我不肯陪她吗?我确实不想陪她出去,一旦走进月黑风高的暗夜,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黄丽丽什么话也没说,只是迅速拉掉了睡衣。她竟然一直光着身子!好象断定我会来似的。
  黄丽丽长得很一般,那对乳房却美艳绝伦。见我目瞪口呆站着,她突然向我扑了过来。本来那对乳房很安分的,此时突然灵动起来,就象一对展翅飞翔的鸽子,我仿佛听到了清脆的哨音。今天的晚霞异乎寻常地红,天空象是烧着了一样。我仿佛快要融化了!我真想脱光衣服放纵一回。
  当我踉踉跄跄冲到街上,发现满街都是激昂的乳房。那或圆或扁或大或小的乳房,就象突然打开的车灯,剌得我睁不开眼睛。我艰难地转过身体,眼前还是一堆或白或黑或紫或黄的乳房。世界突然变了,女人好象都疯了。我不知道别人看到了什么,反正在这个红彤彤的黄昏,我只看到了铿锵的乳房。
  我努力稳住身体,狠狠盯了一眼。这一眼让我啊地狂叫起来,没想到妻子也混在人群里!我三步两步冲了过去,一把将她拽了出来,狠狠煽了两个耳光。妻子倒是很从容,她一点也不害怕。确信我看清了乳房,这才平静地扣上胸罩。我一路上都在质问妻子,可她低着头一句话不说。
  直到进了家门,妻子才长长出了一口气,好象完成了一项重大使命。我恶狠狠地骂道:“你为什么要脱光衣服?”妻子无比沉痛地说:“不脱会死丈夫!神灵说女人的身体有毒,必须释放在光天化日之下。要么让自己的爱人看到,要么让自己恨的人看到。如果爱的恨的都没有,只好让陌生人看了。”
  我不禁冷笑一声:“说得挺高尚啊!既然为了爱情可以裸奔,那为了神圣的信仰,是不是可以在佛祖头上拉屎呢?”妻子还有点心有余悸:“我也是没办法,我是爱你才这样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谬论,更不能原谅妻子的愚蠢。毕竟她读过几年大学,她不该如此迷信,如此不可救药的!
  可小婷没读过大学吗?小秘书没读过大学吗?黄丽丽不是正在读大学吗!如果说妻子爱我是真的,那小婷到底是爱我,还是恨我呢?如果她恨我,为什么要和我缠缠绵绵?如果她爱我,为什么又嫁进豪门?想到这里,我突然一阵心酸。原来,小婷是在替丈夫祈福,而我只是一个道具!
  我在小秘书眼里,应该属于陌生人吧。脱给我一个人,总比脱上大街要强。那黄丽丽为的又是哪桩呢?她又没有结婚。妻子好象猜出了我的心事,她说没结婚的不脱就会死父母。不管怎样,这场闹剧算是结束了!我不知道明年会是什么年,如果是鳏夫年,那我会不会为妻子脱一把呢?
作者: Goldmine    时间: 2009-4-23 19:51

 洁癖
  
  我总是不可抑制地想要吃药,我觉得药才是世界上最干净的食物。其实,我的身体一直很好,并没有多少机会吃药。我之所以老想吃药,可能是源于对死亡的恐惧吧。只要我偶尔感冒了,我就会想到癌症,想到白血病,想到艾滋病,而药则是对抗病菌的最有力的武器。
  所谓病从口入,要想不生病,首先要在嘴上把关。我一般不吃加工食品,吃豆腐我怕有吊白块,吃鸭蛋我怕掺了苏丹红,吃火腿我怕是病猪肉。即使好猪也不行,为了多出瘦肉,大家都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呢!这不是我生性多疑,现在的牛肉都被注了水,一炒全是黑乎乎的泡沫。
  蔬菜也不能随便食用,大多蔬菜都有农药残留。别的我就不说了,就拿小青菜来说吧,从它钻出地面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大量喝药了!现在的虫害太严重了,不打药根本长不起来。老是打药,虫就有抗药性了。原来十天打一回就行了,现在五天打一回,菜叶上还是有洞洞!
