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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网民反映江秋莲诈捐,江秋莲求助捐款涉嫌诈骗与事实不符

本帖最后由 zyywt924398551 于 2025-2-13 23:10 编辑

中国新闻网
https://weibo.com/1784473157/Pe8g4muyR
【#官方通报网民反映江秋莲诈捐#】#江秋莲求助捐款涉嫌诈骗与事实不符# 2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联合调查组通报:针对网民反映江某莲求助捐款涉嫌诈骗以及涉及村干部王某杰等有关问题,前期即墨区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深入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即墨发布)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133697707016198
​​山东青岛即墨区联合调查组13日发布通报:



针对网民反映江某莲求助捐款涉嫌诈骗以及涉及村干部王某杰等有关问题,前期即墨区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深入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江某莲求助捐款是否涉嫌诈骗问题



经查,2016年11月3日江某莲女儿江某在日本遇害,江某莲多次往返日本参与诉讼。2017年3月3日,江某莲称为赴日本打官司,通过微博平台公布本人银行卡号和支付宝、微信账号发起求助,并通过“轻松筹”发起筹款(2017年3月13日“轻松筹”达到设定的30万元筹款数额后关闭)。2017年11月15日,江某莲在日本参与诉讼期间,通过微博平台发表声明,表示不再接受捐款。2017年12月20日,江某遇害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宣判。



经查,2017年3月3日至11月15日,江某莲通过上述四个渠道共收到“捐助”款项34815笔、人民币354.78万元。2017年11月16日至今,其上述银行卡和支付宝、微信三个渠道共收到“捐助”款项5363笔、人民币57.05万元。2017年3月以来,江某莲往返日本参与诉讼及处理女儿江某后事等支出人民币122万余元,法律服务费用支出人民币153.64万元,向社会捐赠人民币89.73万元。



根据核查情况,江某莲在其女儿遇害后多次赴日本参与诉讼。2017年3月3日至11月15日,其以赴日本打官司为由在网上发起求助捐款,没有虚构求助信息、隐瞒真相。2017年11月15日发表不再接受捐款的声明后,其收到的相关款项属于赠与。综上所述,反映江某莲求助捐款涉嫌诈骗与事实不符。



二、关于江某莲名下关联企业及涉税问题



经查,江某莲共有2家市场主体,其中1家已于2024年12月16日办理注销。该2家市场主体自办理税务登记以来,每季度均进行申报,未发现涉税问题线索。



三、关于江某莲使用POS机代刷套现问题



2014年10月,江某莲在某小区经营某超市;2016年5月,将超市转让给他人经营,未办理工商过户手续;同年6月,实际经营人以超市名义办理POS机用于超市经营,江某莲未使用此POS机代刷套现。



四、关于江某莲获得王家官庄村回迁房问题



经查,1997年,王家官庄村因拖欠施工方王某进工程款,用该村一处建设用地抵顶,后王某进陆续分块对外转让。2000年,江某莲购得其中一块,并于2006年建设平房自住。



​2010年,王家官庄村实施旧村改造,江某莲按政策获得两套回迁房,一套自住,一套获补偿款47万余元。



调查过程中,发现在上述土地流转使用过程中,王家官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王某智、村委委员王某杰、村委工作人员王某辉等人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五、关于江某莲侵占“五保户”黄某显宅基地及地上附属物,以及隐瞒另育有一子等问题



经查,黄某显系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大龙嘴村人,非五保户。1997年前后,黄某显因单身、无子女,认其本村隔壁邻居王某勤为干儿子,并与其口头约定,由王某勤为黄某显养老送终,去世后所住房屋归王某勤所有。因黄某显长期在外居住,将该房屋交王某勤看管。2007年10月,黄某显病亡,王某勤将其安葬。2018年,王某勤将该房屋翻新重建并居住至今。反映“五保户”黄某显宅基地及其地上附属物被侵占问题不属实。



经查,2007年,时任环秀街道王家官庄村村委会主任王某杰与其妻子张某云违反当时计划生育政策,张某云借用江某莲身份证住院生育一子,该子落户江某莲名下,实际一直跟随王某杰和张某云生活。网民反映江某莲另育有一子与事实不符。



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杰存在违纪问题,已暂停其履行职务,并对其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街道原计生部门、区人民医院有关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张某云借用江某莲身份证生育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六、关于王某杰为职业放贷人问题



