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转载,关于《这个电影我穿过》人贩子洗地这个问题,某网友进行了详细分析:很长的分析,以及此书“真爱”粉就别看这一楼了,我怕被你们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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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篇“打拐”文是怎么让读者爱上人贩子的? 打分:0 [2017-03-08 14:48:31] 所评章节:1
前因:
《这个电影我穿过》被指洗白人贩子,部分粉丝为了洗白《这个电影我穿过》,便在论坛和微博强行拖了江南的《龙族》、富坚义博的《全职猎人》、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和《嫌疑人X的献身》、J.K.罗琳的《哈利·波特》、电视剧《汉尼拔》、《绝命毒师》、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烈日灼心》……甚至还有世界名著如雨果的《笑面人》、司汤达的《红与黑》、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下水。
忍无可忍,遂出此文。
以此拙作,分析一下读者为什么不认为以上作品在道德导向上有问题,以及《这个电影我穿过》为什么不能与它们相提并论。
因篇幅所限,仅分析三本: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富坚义博的《猎人》,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以这三本作为对比参考。
【一:不可以写职业有争议的男主角吗?】
对比对象:《这个杀手不太冷》
先让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男主角职业有争议,甚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那就不可以写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但既然要写争议人物,那么在人物的设定上就应该格外用心。
让我们先看看《这个杀手不太冷》,男主是个杀手,但这个说法其实并不准确,如果你仔细看这个电影,你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清道夫”。
清道夫是什么?是黑帮处理黑帮事务时所雇佣的杀手,换句话说,这个男主所做的,是黑吃黑的活计。
清道夫这个身份,首先就为男主在读者那里减少了许多扣分点,毕竟在普罗大众的心目中,黑帮人士内部厮杀→黑帮死了也就死了→杀黑帮的杀手总比滥杀无辜的杀人狂好。
男主还有一个原则:不杀女人,不杀小孩(No women.No kids.)
一个杀手,不伤妇孺,这简直有点侠盗佐罗的风范了啊。而且编剧还不是让他空口说这个口号,还通过开场的情节,他利落地入室杀死某黑老大及其保镖,却一言不发地放过了黑老大的情妇,让所有观众看到了这一点。
里昂虽然是一个清道夫,但他是一个有底线的人。
而《这个电影我穿过》是怎么设定女主的“父亲”曲老大的呢?
身份:人贩子。人贩子这一行业在我国简直是人人喊打,逼格极低,用论坛一妹子的话来说就是“就算是萌反派吧,别人问你喜欢什么反派,你说你喜欢一个人贩子,这话说出来丧不丧啊。”
曲老大不只是一个人贩子,他还是一个采生折割的人贩子。拐卖小孩子,把他们弄成残疾畸形,然后编成马戏团到处卖艺。作者给他在文中安排了一个情节,让读者更加直观地感觉到了他的恶——让他活剐了一个被拐女孩的手臂。
一个残虐小孩的人贩子——读者的恶感简直都要突破天际了。
那么,接下来就要进入关键环节了:作者是怎么让读者爱上这样一个人贩子的?
《杀手》的杀手里昂,编剧是这样设置的:他是一个寡言但内心温柔的人:言出必行,立下原则一定遵守;有点可爱,会喝甜牛奶;每天给绿叶植物浇水擦叶子还搬植物去晒太阳;会说一些很有人生哲理的话(玛蒂尔达问他“生活会一直这样艰难吗?还是只有小时候才这样?”,他回答:“总是如此。”);救下了其实并不很熟悉的邻居家的小女孩,并且教导她、陪伴她、帮助她,和她一起销毁毒品,为救她孤身闯入警局(这部电影里有个参与贩毒的渎职警察,他是最大反派,道貌岸然,嗑药成瘾,眼都不眨地杀了女主角全家包括她四岁的弟弟),许诺要金盆洗手和她一起去过更好的人生,最后为她而死。
而《电影》的人贩子曲老大,作者是这样设置的:
他拐卖其他的孩子,并且不顾孩子的哀求,将女孩的双手活剐到肘部以下只剩白骨,为什么呢?因为她碰了他的女儿。
他强行将孩子们伤害致残,包括腐蚀掉他们的皮给他们裹上狗皮和鼠皮,把他们从人变成了唱歌犬和鼠人,为什么呢?因为他要这些怪物组成马戏团来为他赚钱,他要攒钱给他的女儿过好日子。
……
在作者的情节设置下,这个人贩子通过伤害凌虐其他的孩子的方式,来体现他对女儿的爱。于是他所有的恶行都蒙上了一层“爱”的色彩,让读者忘记了他穷凶极恶的人贩子身份,记住了他是多么“爱”“女儿”的一位父亲。
不得不说,这种“对其他所有人都冷酷无情,唯独对某个女性温柔小意”“负尽天下人,只爱你一个”的设定,非常戳中某些读者的萌点。
某个推文po的言论非常好的证明了这一点:“曲老大拐卖儿童,把他们弄残疾,让他们表演杂耍,但对女儿有求必应,这样的爸爸好苏啊!”