  有人说,现在的农药都是高效低毒的,这大概是商家的宣传吧。农民种菜不就是想多卖钱嘛!既然这样,他们肯定要选最便宜的农药,谁会关心有多少残留呢?还有人说,把青菜放在水里泡泡,就可以放心食用了。也许这样可以泡掉表面的农药,可被吸收的毒素又如何排出呢?
  虫子为什么会抗药?那是因为蔬菜有毒。你不要误解我的意思,好象中毒越深,越有抵抗能力。也许虫子的抵抗能力是增强了,寿命却大大缩短了。你可以不关心虫子的寿命,但你不会不关心自己能活多久吧?我绝不是危言耸听,你只要数数身边有多少人得了癌症就知道了。
  为了尽可能不摄入有毒物质,我只好吃可以削皮的蔬菜。例如黄瓜,例如土豆,例如茄子,例如萝卜,例如山药,例如莲藕,等等等等。这些蔬菜可以做很多花样,我的生活不算清苦。绿叶蔬菜中,我能接受的就是韭菜和大蒜,我是在农村长大的,没给韭菜、大蒜打过药。
  为了保证食品的绝对卫生,我总是亲自下厨。所以我即使有些怪癖,妻子还能勉强容忍。谁不喜欢舒服呢?既然可以吃现成的,她自然不会争的。我烧菜还是蛮讲究的,而且刀功一流,切出的土豆丝可以穿进针眼。有一条也不能忽视,那就是酱油、味精绝对不能用。
  要想不生病少生病,光是讲究吃还不行,个人卫生也很重要。我每天都要洗澡。尽管我家庭条件不太好,但还是装了太阳能。洗手就无法统计了,我随便做过什么,那一定要反复清洗。哪怕是躺在床上看电视,睡前也一定要洗手洗脸,因为电视也有幅射。
  尽管我把所有家务都包了,可妻子还是不太高兴,整天挑这挑哪的。我知道因为什么,她不是说我不卫生,而是怕我太干净。其实,这有什么不好呢,油多还不坏菜呢!苛求一点个人卫生也有错吗?要说一点影响没有也不尽然,现在我连上床都战战兢兢的。
  恋爱那会儿我好象接过吻,结婚之后就没有试过,连摸摸乳房都想洗手。做爱更得戴套了,我受不了那水汪汪的屁股。妻子在这方面也能将就,她从来不勉强我做什么。因为我老是直奔主题,时间长了妻子也厌了。这样正中下怀,我也不想多此一举,那玩艺实在太脏了。
  现在老婆已经和我分床了,原因是我消极怠工。对我来说这并不痛苦,我对男女之事要求不高。实在憋不住了,我可以在梦中解决。我喜欢梦遗,只有在睡梦中我才能彻底放松,才能达到我想要达到的境界。尽管事后我也后悔,甚至有点厌恶自己,但我无法控制梦境。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小时候我挺皮的,整天抓鱼摸虾,沟里捞到涧里的。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脏,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生动有趣。直到上了初中,我才开始爱干净。因为上铺有个同学尿床,我正好又睡在下铺。之后,那床被子被我反复洗了好几回,可怎么洗都能闻到尿骚味。
  现在我连大小便都恶心,不知哪来那么多的脏玩艺。提起这个我就伤心,表面看我挺干净的,实际上就是一个高级马桶。外表锃明瓦亮,里面却藏污纳垢。幸亏我有点文化,知道这是正常的生理代谢,要不然我非自杀不可。可自杀更脏,无论用什么方式都不干净。
  用绳子我怕勒脏了脖子,用刀子我怕污了衣服。死了更脏,首先苍蝇就不会放过。当然,我是不会自杀的,象我这样爱惜生命的人,怎么会自寻短见呢?只有一点让我绝望,人老了也脏。我现在才三十来岁,头发已经油乎乎的了,一摸一手油,非得天天洗才清爽一点。