经查,网传含有“王某杰为职业放贷人”字样的图片,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原告高某上诉的陈述内容,不是法院查明确认的事实。因高某与王某杰有不当得利纠纷,高某曾向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0月即墨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高某诉讼请求。后高某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歌妈妈这是被什么盯着不放了啊?对方这是打算炒作一番再吃人血馒头?幸好官方立马查清楚了!
本帖最后由 塞北西南月如霜 于 2025-2-13 23:54 编辑

这是倒查二十年,也没有发现江老师有问题,这是多恨江老师啊!就是与她有关联的人给搞了,让她众叛亲离,主打一个搞不死你,搞死你朋友亲戚的意思啊!调查组真是认真负责全给搞清楚了啊!山东出来多少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就需要他们这样的调查组,加油!
这是个阳谋啊!但也澄清了给江老师泼的那些脏水!人家确实表里如一,认认真真做人做事,估计那些喷子应该跳不动了
这种阴暗小人令人作呕
微博上有个叫陈岚的,真是咬着不放。
后来很多up跟,还有个防疫博主,林布里——我取关了,乌烟瘴气,简直给防疫人丢脸,就这认知水平,还把防疫做成了带货,同样带货的三个老爸实验室早就取关了,跟三个老爸实验室相关的应该有三对夫妻。
好恶心人家孩子死了 想吃绝户吗
新买的无烟烛台还挺好。
插播一句感慨:要是那些涉及公权力的事件调查报告也有这么清晰详尽就好了)

通报一共涉及六点,我用大脑智能帮大家总结了重点:

1.江秋莲累计获得捐款411万,用于处理女儿江歌后事及诉讼事宜支出275万,向社会捐赠90万,略有结余,但不存在骗捐情形。

2.江秋莲的公司(用于经营自媒体)未发现税务问题。

3.其不存在用POS机代刷套现问题。

4.其因拆迁获得回迁房及补偿款合理合法。

5.对其侵占同村五保户宅基地的举报不属实。

6.江秋莲曾借身份证给同村妇女用来超(当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子并落户。江秋莲在户籍上有个儿子属实,但孩子不是她生的,也不是她在养。

前面5点涉及公共利益以及涉嫌违法犯罪,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出面调查公布实情是合理的。但这第6点,属实是令人费解:

网民们是出于八卦和私仇关心江秋莲有没有隐瞒生育一个儿子,你们作为政府掺和进去算怎么回事呢?查了也就算了,还把调查结果公布出来,有没有考虑过市民的隐私权益呢?

要说江秋莲在这方面也是真的惨,一个人被计划生育伤害了两次:

第一次,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缘故,只有江歌这一个女儿。女儿因刑事案件被害之后,她就陷入了孤苦无依的境地。中年丧子(女),也是中国超百万失独家庭共同的遭遇和困境。

第二次,还是因计划生育政策的缘故,江秋莲当年助人解困的做法,在多年之后成了网民持续不断攻击、羞辱她的“把柄”。

世间悲苦,莫过于此。

其实真要说起来,江秋莲当年借身份证给同村人“超生”的做法,在全国各地都是普遍存在的,我自己所知道的就有超过3家。当然,相关政策一天没有平反,你打死我都不会把这些姓名说出来。

这种无奈的做法,在真实世界中普遍都是被理解、被同情的,当年有人愿意顶着风险配合这些做法的,也都会被当成善举、义举。

地方政府部门现在要去追究当年的“计生违规行为”个案,我个人是坚定反对的。有些网民以此为把柄去攻击辱骂江秋莲,我个人是坚定反对的。

当然,我个人并不喜欢江秋莲攻击性很强的公共表达风格,不赞同她在处理女儿后事与诉讼中的某些做法,但这些都与我无关,也与公共利益无关。

我所关心的是,一个失独的母亲,不应该再因当年计划生育政策的遗留问题而受到攻击羞辱,这是不人道的,更是助纣为虐的。

祝愿江秋莲早日从女儿去世的痛苦和绵延不绝的余波中走出来,做回江秋莲自己。
应该把这些诬陷她的人都告了。太恶劣了
计划生育这个问题,看报告里说,是处理那个违法生育并且作假的人,还有当年的政府经手人,对江妈没有处罚。。。感觉还是合理的。。。当年公职人员明确规定,违法生育是要开除公职的,他们钻空子本身就是违规操作。现在既然有人反映,那就没法糊涂过去了。

不过,网民的记性还真好,我一直以为网民的记忆就是鱼的记忆。不知道是谁,一直咬着江吗。能持之以恒的一直咬着,这个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江妈利益相关人,而且是重要利益;二,有钱来委托做事。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倒着查都只能证明江妈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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