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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是人还是物?全国首例准胎儿获赔抚养费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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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胚胎获赔15万生活费#【胚胎是人还是物?#全国首例准胎儿获赔抚养费#】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今年4月,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抚养费索赔案,这起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提起索赔请求的是一个只有1岁半的幼儿,在他爸爸去世时,他还只是一个冷冻的“胚胎”。法官通过创造性阐释民法典第16条,在特定情形下将体外胚胎界定为“准胎儿”,将现行法律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延展至对胚胎权益保护的案件,这在国内尚属首例。该案为体外胚胎的法律保护及司法裁判提供了有益借鉴。法院判决涉案的三家公司赔偿原告小壮壮生活费共计15万余元。

小壮壮还是一枚冷冻的胚胎时,爸爸志勇就去世了。志勇2015年和小文结婚,由于一直未能生育,2020年前后,经过商议,两人决定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做试管婴儿手术。夫妻二人与医院签署了医疗服务合同,医生提取了双方的精子、卵子,并将胚胎培育成功,冷冻在液氮罐里,等待小文身体合适时就做胚胎移植手术。

然而祸从天降。就在等待移植的这段时间,2020年7月3日下午,32岁的志勇因工伤突然意外身亡。经过几番波折,小文继续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做完了胚胎移植手术,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剖宫产下一名男婴,也就是小壮壮。

意外事故发生后,志勇所在企业协助家属领取了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以及侵权赔偿款共计154万余元。随着儿子小壮壮的出生,小文认为,这些款项当时并不包括儿子的抚养费,因此要求涉案公司予以赔偿,但涉案公司拒绝了。协商无果后,小文以儿子小壮壮的名义提起诉讼,索赔抚养费。由于案件触及立法空白,经提级管辖,2022年7月5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胚胎是人还是物?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首次摆在法官面前。早在2014年,江苏无锡法院就审理了全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案,在该案中,法院将冷冻胚胎定义为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认为胚胎具有生命的潜力,比一般的物具有更高的道德地位,应该受到尊敬和保护。

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也对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进行了梳理。法官发现国内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对于这个问题的观点比较一致,那就是冷冻胚胎具有生命的潜力,是介于人和物之间的一种过渡的生命存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表示,在司法实践中,首次对于死后辅助生殖进行的司法保护,应该说这个效果还是非常好的,符合民法典第十六条对胎儿保护的这样一个立法目的,以人为本,扩张了我们对于胎儿和胚胎非常特殊的一些法律上的概念的理解,通过这样一种非常人性分化的判决,实现了对儿童利益的保护。

视频:https://weibo.com/tv/show/1034:4 ... om=old_pc_videoshow
胚胎一直冷冻,他就是物。胚胎变成胎儿并出生,他就是人。
这个没啥异议啊!
我还以为讲什么呢,标题夸大其词。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追无涯,殆已~
不过咋说,这是法律保护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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