  说到这里,你肯定觉得我是怪人。其实,同事也这样议论我。好在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的,只要自己过得快乐就行。我的工作能力并不差,领导交待什么,我都能不折不扣地完成。可惜我干得再好也没用,领导并不欣赏我。既然得不到重用,我只好得过且过了。
  我最怕与人打交道,没事就学点东西。什么文学、哲学、历史、地理我都有兴趣,即使拿本菜谱,我也能看得津津有味。要说我会的确实不少,我会吹笛子会吹箫,会拉二胡会弹吉它。我在音乐方面很有天才,只要能叫得上名的乐器,我拨弄几下就能摸出窍门。
  博闻强记本是我的强项,现在却毫无用处了,倒是老师一再痛斥的吃喝嫖赌,成了百试不爽的灵丹妙药。男人的责任就是要让老婆孩子活得风光体面,要想活得体面风光,就得去钻营去巴结。这恰恰是我的弱项,不要说整天围着领导转了,就是和领导离得近点,我都怕溅上口水。
  这不是我不想进步,去年公务员考试我是第一名,结果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失望,反而有点侥幸。我觉得官场更脏!身体脏了还能洗干净,要是灵魂脏了,就无药可救了。唉,再过几年办个病退算了,没事打打太极拳,此生也算幸福圆满了。只是公园的空气好不好呢?
  
  2005年11月11日
作者: Goldmine    时间: 2009-4-23 19:51

外婆有罪VS社戏
  
  外婆有罪
  
  这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天是中秋节,外婆熬了一大锅骨头汤,又买了鱼和肉,说让几家聚一聚。外婆有三个孩子,过年过年都是外婆花钱。外婆是个小学教师,退休后有七十多元工资。这点钱在城里不算什么,在农村绝对算是一笔大收入了。我和两个表哥的日常开销,都靠外婆这点工资。
  本来我们在外面玩的,闻到肉香,都迫不及待冲了进来。外婆老远就招呼了,她一边揭开锅盖,一边忙着倒醋。外婆刚把骨头汤舀出来,大表哥突然冲了过去。当时我正仰着脸望着,那勺沸汤正好浇在我脸上。我惨叫一声捂住了脸,倒在地上不停抽搐。等我松开了手,粘了一手的熟皮。
  醒来时,我满脸缠着绷带,只留出两只眼睛。外婆哭嚎着抱住了我,拿着我的小手不停打她。看着外婆狰狞的表情,我不禁有点惊恐。这一来,外婆更加自责了,她一边打自己,一边骂自己没用,最后是妈妈把她拖了出去。出院之后,我又住到了外婆家。爸爸妈妈都在建筑工地,我没有地方可去。
  这回外婆更加小心了,只要我进了厨房,她就一步不离跟着,就怕再出什么意外。说真的,那时我心里挺得意的,好象当了公主似的。此前,外婆对我没有这么好的,她多少有点偏着表哥,这让我十分嫉妒。现在外婆只宠我一个,有什么好吃的,一定先让我吃够了。
  那段时间,外婆天天上街,回来不是鱼就是肉。农村很少有人天天买菜的,即使买菜也最多买点豆腐。家家就那么一点收入,十天半月能吃次肉就不错了。外婆买肉买得很少,通常只有半斤左右。回来后,外婆仔细地跺碎了,再兑上二两豆腐,就能做几块象样的肉饼了。
  以前吃什么都是平均分配的,甚至我还少点。毕竟我年纪小,吃得也少。现在不同了,外婆每次只烧两块,我一个人一大块,两个表哥分一小块。吃鱼也是一样,我一个人吃一条大的,两个表哥分一条小的。外婆则在一旁监督,一旦表哥想要越界,外婆操起筷子就抽。