作者以刻画忠犬暴君的手法去刻画一个忠犬人贩子的时候,就必然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说到底,写忠犬没问题,写人贩子也没问题,但作者用刻画正面人物的手法去刻画一个忠犬人贩子,问题就很大了。
以及,其实这个作者所写的父女关系并不是许多粉丝口口声声所说的“父女情”。
因为女主角,她是个穿越者啊。
有个情节设置得尤为尴尬,那就是在女主穿越后,第一个看出来她不对劲的,其实是一个和她相处没多久的被拐男孩。他对女主说“你好像什么都不相信……你根本不相信你是曲宁儿”。而女主到这时方才恍然大悟,开始扮演人贩子女儿这个角色。
试问,连一个其实没见过女主几面的小男孩都看出来女主不对劲了,一个爱女如命的父亲,居然什么都没有发现?
……这就非常的尴尬了。
一个其实并没有粉丝吹嘘的那样“爱女儿”还专挑小孩残害的人贩子,和一个有原则不伤妇孺有情有义的杀手比起来,哪个更有底线?更不容易触犯到普罗大众的道德?
不言自明。
【二:梦魇殿下有没有丑化受害者?】
答案:有。
如果仔细分析一下《这个电影我穿过》,很容易就会发现,第一个世界的人物设置是非常有问题的。
女主角在作者的设置下是一个【纯洁无暇甚至心地善良的无辜者】形象,而且这个无辜的正面角色还站在人贩子的立场上。人贩子是一个【只在乎“女儿”的忠犬总裁】——不要说什么父女情,认不出女儿换人就不要扯什么父女情了,这个角色的人物定位就是忠犬。
那么主角组变成了人贩子父女,反派是谁呢?
反派是受害者——那些被拐卖被残虐的孩子。
这个情节设置异常精明,精明得非常恶毒。为什么这么说?
对比对象:富坚义博的漫画《全职猎人》
《猎人》里也有受害者,酷拉皮卡,一个聪颖而善良的金发少年,他是窟卢塔族的遗孤,他这一族的人情绪激动时候眼睛就会变成血红色,盗贼团伙幻影旅团因此屠光了他们一族,挖光了他们的眼睛。
酷拉皮卡背负着仇恨前行,然而他并没有被仇恨扭曲心性,在与幻影旅团无关的一切事宜上,他都是冷静理智的,而且非常重视朋友。富坚义博将他设置为主角之一,前期着重刻画他和小杰奇犽雷欧力的友情。
当他终于有机会面对仇人幻影旅团的时候,他是怎么做的?
富坚义博笔下的情节可以看出这个角色本质上的高尚:
酷拉皮卡与旅团成员对决时,是一个人呆在旅馆房间等他来的,没有带一个同伴,因为不想拖累别人。杀死窝金之后,他没有笑,而是面无表情地给窝金挖了一个坟墓,把他好好的埋葬了。幻影旅团抓了他的同伴,他便放弃杀死已经抓到手里的强盗头子——他最大的仇人——选择交换,将同伴的生命放在个人的仇恨之上。
看着这样的情节,读者很容易感觉到,如果没有被幻影旅团屠杀全族,他本来应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少年,即使背负着仇恨,他依然是个很美好的人。
梦魇殿下是怎么设置《电影》里的受害者呢?
