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爲自己善後 簽卸任總統保護法
加國無憂 51.CA 2013年1月12日 17:06 來源:中國日報網 [ 加大字體 | 縮小字體 ]
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總統奧巴馬當地時間1月10日簽署《2012前總統保護法》,該法案生效後,美國所有卸任總統及其配偶都将受到美國特勤局的終身保護。
《2012前總統保護法》最初由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衆議員特賴 高迪向議會提交,于去年12月獲得美國國會參衆兩院通過。根據該法案,1997年1月1日之後當選的總統及其配偶都可終生享受特勤局的終身保護,前總統的未滿16歲的子女也将受到保護。不過,如果總統配偶再婚的話,對配偶的保護将終止。
該法案10日經奧巴馬簽署後正式生效,第一個受益人是前總統小布什,而第二個受益人則是4年後卸任的現總統奧巴馬本人。
事實上,早在1965年,美國國會就立法授權美國特勤局保護卸任總統及其配偶,直到其死亡爲止。但是,美國國會于1994年通過一項新法案,規定1997年1月1日以後就任總統的,卸任後保護期限限制爲10年。根據這一法案,同樣是前總統,克林頓可以獲得終身保護,而小布什及其以後的總統就隻能獲得10年的保護。當時的國會議員們認爲,将保護期限定在10年之内,可爲聯邦政府節省數百萬美元的開支。
美國媒體報道說,此次國會改變立場支持恢複對前總統的終身保護,主要是“考慮到全球性恐怖威脅不斷增加的現狀”,多數議員們認爲“在充斥危險的世界中,對前總統實行終身保護是必要的”。 51.CA
但是也有人對這一法案提出異議,認爲前總統們根本“不差錢”,卸任後完全有經濟能力雇傭私人保镖,而不必花費納稅人的錢。1974年辭職的美國前總統尼克松在1985年就主動放棄了特工保護,他是首位也是迄今爲止唯一一位這麽做的美國前總統。
據悉,聯邦特勤局是美國專門爲重要領導人、來訪别國首腦提供保護的聯邦執法機構,隸屬于美國國土安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