  本来两个表哥挺喜欢我的,现在经常骂是小疤眼,骂我是歪嘴精,还骂我是豁鼻子。起初,我并不知道伤得多重,给表哥这样不断提醒,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丑。不过,表哥不敢打我的,骂我也得小心翼翼的。一旦我哭了闹了,他们还要哄我。要是给外婆知道了,他们跑不了一顿打。
  因为我有了残疾,妈妈又生了个小弟弟。我们那里计划生育管得紧,如果不是我有了残疾,他们没有机会生二胎的。有了弟弟之后,外婆好象挺开心。她们这代人都看重男孩,男孩才能延续家族的血脉。外婆并没有因为弟弟而忽略我,她把弟弟和表哥列在同一个序列。
  弟弟自然不服气了,五六岁时,便联合表哥欺负我。因为害怕外婆,表哥多少有点顾忌。弟弟不用考虑那么多,他想骂什么就骂什么。外婆不管他是谁,只要被她听到了,跑不了一顿打。其实,我并不喜欢这样,有时候还责怪外婆。外婆这样偏心,让我人缘越来越差,性格也有点孤僻了。
  自从我出事之后,外婆就在不断攒钱,说要给我去整容。外婆常常摸着我的小脸,说我早先好漂亮了。还说等她攒够了钱,就把我眼上的疤去掉。外婆又捂住我残缺的鼻翼,描绘着补好的模样。最后又牵着我的嘴角,轻轻往上提,说要是那样的话,我就能和以前一样好看了。
  外婆每每说着就会流泪,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攒够。她那点可怜的工资,要养活四个孩子都难,哪能余下什么钱啊。后来的十几年,外婆的工资一直在涨,这让外婆生出许多希望。本来她说一年要攒五百的,后来又说要攒一千。她说要攒很多很多钱,要请最好的医生给我整容。
  外婆的工资在涨的同时,物价也在不断上涨。当年她向医生打听的费用,如今已经涨了几十倍了。她攒的那点钱,做个小手术都不够。尽管这样,外婆还是信心十足,为了多攒钱快攒钱,外婆养了几十只母鸡,还种了一亩多地蔬菜。她每天早上烧好早饭,便挑着蔬菜上街卖钱。
  爸爸妈妈也在攒钱,月底回来,他们总是用黑瘦黑瘦的手,排出几张钞票给我看。十二岁那年,妈妈说先让我把鼻子补了,外婆当即拿出五千块钱。这些钱本来应该留给舅舅的,外孙女根本没有资格享用。舅妈自己不敢提出来,便让舅舅前去交涉。结果舅舅被臭骂一顿,灰溜溜地逃了。
  鼻子补齐之后,我确实多了点自信。那天刚拆了绷带,我就迫不及待拿起镜子,可镜子里还是一个怪物。眼睛上面的那块大疤,让整个眼皮纠结在一起,就象捏在一起的馄饨皮。嘴唇一边上翘,一边下弯,笑的时候象哭,哭的时候象笑,就象有人一上一下拼命拉扯似的。
  我刚看一眼就把镜子扔了,我没想到自己会这么丑。外婆连忙把我搂在怀里,说她会尽快攒钱的,到时候把眼上的疤去掉,再把嘴唇修好,那样我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孩子了。说真的,我是相信外婆的话的,因为我的鼻子看上去确实很正常,我期待着恢复容貌的哪一天。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主动提出不吃肉了,让外婆快快攒钱。后来,外婆买肉真的少多了,每次只那么一小块。不过,外婆对我没有限制,只对两个表哥和弟弟更加苛刻了。这样他们就更加怨我了,甚至有点恨我。有时我被别人欺负了,他们不但不肯帮我,还在旁边幸灾乐祸地嘲笑。
