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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外媒采访就是卖国贼?

原题:P民也配“卖国贼”!


    卖国贼,在《百度百科》的词条里是出卖祖国的叛徒,专指坏人;而叛徒则有两种解释,一则是试图谋反而成为亡命之徒的人,二则是一个背叛或抛弃他的事业、宗教、政党或朋友的不忠诚的人。

  现代史上除了汪精卫、陈公博和周佛海等日伪时期的“头面人物”,可以说,从小到大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卖国贼”!

  然而,事有凑巧,今天猛然间发现《网爆陕西镇坪打标语辱骂被强制引产孕妇一家》一文。据散见各大媒体的消息称,“6月24日,网友在微博爆料,称陕西镇坪政府组织大批水军,在被强制引产孕妇家门口挂横幅标语,称邓家接受日本媒体的采访是卖国贼行为,并对孕妇家属邓吉彩进行人身攻击,称其不久将会以黑马的姿态打入日本AV市场。”

  “卖国贼行为”笔者不甚了了,但是“称其不久将会以黑马的姿态打入日本AV市场”倒是让人贻笑大方。从我们所知道的古代到时至今天的和谐社会,哪一个能够举出“卖国贼”竟然会沦落到AV的境地。由此看来“辱骂”的成份当然不在话下了。

    据称“强制引产”已成强弩之末,各大媒体“正义”之声业尽尾声,此事件本该告一段落。可是,竞“有好事者船载而入”弄得黔的秩事一转身碰到了西北的劲风,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声讨“卖国贼”的闹剧。之所以称之为闹剧,其一,政策好像是允许生,其二是没有钱不让生,其三是似是而非的八卦,但终究是“严重违反了政策”(可以生,但引产了)。


  祸根在钱,而非人祸?

  可是,如果从头缕起来,一是政策的执行监管应该与钱没有关系?!二是计生的跟踪排查应该与钱没有关系?!那么,“敌人”,不,应该是其时的“准卖国贼”是“狡猾的”,“刁钻的”,甚至是“贪财的”,骨子里甚至是“卖国的”。坊间对于妊娠有“七活八不活”之谓,那么,七个月大的胎儿,打了!!并且是在“严重违反了政策”的“基本属实”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你会在这个为人父母恸哭的当口听到I Love My Motherland——的嚎叫吗?!

  人权,应该包括基本的生育权,尤其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如此,“卖国贼”的封号便一清二楚了。同理,“卖国贼”何以“卖国”,仅仅是“接受日本媒体”的采访?——那么,是谁让“日本媒体”堂而皇之地蜂拥而入的?!

  如此“卖国”且为“贼”者,应该“痛扁”才是!还找什么自行车!

  梁山好汉很多年,水军也有上岸时。

  混淆了是非,事与愿违,还谈什么实事求是,再则让个P民充当“卖国贼”不觉得理亏,还扯出什么AV之类的时髦语!“黑马”之类的风凉话!

  网称,“井”字横竖是个“二”!与P民无关。


  【补记】资讯纷繁,传言谣言谎言,只要上得网媒,或经核准,又有照片为证!宁信其无,但挞其有。或“因为大侮蔑也须有胆力”,只是这“卖国贼”消声匿迹又凭什么沉渣泛起,如不是,还是少用些类似爱国的词条,多些实事求是的报道。

   


2012年06月26日 08:13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曹希东
http://news.ifeng.com/opinion/so ... 26/15558357_0.shtml
……,我一直觉得丁点小事都能吵起来是中国的国粹,并深以为豪,这样无视一种人情味不是吗?
7个月引产,简直就是杀人啊
说白了,就是当地政府自己混蛋残忍无人道底线,犯了事情知道会追究责任,怕追究,然后找个借口加在无辜的人身上,给自己找开脱。

事实是,赶出这种七个月引产,毫无人道,为了钱、为了贪污公款把良心都喂了狗的人渣干部,才是真正让中国在世界上丢脸的“卖国贼”!

典型的做贼的喊抓贼。

同时,不排除有外国人新闻作家,或者美分党拿了钱,故意把话题往“爱国”和“卖国”上引,借此打击中国的爱国人士,让国人以后难以在“爱国”这面旗帜下形成凝聚力。

但不管如何,最根本的,是那些为了钱7月引产的人渣豺狼计生办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是真正的蛀虫,是危害中国方方面面真正的罪人,纯粹的“卖国贼”!这些人的存在,除了危害中国,没有一毛钱的用处,当猪宰了,都嫌他们这种人的肉臭!千刀万剐人都赎不了他们的罪!以后碰到这种人上家门勒索,就该随身带着菜刀,砍死他们一个是赚了,砍死一顿,是为民除害!
当矛盾在内部解决不了时,把它引向外部是最常用的解决办法。法西斯就是这样干的。
本帖最后由 十二风雷 于 2012-6-26 04:44 编辑

回复 5# 阿格莱亚


    整个社会也好,中央政府也好,没有那么不清醒,更不会那么愚蠢被骗。

主要还是地方政府的贪官污吏,是怕承担罪责,故意炒作这样的话题,将焦点模糊。

法西斯的话,要整个社会达成排外的共识,中国,还不到那份上。

如果真有天法西斯了,也不坏,军政府的话,像德国对外强硬也不坏,只要去掉种族清洗的部分,那在历史上留下的污点真是永远都洗不掉了!

不过,如果是对日本的话,另当别论。
无奈。作为一个民二代穷二代,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只能上网发发牢骚而已。
不是这样子啦,当年领来一个未满十六的外来妹,是谁帮着办的结婚证?未满十七又生了孩子,是谁帮着上的户口?现在又想要儿子又不想给钱,签字同意引产,然后摆尸体拍照,砸掉帮过他的人的饭碗,为更高的赔偿金额绑架舆论借力外媒,这样的行事方式在公知界行得通,在农村就是行不通。
而且一面利用潜规则获益,一面发现自己生的是女儿立马打掉摆拍,在获得赔偿后又找外国媒体想得到更多,我觉得这家子都有问题。
签名被屏蔽
不是这样子啦,当年领来一个未满十六的外来妹,是谁帮着办的结婚证?未满十七又生了孩子,是谁帮着上的户口 ...
黑猫一只 发表于 2012-6-26 07:11


这个回答很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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