脸谱化,丑化。
被人贩子活剐了双手的女孩,被她塑造成一个欺软怕硬(比起恨人贩子更恨女主)、一朝得志就往死里迫害女主(提议对女主也进行采生折割)的恶毒女配。
救了所有被拐儿童的小英雄,在她笔下,利用同伴逃脱,害得同伴一个被杀一个被剐手;故意接近女主,利用女主的善心,害死了她和她的父亲。
被拐卖的孩子们,作者先以一种卖萌的笔法写他们把给了他们点心的女主当菩萨,想方设法讨好女主←这本该是一个非常悲惨的剧情,然而作者却将其处理出了女生寝室夜谈会YY男神喜欢自己的轻佻。
有这样一个细节,被人贩子拐来的孩子里有一个富商的儿子,他殴打女主时候说了一句话“我家是海商,我以前吃燕窝鱼翅,吃一碗倒一碗”——可能有读者并不能理解这是多么丑化这个富商儿子的一句话,燕窝鱼翅吃一碗倒一碗本质上是嘲讽底层农民YY上流社会生活的一个梗,和“东宫娘娘烙大饼西宫娘娘卷大葱”“皇后娘娘的柿饼子”一样,是一个非常嘲讽非常low的梗。作者为他安排这样一句台词之后,这个被拐卖的富商公子顿时显得愚蠢又可笑。
而孩子们复仇场面,是作者情节设置的最恶毒之处。
酷拉皮卡的念能力有个制约,就是他如果对旅团以外的人使用这个能力,他就会死。
而《电影》是如何设置的呢?
孩子们试图当着曲老大的面,凌虐【无辜而善良】的女主角。
善恶在这一刻反转了。还配上女主作为人贩子女儿对受害者说,“我给了你吃的”,受害者不但不驳斥她“那都是我们的血肉换来的”,反而露出了心虚的表情时,这个情节,便会让读者的感情天平倒向人贩子父女。
人贩子把人变成了鬼,然而这里的情节设置却让人觉得受害人太坏了,女主抱着人贩子哭诉“爹!他们说我丑!他们打我!”更加加重了这一印象。
读者看了这样的情节,攻击受害人“渣”“忘恩负义”“坏”……不是很正常的么?
有人说那场女生夜谈会一般的“被拐儿童讨好小姐的夜谈会”是因为受害儿童在高压环境下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然而这不合理。如果那些孩子真的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那么即使是在被解救之后,他们也不会去报复女主,反而会感激她,保护她。就像斯德哥尔摩的人质为了保护劫匪甚至攻击警察一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人贩子绑了一个军阀家的三小姐,还活剐了她的手,这个人贩子的结局居然只是被烧死……军阀没剥他的皮把他做成唱歌犬,他和他女儿死了以后也没动别人,他的忠仆也是因为要买棺材给他收尸才被杀……
……这军阀其实是做慈善的吧?明清律法还规定采生折割者凌迟处死从犯斩首妻子家人不知情者流放两千里呢。这军阀比律法都温柔啊……
用写忠犬暴君的手法去写人贩子,用写小人反派的手法去写被拐儿童,作者评论区那一片触目惊心的“人贩子好苏想嫁,受害者好坏求虐”的评论,作者当然应该为之负责。
【三:人性复杂,黑暗残酷可不可以写?】
当然可以。
可是《电影》这文根本够不到人性复杂和社会黑暗的这两个词啊!
不是一个人物有善恶两面就叫人性复杂了,也不是以猎奇的手法写几个孩子的惨况就叫社会黑暗了。
许多年前我曾经在《儿童文学》上看过一篇纪实文学,是韩青辰所写的《蓝月亮,红太阳》,是一个叫李野的女孩子的故事,她曾经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擅长打架子鼓。但是她不幸遇到了劫匪,被砍了好多刀,脸毁了,手也毁了。从此不能再打架子鼓,出门必须戴口罩。有一次她去饭店吃饭,一摘下口罩就吓哭了一个小孩子,小孩子指着她对妈妈说,那个人怎么那么丑啊!而小孩的妈妈瞪了她一眼,说,长得这么丑干嘛出来吓人啊!李野抱起包灰溜溜地离开了饭店,出了门才敢哭。
而《电影》的受害人们,只会迎来比李野更加凄惨的人生。
鼠人和唱歌犬是活不了两年的,因为一定会感染腐烂。大头娃娃连走路都要人抱着,不会有自理能力。双手被剐的军阀小姐,即使子孙满堂,也无法逃避他人千奇百怪的目光。更不要提被残酷地虐待之后,他们的身体会留下多少后患病痛。
而他们的家人,在看到他们的时候会有多么痛不欲生的反应?