  外婆自然不能容忍,每当我哭着回家,外婆都要仔细问清了,然后领着我找到那家大人。结果自然是欺负我的孩子被痛打一顿,我也洋洋得意跟着外婆走了。后来,远近的小朋友都知道外婆厉害,再也没人敢欺负我了。尽管这样,我还是不太开心,因为没有小朋友和我玩了。
  考上初中的那一年,我又做了一次手术。这次手术效果不太理想,眼部的皮肤虽然舒展开了,疤痕还是没能去掉。家里拿不出后续的手术费,只好先把我领回家。这让外婆更加自责了,抱怨自己攒的钱太少。要是她能多攒一点,我就不用多受一回苦了。
  这些年家里什么都没买,所有的钱都给我整容了。弟弟十来岁了,还穿着我的花衣服,搞得男不男女不女的。每当弟弟倔强着不肯穿,我的心就象刀铰一样,觉得自己是家庭的罪人。要是我不需要整容,弟弟完全可以穿得中规中矩。爸爸妈妈无暇考虑弟弟的感受,他们现在只能拯救一个。
  后来的几年,我一直在做手术,但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眼看着我越长越高了,外婆的负罪感也越来越重。外婆现在整天躬着腰,也不知是腰有毛病,还是不敢看我。我不愿意外婆这样,外婆这样痛苦自责,我心里更加难受。外婆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她的爱足以弥补所有的缺陷。
  有一点让外婆非常安慰,那就是我的成绩非常好。虽然未必能考上清华、北大,但上个一类本科肯定不成问题。后来如我所想,我顺利考上了南京大学。这是我们省最好的大学,当我拿到通知书的那天,外婆激动得泪流满面。哭过之后,外婆便开始不停忙活,为我烧了一桌子好吃的。
  临走那天,外婆又塞给我两千元钱,说她现在一个人过了,不用多少钱了。我确实需要这笔钱,我正为生活费发愁呢。当我看到外婆精瘦的身板,我真的不忍接下啊。外婆天天烧鱼烧肉,自己却从来不吃一块,活得象苦行僧一样。外婆是个可怜的老人,她一生都在为自己的过失赎罪……
  大学那几年,我的生活费都是外婆给的。弟弟现在读高中了,爸爸妈妈要供弟弟上学呢。本来我不想用外婆的钱,但又没有办法。别的同学可以做家教,可以打临工,可我什么也做不了。刚开始我也尝试过,可别人看到我的模样,都连连摆手,有的还大发脾气,好象我存心骗人似的。
  外婆寄钱都用汇款单。每当老师把汇款单递给我,都会引起一阵哄笑,笑我爸妈老土。现在谁还用汇款单啊?往卡里一打不就行了吗。我也不想解释,解释越多,越显得我没出息。用父母的钱是天经地义的,用外婆钱我真的觉得有罪啊。我现在只能这样,我以后会报答外婆的。
  外婆似乎很满足,每当我回到家里,外婆都要捧着我的脸细细端详。如果我白了胖了,外婆就会十分满意。如果我瘦了黑了,外婆就会十分自责,好象是钱给得少了。接下来,又是一番疯狂的采购,鱼啊肉啊做上一大桌。现在表哥不和我抢了,只会拿我打打趣。这话还得悄悄说,不然又要挨骂。
  等我熬到了大学毕业那一天,外婆不禁长长松了一口气。后来的一年多,我应聘过一百多家单位,但没有一家愿意要我。这下不单外婆无地自容了,连我也彻底绝望了。外婆的身体越来越差,可她就是不肯去医院。外婆还在拼命攒钱呢,她坚持要我再去整容,还说一定要活着看到我找到工作。
  外婆终于没有等到我找到工作的那一天。临终前,外婆把我叫到床前,痛心疾首地向我悔罪:“子晴,外婆对不起你啊!是我毁了你的一生。外婆就要死了,再也帮不了你了。这是外婆攒下的八千块钱,你再去整一次吧。以后的事,就要靠你自己了,只求你千万不要恨外婆啊!”
