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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一男子强奸11岁养女长达四年被批捕

2012年1月16日,贵州省遵义县乐山镇居民王某因涉嫌强奸其养女小花被遵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了解,受害人小花年仅11岁。

小花原是一名弃婴,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其妻子11年前将其收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花在王某家人的照顾下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看着小花一天天长大,一个罪恶的念头在王某脑海中闪过,就是要以小花为对象发泄性欲。因妻子均在家,王某一直未找到机会下手。

2007年6月的一天,见妻子外出赶集采购生活用品,家中仅有王某和时年年仅7岁小花,王某终于找到了机会,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小花,他采取用钱、糖哄骗和威胁手段,强行脱掉小花的裤子实施强奸。自此之后,只要妻子不在家,王某就会故伎重演对小花实施强奸。至2011年12月21日案发,王某对小花实施强奸已长达4年之久。

遵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多次采取用钱、糖哄骗和威胁手段强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其作案手段极其恶劣,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逮捕必要,遂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王某。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王某执行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2012年01月18日 10:43   来源:正义网  贵州1月18日电 (通讯员 陈坚)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20118/5475697.shtml
农民给妻女下安眠药   强奸妙龄继女未遂被判四年  



  继父在继女饭碗中投安眠药欲行不轨,继女惊醒反抗强奸未遂。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杨某义有期徒刑四年。

  怀远县双桥集镇农民杨某义14年前妻子因病去世后,和离婚后带着5岁的女儿的农民张彩霞结了婚。婚后杨某义对妻子和继女不错。随着时光的推移,继女已长大成人并参加了高考。杨某义望着成年的继女动了不轨之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28日18时许,被告人杨某义在家吃饭时,在其养女张莹莹和妻子张彩霞的碗中投放安眠药。后被告人杨某义趁张莹莹昏睡之际,进入张莹莹的卧室,压在张莹莹身上欲行奸淫。张莹莹被惊醒后呼喊、反抗,被告人杨某义遂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投放安眠药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因此,作出以上判决。




2012年01月17日 10:22:51     来源: 光明网   (通讯员 宋海灵 沈洪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1/17/c_122596004.htm
天啊,太重口了受不了==
这都什么事啊,天朝越来越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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