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适用婚姻法最新解释的离婚案判了 LG首付16w拿走120w房子
离婚
妻子要求获得1/2财产和5万赔偿费
阿峰(化名)和阿芳(化名)都是30多岁,湖北人。
阿峰早年从老家来北仑打拼,在一家私企做到技术主管,收入丰厚。
2007年,阿峰和女友阿芳登记结婚后,阿芳也跟着到北仑来,就在两人登记前一个月,阿峰买下婚房,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当时房子总价49.9万,首付16万。
在外人看来,这是个和谐美满的新宁波人之家,但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
)阿芳说,婚后没多久,就有一个自称阿峰前女友还跟他同居多年的女人跑到家里来闹,要阿峰赔她10万元“青春损失费”。阿芳一直对这件事感觉不舒服。
* 她还说,阿峰脾气不好,经常为了点小事打她耳光、踢她。
去年,阿芳曾起诉到北仑法院要求离婚,后经调解撤诉。从此两人分居,互不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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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m) T" A5 H8 G- {/ `2 F 上个月底,阿芳再次起诉,这次,她除了要求离婚,还要求阿峰赔偿5万元,理由是“家庭暴力让我身心严重受伤”。至于财产方面,她要求分到两人房子、车子的一半。现在,这套房市值已升到一百二十来万。
此案涉及2条婚姻法新解释
近日,法院开审此案。
阿峰戴眼镜,文质彬彬,很难让人把他和家暴联系在一起,当然,他对此也是不认同的。
“我同意离婚。但有一点我要说明,我和阿芳吵架是有的,但绝对没有家暴,就是在气头上打了她一拳,不重的。反而是她,有次居然拿电话砸我,还抓破我脸……”
阿芳从椅子上“嚯”地站了起来,“你乱讲!”
阿峰的音量也明显加大。
阿芳说,婚前,她给过阿峰3万付房子首付,后来按揭也是两人一起还,应该和婚后买的车子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对半分。
这回轮到阿峰激动了,“分车没问题,房子明明是我婚前买的,在我名下,什么叫一人一半?不过婚后一起还的按揭,我同意补偿一半。”
昨天,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还小,阿芳又有抚养意愿,判决由阿芳抚养,阿峰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车子归阿峰,由他补偿阿芳6万。
婚姻法最新解释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争议最大的房子,法院依据新解释第十条判决归阿峰所有,尚未还清的贷款也由他承担。虽然阿芳提出曾出资付首付,但缺乏证据,不予认定。
经查,婚后两人共还贷约9.7万。为免估价麻烦,两人确认房子现价为原价两倍,即100万。据此,阿峰应补偿阿芳共同还贷及财产增值数目为 9.7万÷2×2(倍)=9.7万。
至于两人都提出对方使用暴力,但均无证据证明,对阿芳的索赔不予支持。
新解释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这一条,也就是说两人即便有证据,法院也不予支持。
这是浙江首例适用婚姻法最新解释的判决。
法官
在判决上已作出人性化考虑
承办此案的是北仑法院民一庭女法官谢敏,长年主办离婚案件。
谢敏说,判决后,阿芳情绪有些激动,她觉得自己运气太差,打官司不是时候,成了新解释的牺牲品,不到10万的补偿,让她觉得难以在宁波立足,打算回老家了。
谢敏和阿芳的律师花了很长时间给阿芳作判后答疑,她才慢慢听进去一点,目前暂时没有上诉表示。
谢敏说,鉴于阿芳没了房子,还要一人养小孩,经济上确实紧张,阿峰条件又比较好,所以判决他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养一个2岁孩子应该绰绰有余了。之所以抚养费比一般离婚案里的抚养费定得高,其实也是对阿芳目前处境作出了人性化的考虑。
近日,北仑法院受理了一对夫妻的离婚,其判决正好适用婚姻法最新解释,这在省内尚属首例。
认为:
“这个应该分开来看,男的即便有过错,他的物权还是应该保障,至于他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女的可以另外提出精神索赔。
“婚姻说到底还是人的结合,而不是财产的结合,双方感情上彼此忠诚、经济上都能自立无忧,对孩子共同关心爱护,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实在没安全感,双方也可以就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事先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纠纷。” |