  
作者: Goldmine    时间: 2009-4-23 19:52

 三姐VS纪念刘和珍君
  
  
  三姐
  
  三姐,当我这样呼唤三姐的时候,三姐已经逝去好多年了……
  三姐是个美艳的女孩,丰满而又不失苗条。高高的胸脯特别曲线,即使宽大的衣衫也遮掩不住,一举手一投足,都会有轮曼妙的运动。我们汤家没有几个美女,大多象是土里刨出来的山芋,平头整脸的。和她们相比,三姐就是秋天的苹果了,水汩汩的,明艳逼人。
  那是个封闭而又不拘小节的年代,兄弟姐妹好象没有什么性别观念。一早起来,大家就会急急地冲向屋后,有人没人都找一处密实的树丛解溲。还要呵斥前拱后窜的狗,啄来啄去的鸡。早晨的阳光不怎么热烈,透过疏疏密密的枝叶,一束一束落在身上。成群的喜鹊追逐打闹,叽叽喳喳地叫着。
  这时,三姐也会麻利地褪下裤子,露出浑圆的曲线,白亮的腰身比阳光还要晃眼。和那些粗糙的土黄色的屁股相比,三姐有种奇异的妖娆。方便之后,三姐袅袅婷婷系上腰带,然后朝我嫣然一笑,有时还故意绕过来刮我鼻子。大概是做贼心虚吧,我常被三姐羞得满脸通红。
  我喜欢三姐不仅是因为她漂亮,而是三姐做什么都会想着我。三姐去地里劳动很少空手回家,不是砍上几根甜柑,就是带回一捧黄澄澄的麻泡。麻泡,是我童年吃过的最香甜的水果,酸酸甜甜的,让人回味不尽。在化肥大量使用的今天,即使能寻到一两颗,滋味也完全不同了。
  后来,三姐爱上了邻村的小林,说起小林三姐如痴如醉的,脸上有着从未见过的娇羞。三姐整天给小林做鞋子,连鞋底都纳上凫水的鸳鸯。我缠着三姐也给我做一双,三姐笑嘻嘻地逗我:“那就给你找个小媳妇吧。”说着便提了几个小女孩的名字,问这个眼睛弯不弯?那个鼻子俏不俏?
  本来这事没有什么悬念的,可三姐意外顶了伯父的职位,转成了国家户口。三姐一直觉得配不上小林,这下她不用再自卑了。伯母却下了最后通碟:“以后不准你再和小林纠缠,我们老了还要靠你养活呢!”伯母以为国家户口是天荒地老的,是可以吃一辈子的金饭碗!
  其实,小林长得高高大大的,特别是皮肤,水花白净的,比三姐还要白皙。单论身材长相,他们也算是一对了。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黑皮家族,应该很有说服力的。那时,司机也很吃香,要是三姐在家务农,高兴还来不及呢!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就因为那一纸户口,三姐立即身价倍增。
  伯母责令三姐立即与小林断绝往来,不然就要如何如何。伯母这样看重户口是可以理解的,就因为她是农村户口,一辈子摆脱不了二亩地。没种过地的人,不知道农民的苦处。三姐是应该知道的,可她还眼睁睁往火坑里跳。见三姐有抵触情绪,伯母又动员父亲给三姐施加压力。
  父亲是怎么劝的,我大概也能想象。长辈通常都不讲道理,三句话不见效果,就要开骂了。虽然三姐被逼得眼泪涟涟,态度却十分坚决。既然公开不行了,她只好偷偷恋着。这事伯母也心知肚明,她知道三姐不会轻易屈服。要不是小林后来出了车祸,伯母大概也就默认了。