这才是值得大书特书,最能反映社会黑暗的地方。可作者写了吗?没有。
这是人贩子最大的罪孽所在,作者却轻飘飘地将它略过了,还让人贩子扬言要报复受害者全家。
最大的黑暗都不写,那就不要碰瓷“黑暗现实”这个词了。
再来谈谈女主角。
对比对象:东野圭吾的《白夜行》
首先,我不明白,为什么女主一个受了十几年现代教育的人,仅仅因为穿越了一段时间,就能认一个变态到能把活人剥皮做成狗的人贩子做爹?而且真情实感发自真心?还对他说谢谢你这么爱我?人贩子爱的不是他自己亲闺女么,有你一个穿越者什么事啊???
再来谈《白夜行》。《白夜行》的男主桐原亮司的父亲非常爱他,但他是一个恋童癖。桐原亮司作为被他父亲所爱着长大的男孩,看到他父亲在强暴一个小女孩的时候(不要说买春,十二岁的女孩,卖春和强奸没有区别,这句话是小说原文),他做了什么?
他捅死了他父亲。
之后他舍弃一切去做那个小女孩唐泽雪穗的影子,不仅是因为他爱她,也因为他愧疚。
而作为人性复杂的代表唐泽雪穗,则非常的典型,她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她经历过地狱一样的童年,也不断用相同的方式把人推下去。她既有高雅的表象,又为了体面的活下去不择手段(欺诈、杀人、教唆强奸、拍受害人裸照)。她既把桐原亮司当作唯一的太阳,也在他死去的时候扭头而去,“她一次也没有回头”(小说原文)。
重点是,即使她是女主角,但作者的写作手法是欲抑先扬,先塑造她的美丽、有礼貌、聪慧,然后再一步一步揭下她的画皮暴露出她残酷而丑陋的本质,读者在得知她所有的真相之后,会失去对她的一切好感度。
可以说,唐泽雪穗如果没有和桐原亮司这种枪虾和虾虎鱼式的关系,没有桐原亮司对她予取予求的付出与牺牲,单只有她一个人,那她揭下画皮之后并无魅力可言。
而唐泽雪穗和桐原亮司的关系,读者即使觉得动人,也不会认为它美好。因为这段关系伤害了许多人,并且作者毫不包庇地将那些伤害刻画的清楚明白。
而《电影》对曲老大的设置恰恰相反,是欲扬先抑。先写他是个人贩子,再刻画他是个好爸爸。在结束时不仅没有强调他过往的罪恶,还给了他一个悲剧英雄式的末路,极力渲染悲情气氛。甚至让女主在现实世界为他的死流下眼泪。
说到这里,再来谈一谈《电影》这文最为读者所诟病之处。
就是女主角在现实世界认曲老大做爸爸这件事。
讲讲道理,一个人贩子,死后永不超生也就算了,你作者居然让他和女儿相认,让他心灵上得到安然和满足……还让他作为长期配角甚至男主预备役出现……
你这情节设置真的是偏心偏到没边了。
此处以被书粉拉下水的东野圭吾的另一本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为例。
X的男主为了替女主脱罪,杀了一个无辜的流浪汉。作者是怎么处理的?
女主自首,男主牺牲一切的付出全部白费,然后他杀人该受的法律惩罚还是得受,结局是他什么也没有,还要把牢底坐穿。
【总结】
写完这篇分析之后,我觉得作者还真不一定是诚心想洗白人贩子。
她只不过是特别喜欢“对所有人都冷酷无情唯独对我温柔小意”“负尽天下只爱一人”这种忠犬暴君类型的男人,所以把人贩子也写成这个类型了。
而她的笔力实际上只能写好“忠犬暴君”和脸谱化的反派,驾驭不了拐卖人口这么黑暗深刻的命题,更写不来人性复杂。越级挑战的结果就是读者回过味以后疯狂反噬了。
用正面人物的手法写人贩子,用反面人物的手法写受害者,就是她最大的问题所在。
这个作者确实是应该对评论区的失控舆论负责,因为正是她这样设置了情节,读者才会爱上人贩子。
PS:请书粉不要攻击我对网文要求太高,用白夜行、猎人、这个杀手不太冷级别的去对比网络小说——毕竟,是你们先越级挑战的。
————作者风间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