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11”恐怖袭击中遇难的华裔遗孀董太太因白人律师错误递交移民申请类型,导致移民局长时间没有批准绿卡申请,最终于2007年以超过申请时间期效驳回董太太的绿卡申请,并要求董太太在2009年4月离境。代表律师海明表示,移民局不能因为律师的错误,而剥夺董太太的合法权益,而且她还是“911”遇难者的遗孀,海明决定帮助董太太讨回合法权益。
董太太说,她和丈夫于1998年12月结婚,丈夫来自中国广东,在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中去世,当时丈夫正在世贸中心78楼上班。丈夫去世后,她找到卡斯特罗(Walferdo Castillo)律师办理绿卡,先后交了1.8万元律师费。因丈夫是因“911”恐怖袭击而去世的,她应该作为遇难者的遗孀来办理绿卡,但是卡斯特罗律师却以丈夫为主申请人,为她办理I-130亲属移民。她迟迟没有收到移民局的通知,到了2004年还有任何消息,最后才发现律师递交了错误的申请,她应该属于I-360自我申请移民。
董太太还说,因为律师错误递交申请,致使自己长达近九年没有合法身份,同时丧失了很多“911”遇难家属应有的福利,只能靠一个兼职工作勉强度日。她现在最希望的就是移民局能够了解自己的遭遇,不能因律师的错误而使自己得不到应有的权利。
负责帮助董太太代理该案的海明律师说,当我们发现董太太原来的律师卡斯特罗递交了错误申请,于2007年帮助董太太以“911”遇难者遗孀的身份向移民局递交绿卡申请,但是得到的移民局的答复是:“911”遇难者遗孀申请绿卡的有效期为2001年9月11日到2003年9月11日,现在已经超出了时间期限,移民局不再受理遇难者遗孀的绿卡申请。
海明还说,美国的移民法律有非常详细严格的条款,但每条法律下也都有例外条款,我们现在只能状告董太太的律师卡斯特罗和移民局,不能把律师的错误让“911”遇难者遗孀来承担。同时移民局也存在惩罚“911”遇难者遗孀的嫌疑,剥夺了“911”遇难者遗孀应有的权利。
海明最后说,现在希望状告卡斯特罗律师错误递交导致董太太的绿卡长时间没有批准,也要向移民局证明这不是董太太个人的错误,希望移民局以特例案件给予董太太绿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