  那天晚上小林拖猪去南京,当时三姐也在车上。她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和小林在一起呢!小林因为疲劳过度睡着了,车子冲进了沟里,把押车的摔死了。本来小林就算高攀了,现在连工作也丢了,伯母更不能同意了。奇怪的是,三姐爱得更加坚决了,哪个劝都没有用,死心塌地要嫁。
  她知道伯母不会同意的,只好与小林偷偷跑了。在农村私奔并不少见,但摊上谁家谁也丢不起这个人。这下不单伯母气疯了,连父亲也急得跳脚。伯母气哼哼地骂道:“我们这一门还没出过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呢!”伯母一直自诩是讲人的人,现在将话把子给了别人,老脸不知往哪儿放了。
  伯母整天抱怨伯父,说他不该让三姐顶职,还说应该留给小儿子。万一小儿子考不上大学,也算对他有个交待了。可惜政策不允许再等,过了今年就不让顶职了。既然顶了也就算了,又闹出这一茬子。伯母不甘心这样输了,她发动亲友一户一户去寻,硬是把小林的三姑六婆翻了个遍。
  尽管伯母闹得天翻地覆,最终三姐还是嫁给了小林。伯母当即和她断绝了关系,发誓永远不让三姐上门。对于儿女来说,这大概是最恶毒的惩罚了!但它是把双刃剑啊,伯母的心也在流血。伯母仿佛在一夜之间老了。本来伯母插秧割麦都是把好手,现在突然成了药罐子,整天苦着脸喝着黄汤。
  我再次见到三姐,已经是几年之后的事了。因为到她单位办事,便顺路去看了看。一见之下,我简直不敢认了。曾经那么娇俏美艳的三姐,现在却成了腰肥肚圆的黄脸婆。头发稀花花的,乱糟糟粘在头上。她上身穿件碎花褂子,袖口领口全坏了。下身穿条麻灰裤子,裤腰用布条系着,连内裤都露了出来。
  看到娘家来人了,三姐挣扎着笑了笑,话还没说眼泪先下来了。看到三姐活得如此狼狈,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了。按说食品站是个好单位啊,工资待遇比我高多了。我气哼哼地问:“姐夫去哪儿了?”估计是小林失职了,我想给她讨个说法。三姐有气无力地说:“打猎去了。”
  再看看她家的墙上,满屋都是野兔山雀。既然不是经济上的原因,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三姐病厌厌地说:“我都吃够了,你带点回去吧。”三姐到现在还想着我,这让我特别心酸,也有点惭愧。看到三姐一脸的憔悴,我突然体会到被逐出家门的痛苦了!没想到所谓的爱情竟然如此沉重!
  那几年三姐一直在托人说情,希望伯母能让她回家。伯母毫不犹豫回绝了:“哼,她还想回家?眼睛想瞎了都没用!就当我没生过那个孽种!”我不理解伯母为什么如此绝情,难道母女间真有那么大的仇恨吗?比起三姐一生的幸福,所谓的国家户口真有那么重要吗?
  后来,国家户口竟然隆重上市了,花上一二万元就能买到。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农民近乎疯狂地抢购。这就是政府的不是了,它利用农民的自卑心理,大赚特赚了一笔。再后来,国家户口一路下跌,农民却越买越多,到现在这些农民还抱着一纸户口在家种地呢!
  国家户口不值钱了,伯母也就不再坚持了,她终于同意三姐上门了。在三姐踏进家门的一瞬间,三姐忍不住号啕大哭。三姐已经有七八年没有踏进家门了,重新聚首的母女,尽管能说上话了,但横在心中的阴影永远也消失不了。它给三姐心灵留下的创痛,更是无法抹平。
  刚刚平静了一年多,三姐又闹起了离婚。她说小林有了外遇,还把女孩带回家。对于女婿的背叛行为,伯母虽然怒不可遏,却坚决不同意离婚:“我们家还没人离过婚呢!你不要给我丢人现眼了。人是你自己选的,又不是我们包办的。谁叫你当初瞎了眼,现在好坏都要过一辈子。”
  人生的重大抉择都要在年轻时作出,作出了就不能轻易改变。尤其是婚姻,更加儿戏不得!我不知道所谓的白头偕老有多少眼泪!所谓的天长地久有多少屈辱!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三姐突然吊死了。亲戚们猜测纷纷,分析来分析去,认定三姐不会自寻短见,肯定是被小林害死的。
  当我匆匆赶到三姐家里,三姐已经直挺挺地躺在门板上,周围堆满了冷森森的冰块。三姐好象死了很久了,尸身已经僵硬了,嘴巴大张着,舌头伸得老长。舌跟汪着血,呈暗黑色。唇边的血迹抹净了,鼻腔还残留一点。颈部有深深的勒痕,因为充血肿得老高,看上去特别恐怖。
  屋里乱哄哄的全是人,有哭的,有骂的,有蹲在墙角抽烟的。见我来了纷纷围了过来,希望我能拿出什么观点,或者说能找出什么凶杀的证据,好替死人出口恶气。我到厨房看了一下,那根圆布带还挂在梁上,圆带上有星星点点的血迹。墙上有一条一条的抓痕,抓痕上还有丝丝血印。
  我虽然在派出所干过,但对所谓的凶杀现场从未看过。我不是什么科班出身,不过为了混碗饭走后门进去的,而且待的时间也不长,根本没有什么破案能力。据说警察已经来过了,明确宣布是自杀。我虽然想替三姐伸张正义,但也不敢推翻警察的结论,何况看上去确实不象是他杀。
  伯母刚刚接纳这段婚姻,没想到又添了这档子事。旧仇新恨一起涌上心头,她恨不得活剥了小林。小林早就逃得没影了,他也没有料到三姐会如此刚烈。说起来确实气人,小林虽然有了新欢,却坚决不同意离婚。从这一点讲三姐是他逼死的,是他毁灭了三姐的爱情理想。
  在农村自杀不算新鲜事,每年都有很多案例,而且多是青年女性。人死了娘家是要闹闹的,轻则摔锅掼碗,重则拆房扒屋。伯母表现得还算克制,只要求林家打口上好的棺材,把三姐葬在林家祖坟。出门的姑娘生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出殡时要小林捧着骨灰,下葬时要小林磕头谢罪。
  也许是因为凶死的缘故,林家死活不让葬进祖坟,说会坏了风水。既然林家不肯答应,伯母只好把三姐停在林家堂屋。夏天温度高,几天下来脸泻了,五官也平了,鼻孔眼、耳朵眼都往外渗着血水。小林还是不肯露头,连他父母也躲得远远的,每天来谈判的都是林家的亲戚。
  我们这边去了五十多口人,吃住都在林家。妇女们不时嚎哭一番,可真正伤心的恐怕只有伯母,其她人只是壮壮声威罢了。伯母一边哭一边检讨,还骂自己是老糊涂。伯母年纪大了,哭哭就昏倒了,可她死活不肯离开。伯母只想守在灵前,多看一会儿女儿,她做梦也没想到女儿会寻短见。
  等林家接受了条件,尸身已经抬不起来了。尽管这样,妇女们还是架着尸体扫了一圈,尸水流了一地。事后她们说,让林家挖地三尺都去不掉晦气。这种诅咒太恶毒了,至今想起来还让人浑身发冷。火化时炉前挤了一圈人。刚才那些妇女还陪着伯母哭嚎呢,此时全挤在了炉前。
  焚尸是触目惊心的,巨大的火焰一下子卷去了衣衫,尸身猛地坐了起来,就象有人突然拉了一把。焚尸人用通红的炉钩在肚腹上一扯,把尸身扒得七零八散。本来我只是有点好奇,此时却不由哭出了声。曾经那么美丽动人的三姐,转眼间就灰飞烟灭了,只剩下一包细碎的白骨……
  
  2001年12月9日
作者: gnny    时间: 2009-4-26 07:30

我看到了什么……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09-5-25 00:43

介个,楼主真是黑色幽默家。
作者: xiaoke456    时间: 2009-5-30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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